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实践中,许多被征收人都在咨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时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主张,虽然拆迁项目是某某年启动的,但征收方一直没能和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其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我也不认可,如今房价暴涨,是否应当按照时下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我的补偿标准呢?这个事儿,被征收人还真不能想当然,答案是非常确定的……
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首先要指出的是,十年前的拆迁项目想按照今天的价格补偿,原则上是不可能的。从法律层面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明文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0条也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由此可知,依据法律的规定,只要房屋征收决定下达,评估时点就是一个被固定的点。即便项目由于各种客观原因长期拖延,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评估标准,都只能按照这个固定点的市场价格来确立,而不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调整变化。
而从社会现实层面来讲,被征收人的这种想法就更是不可能实现的了。须知,在当前征收领域的复杂环境下,因对征收补偿不满而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按期搬迁的被征收人可谓比比皆是,拖成“钉子户”的也并不罕见。倘若在法规、政策层面开了这样一个“口子”,那么对于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就是不公平的,拆迁工作的公平、合理性也就无从保证了。
唯一的例外情况是,当政府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违法拆迁后,被征收人起诉拆迁违法后申请行政赔偿。根据最高院对于许水云案的再审判决,此时的行政赔偿数额计算时点就不再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了,而是“实际赔偿决定作出之日”,以保障被征收人因房屋遭违法拆迁所导致的补偿权益损失。但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以政府的行政行为被判违法为前提的,如无此前提,则不涉及赔偿问题,补偿中的“时点”仍然是不会变化的。
事实上,任何一个拆迁项目,都有其专门用于补偿安置的经费保障。《条例》第12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项目由于进展不顺利等原因而陷于停滞,甚至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真到了这一步,结果未必对被征收人是有利的。看着别人都走了就剩下自己,这个感觉,经历过的朋友一定不会说太好。
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最后想指出的是,被征收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是有其“合理期限”的,一般一次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期限是2年。而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案件始终没有进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再取得重大突破的可能性将会变得微乎其微。久拖不决,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未必是好事;所谓“拖下去”才能有希望,也是在合理的期限内,其目的是通过程序匡正征收方的违法征收行为,争取本应属于被征收人的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我们所反复强调的“维权要趁早”“对补偿的预期要合理”,意义也就在于此。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