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民房不到3年被拆2次 在明律师:这次未必是偷拆!

据重庆晨报近日报道,4月13日,浙江湖州安吉县某派出所辖区的禹山坞村发生一起房屋被偷拆的案件。
“我的房子已经被偷拆过一次,后来我报警,他们说拆错了,把我的房子复原。然后,这次又被偷拆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又拆错了?”该栋房屋的房主程美萍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己是浙江省安吉县人,被偷拆的房子位于该县递铺镇三友社区禹山坞村。

应该说,这是一起颇为蹊跷的案件。通常情况下,在征地拆迁中一栋房屋只会被拆迁、误拆、偷拆一次,重新盖起来的可能性极低,恢复原状以后又被推平的可能性就更是微乎其微了。那么该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从报道中安吉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14年房屋第一次遭偷拆时所给出的信访答复意见中,我们能够看出些端倪来。
意见中指出,经调查,涉案房屋部分属于程国强,另一部分属于程美萍。2013年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程国强于当年7月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而程美萍却迟迟未能与征收方谈拢。在此情况下,一方两本,征收方于2014年11月试图拆除程国强的房屋时,误将程美萍的部分拆除。后经程美萍报警、信访,房屋被恢复原状。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征收维权律师表示,征收方所谓的“偷拆、误拆”,实则就是故意实施的违法拆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要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施拆迁,依法必须经过上述程序由县国土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申请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明确规定,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是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责令交地决定的前提条件之一。而从本案的那份信访答复意见可知,第一次偷拆是由城投公司委托某工程队实施的,这显然是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

在明律师进一步表示,第一次偷拆的情节足以揭露政府的“意图”:将程国强的部分拆除,等于使这样一幢完整的二层小楼只剩下一半,试问,另一半房屋还有人敢居住、使用么?在拆除中可能由于技术原因,导致另一半也跟着倾倒,才造成了最后的房屋整体被拆除的情形。而以“误拆”为借口进行辩解,又可有效避免政府承担违法拆迁的法律责任,令有关领导干部逃避党纪、政纪的处分直至法律的追究。问题在于,第一次尚且可以称之为“失误”,第二次还能叫做失误么?显然,当地政府并无依法行政、依法征收之意,反而频频企图通过所谓“偷拆、误拆”之策为征收扫平障碍,还将城投公司推在前面做挡箭牌,这些都难掩政府违法行政,肆意侵害群众权益的劣迹。
对于此案,程女士不宜继续拖延,而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将补偿问题解决。仅就目前的情况看,房子再被恢复原状的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