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征收补偿从原理上讲按说并不复杂,无非是一方拆房一方拿钱的交换,具体操作规则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一方也不能胡来。然而在近期的征收维权实践中,在明律师却发现这其中的乱象可谓层出不穷,颇有些按下葫芦起来瓢的味道。那么,广大被征收人究竟又要去大费周章地理解、辨识哪些征收领域的新乱象呢?我们的征收维权大局又如何能够不被其搞乱掉呢?
乱象之一:没有房屋征收部门,只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在一些改造类项目的公告内容中,被征收人往往会发现其通篇都没有提及“房屋征收部门”这个依据590号令的规定必须要有的征收补偿组织实施机关,而只有一个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存在。这其中的诀窍在于,依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提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而却不能起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通过巧妙的名称设计而令被征收人从一开始就“投诉无门”不知如何寻求救济,这便是此类乱象频发的目的之所在了。

乱象之二:没有房屋征收决定,直接依据协议进行“征购”
所谓“协议拆迁”我们已讲过多次,那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在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政府行政强制一案中,先行搬迁拆除协议早于房屋征收决定发挥作用,结果拆迁行为被三级法院均确认违法,征收方绞尽脑汁的创新无疑被泼了一盆冷水。于是,“协议征购”一词应运而生,即涉案房屋的拆除行为并非是征收行为,而是一种依据协议所进行的征购行为。一字之差,相关行为的性质就不再是征收,那么也就不受590号令等征收法规的调整规制。
这种“征购”行为的诀窍在于,便于征收方实施“各个击破”式的切割式拆除。在明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征收方拿着协议分别找涉案建筑的共有人进行协商,结果在部分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就直接将部分建筑实施了拆除,直接导致剩余的部分丧失了正常使用的功能,变成了不得不拆除的“垃圾”。如此心机,的确令人防不胜防。

乱象之三:通过切割、挖沟等形式让好房变危房
“解危排险”这种乱象如今有泛滥成灾的迹象,在明律师马丽芬、周涛、李顺华在各自团队代理的案件中均发现了这种问题:被征收人的房屋本来很安全,征收方通过人为切割拆除、在房屋周围挖深沟等形式故意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致使其变成了危房,进而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由下达解危排险通知,将涉案房屋直接强制拆除。
在人为切割拆除的形式下,先协议征收,再一户一户下房屋征收决定的做法比较具有代表性。其程序设计的目的在于令本能够“抱团”的被征收人从内部被彻底打散,先解决掉“好说话”的那部分人,让那些法律意识较强的“硬点子”处于被孤立的边缘化状态。之后再采取解危排险的“连续动作”小刀子割肉,往往会令被征收人迫于压力签订并不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相较之下,挖沟属于比较原始的逼迁手法,但其影响力不容忽视:其一,人家是在你房屋周围挖沟,并没有破坏到你的房屋本身,你不容易提程序维权;其二,很多时候在一开始你根本无法意识到这个沟会对你的房屋造成影响,等意识到时已经来不及了……

乱象之四:临街门面设围挡,谁让你是营业性用房的?
临街的门面房,好就好在它能用于营业,可以给被征收人带来较为稳定的经济来源。在近期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中,乱建围挡的现象可以说是非常普遍。而且这种围挡往往是有一定的“合法依据”的,即根据一些地方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对拆除房屋的现场设置隔离用的围挡,以确保来往行人安全和降低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这类围挡往往修得又高又长,想绕过去至少要腿儿上上千米,那么很快你家的门面就可以关张了,因为根本不会有人来。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直接召集亲友在围挡上“开口子”,以解决自家门面的通行问题。结果头一天打开二一天就又被施工人员封死了,等于白忙活。弄不好,在“自力救济”的过程中还会稀里糊涂地受到威胁甚至殴打。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在明律师不主张广大被征收人直接采取强制手段推倒围挡,否则万一被追究个破坏公物的刑事责任可就得不偿失了。

在明拆迁律师
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尤其是改造类项目的当事人的是,征收维权中“乱”在某种意义上是必然的,而不是或然的。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调整出一个较佳的心理素质,做到及时回应征收方的“关切”,在适当的时机及时签约领钱走人,那么“乱”的也是那些人,不会是咱们自己。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