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年的征地拆迁领域中,“以拆违促拆迁”的捆绑、组合式拆迁模式表现得尤为突出,占据了征收领域矛盾纠纷案件的相当比重。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曾多次指出,这一现象是一种变相、升级的“逼迁(签)”举动,是披着依法行政外衣的违法行政,其对被征收人合法补偿权益的侵害不容小觑。那么,当自己居住、使用多年的房屋转瞬之间即面临违建认定、处罚时,被征收人究竟该怎样客观、准确的判断、评估局势呢?本文,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教大家4个实用的办法,相信会给广大被征收人带来新的启发。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拆迁项目进程中的“拆违”,与一般意义上的违建拆除是截然不同的性质,区分二者是必要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对以下几方面事实的观察,来自行加以判断,进而确定维权应对的基本思路。
其一,看“拆违”发生的时间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结合该条第一款的规定可知,拆违行为本应是政府的一项常态化执法工作,与征地拆迁是没有必然关联的。故此,对于实践中那些在征收决定早已作出,甚至房屋价值评估都已完成,针对补偿安置的具体方式、数额进行协商、谈判的过程中发生的“违建处罚”,被征收人是要保持高度警惕的。因为此时的违建处置并不符合相关立法的精神和本意,在程序上有“开倒车”之嫌,其依法行政的目的性不单纯,存在程序漏洞的可能性也更大。
其二,看“拆违”发生前的补偿谈判状况。究竟一处房屋是不是违建,被征收人都知道应适用《城乡规划法》或《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看是否存在违反规划或违法用地的情形进而加以判定。然而实践中的情况却往往没有这么复杂、专业——是否违建,有时完全取决于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事宜的协商进程是否顺畅。如果谈得好,签约搬家已是板上钉钉,那么即使涉案房屋无证、缺证,此事也不会被提上台面;而如果谈得不好,被征收人笃定了一副坚守到底暂不签约搬迁的架势,那么诸如房屋因无证而被认定为违建的戏码就很可能上演。简言之,违建认定在拆迁中是一种“醉翁之意不在酒”“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套路,其最终目的并非一定要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以违建加以处罚、拆除,而是要迫使被征收人尽早签约配合搬迁。
其三,看违建认定、处罚的程序完成度。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建下发处置文书必须遵从一定的法定程序,比如要先调查,再处罚;文书要依法送达给相对人;文书的作出主体要合法等等。而实践中,一些名为“责令限期拆除”的文书往往做得较为草率、随意,甚至存在明显的基本事实不清、或随意“联合执法”等问题。此时,结合前面两方面,被征收人便不难对自己所面对的违建处罚的合法性如何加以初步判断了。
那么,当确定了自己确实遭遇了“以拆违促拆迁”时,被征收人又该怎样做才能顺利过关呢?这里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简明扼要的提示广大被征收人4点:
第一,及时针对“责令”类限拆文书提起程序。一般我们主张提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之规定,这可以给整个拆违程序按下暂停键,是保住房屋,避其锋芒的最有效措施。
第二,切实加大守房力度,尽力避免误拆、偷拆、帮拆等不正常现象发生。一旦房屋“涉嫌”违建,那么房屋的客观存在便是被征收人依法维权的重要筹码。倘若房屋在短时间内被拆,被征收人的维权博弈恐将面临较大的困难。这与证照齐全的合法房屋所面临的情形是有所不同的。
第三,及时收集证明自己房屋系合法建造的证据,尽量从实体层面让违建认定不能成立。譬如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许水云案中,涉案房屋虽然系缺证严重的无证房,但却因其建造于1990年以前且完成过办证手续的事实被证据加以证明而直接被最高院认定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合法建筑,那么违建的威胁就会被自然化解,涉案房屋也会按照合法建筑计算补偿。
第四,即使涉案房屋确系在《城乡规划法》施行后建造且缺证、无证,被征收人仍有望通过对违建认定、处置中的程序性违法点的捕捉进行运作,从而尽力获取较为满意的补偿,减少违建认定所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所谓“打程序,不打实体”,利用时间换取补偿安置提升的空间,这是被征收人应当理解体会的重要途径。事实上,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某些房屋确实涉嫌违法建设甚至是违法用地,但造成“违法”这一结果的原因却是多方面的。被征收人一方负有责任,而相关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有相应的责任。在此客观情况下,让被征收人一方来完全承担这一责任所产生的不利后果,无疑是有失公允的。
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除去那种因得知所在区域将被列入征收范围而为获取不当补偿利益增加抢建、加盖的房屋外,其他无证、缺证房屋通常都是能够获取一定数额的征收补偿的。尤其是在我国“历史遗留原因”众多的客观现实下,“一刀切”的处理违建的拆除补偿问题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当征收方以“违建”之名发难时,被征收人一定要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全面、综合运用上述判断方法和应对手段,尽力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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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