执业十余年以来,在行政诉讼尤其在土地房屋征收、民商事争端解决、知识产权、公司治理、刑事辩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实务经验,大量的胜诉案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宅基地已经确权后的争议解决方式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的解决步骤和法律依据:
1)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途径
1. 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这是解决争议的最直接和首选方式,双方通过友好沟通,达成共识,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2. 行政解决:若协商不成,根据同一法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这一步骤涉及政府部门的介入,对争议进行行政裁决,以确保公正和合法。
3. 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解决争议的最终途径,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2)特殊情况下宅基地争议的处理
1. 非法占用土地:对于占用宅基地的面积超出了批准面积或建房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依法进行处罚。这确保了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历史原因造成的超占或多宅:对于因历史原因而占用超过政策规定面积或一户多宅的情况,应依据相关政策进行付费使用或有偿退出,以维护宅基地使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最高法院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解释
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随意转让或继承(除非符合特定条件)。这一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的法律地位和使用权限。
宅基地确权后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行政和司法途径依次解决。同时,对于特殊情况和最高法院的相关解释,也应予以充分考虑和遵循。
法律分析:
协商,行政,司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张某某某、张某某所有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张某某上诉请求:
1.维持(2020)鲁1328民初93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上诉人对争议的宅基地其中的134.85平方米享有使用权;
改判(2020)鲁1328民初93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判令上诉人拥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
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综上所述:
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拥有争议土地其中的134.85平方米享有使用权正确,但对上述土地上房屋、院落判决归被上诉人所有错误,上诉人依据《民事诉讼法》164条之规定依法上诉,请依法改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张某某、张某某某均担。
✎李某某,李某某与李某某,牛某某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李某某、李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原审判决上诉人向被上诉人返还宅基地,无形中将涉案宅基地确权给被上诉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侵害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上诉人李某某、李某某负担。
✎杜某某、王某某等所有权确认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王某某、杜某某、杜某某、杜某某平、杜某某、杜某某星上诉请求:
1.撤销原判决,依法做出公正判决或依法改判;
2.二审诉讼费由杜某某、杜某某、杜某某、杜世格承担。
庭审中,一审法院对高戈庄村经济合作社宅基地相关审批程序及违规情况只字不问,就是以王某某、杜某某、杜某某、杜某某平、杜某某、杜某某星祖辈房屋没有相关登记为由,就完全否定了《物权法》所保护的原始取得物权这一法定形式。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上诉人王某某、杜某某、杜某某、杜某某平、杜某某、杜某某星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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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房屋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的,宅基地纠纷怎样解决
内容投稿:杨研晴
内容审核:王振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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