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在耕地上修建房屋和道路,村民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处却未得到任何回复。再向县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却被告知被申请人系“因申请人无证据证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存在无法履职的客观情况,进而直接将其复议请求驳回。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刘子煜律师在山西省x市代理的案件中,县级政府持续纠结于咱农民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从而坚称无法对其反映的土地违法情节依法履职。
那么,县级政府在复议审查中的这番说辞究竟有何硬伤呢?市中院将会对涉案复议决定作出怎样的裁决呢?案件结果:一审判决撤销被告xx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作出的6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
30余亩承包地中的3亩多被占用盖房,怎会没人管?
委托人王先生自述其在山西省x市下辖某地某村拥有承包地30余亩,并持有1995年左右的《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及相应土地使用证。然而近年来当地某从事矿产开采的公司却强行占用委托人的3亩多耕地建设了棚房和道路,委托人认为该行为已涉嫌改变土地用途的非法占地。2025年3月,王先生向xx市自然资源局邮寄《履行查处职责申请书》,请求其对涉案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行为予以查处。可是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却在签收后未予任何答复。王先生于是向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其责令自然资源局限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料县级政府却并未支持王先生的诉求,反而在2025年8月作出6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被申请人自然资源局“虽然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但是确实存在因申请人王先生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职的情形”为由,驳回了王先生的复议请求。明明是自然资源局未履行法定职责,咋责任还全在咱老百姓呢?委托人王先生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刘子煜律师指导下,向山西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6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那么,县级政府在复议决定中所称的“申请人自身原因”到底是指什么呢?其据此不予查处又能否成立呢?
围绕承包经营权来回拉扯?市中院明确和查处非法占地无关
本案于2025年12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xx市政府辩称原告王先生无法举证证明其在2002年4月某公司与村委会签订《租地合同书》时即享有涉案土地的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在此情形下其要求xx市自然资源局履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村委会出具证明显示其无法确认原告对涉案土地的相应权利,据此被告作出这一复议决定系为避免程序空转,驳回原告的复议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面对针对涉案土地权利归属的大量举证和“极限拉扯”,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刘子煜律师没有被带乱阵脚。他在质证和辩论中指出,本案中原告王先生系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涉嫌非法占地的在耕地上建棚房和道路的行为,那么根据《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第6条等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就此举报,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应当依法查处。也就是说,无论原告王先生是否拥有涉案土地的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xx市自然资源局都应当对其履职申请予以处理并答复。被告xx市政府以此为由声称“无法履职”完全不能成立,显属适用法律错误。案件结果 2025年12月26日,山西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5)晋09行初85号《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撤销被告xx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作出的6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
律师提示
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刘子煜律师通过本案要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与村委会签订《租地合同书》绝非某公司随意占地建房、修路,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据。若要在耕地上合法建设,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此监督和举报,而无需自证与涉案土地“存在利害关系”。这点需要咱农民朋友们牢牢记住。在明律所现有近200位执业律师,近40个律师团队,多由行政法领域执业超10年的资深律师领衔,是国内首批设立专业行政律师团队的律所之一。若您正遭遇相关法律难题,可随时联系在明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维权支持,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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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