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们都知道,农村户口的村民可以依据户口申请相应的宅基地用于建造住宅。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实行“一户一宅”原则,这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具体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法律并未对“户”应当如何界定予以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每户农村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多出来的宅基地按规定是要被村集体收回的。同时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又进行了严格管控。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每个村都能够严格执行,村内宅基地流转,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都是常有的事情,难道这种行为就是违反了“一户一宅”而违法了吗?已经拥有宅基地的农民朋友们是否就不能够在农村重新申请宅基地修建新房了呢?如何让“一户多宅”合法起来,本文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为大家做简单讲解。

第一,可以与原户主分户,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
比如村民的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或者嫁娶后可以另行分户,只要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但尚未分户另行建房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且经本村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如果分户后尚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第二,与原户主存在继承关系。虽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作为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
但是,在宅基地上所建盖的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此时我们可以主张“地随房走”,随之也就把宅基地加以确权。因此,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的情况,是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的,并不能因此认定为违法建筑。
第三,“多宅”之面积未超过本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由于历史遗留和自然环境等原因,一些农村并不能划定整块大面积的宅基地
,譬如在“蓑衣盖过田”的山区梯田周边的村落。因此对宅基地进行小面积分割导致的“一户多宅”情况,也就是说一户村民在本村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但是加起来的面积总和并没有超过本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此时就可以按一宅予以确权,而不能认定为违法。
第五,由于户籍的外迁或回迁导致的多宅情形。
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原因有很多,参军入伍、外地上大学等都有可能要迁户口。但到退伍、毕业时如果要将户口迁回农村,户籍部门需要申请宅基地,国土部门需要分户,不同的政策要求就可能导致一户多宅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可以予以确权的。
上述5种情况下造成的“一户多宅”是合理合法的,村集体和村委会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行收回宅基地。

已经有了宅基地,就不能再申请新的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再申请呢?3个条件:
其一,农村危房改造。
这是一种新型的在农村新建房屋的方式,目前国家也正在积极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展开,因为它和整村脱贫的“硬杠杠”直接相关——如果一些土坯房屋始终处于危房状态,建档立卡户脱贫就无法实现。
危房改造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在原址重新修建房屋,也就是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翻盖和新建,另一种则是由于原有宅基地处于地质灾害高发区等问题,比如由于地质变化、河道拓宽、处于采煤沉陷区等等情况,需要重新选择宅基地修建新房,此类情况农民朋友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修建新房,但在新房修建好之后,也必须要将老房屋拆除,并且将原有宅基地进行复垦!
其二,农村分户。
主要是由于家庭人口增多,原有的宅基地面积修建的房屋已不能够满足家庭人口使用的需要,在此种情况之下,农民朋友可以选择通过分户的方式来重新申请宅基地修建新房。
其三,拆旧建新。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不仅城市化的脚步在加快,农村的更新换代也随之加快,所居住的房屋也是越盖越高,越来越好。因此,房屋升级换代也成为了常事儿。许多农民都抛弃了原有的土房,修建起了一幢幢几层高的小别墅,相比于城市的房屋一点也不逊色。有的农户是在原有宅基地的基础上修建新房,但还有很大一部分则是在新的宅基地上修建新的房屋。这也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就是农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将房屋修建好之后,需要满足“拆旧建新”的原则,将原有的老宅拆除复垦。

当然,绝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合法的,在明律师也不会主张大家在征收前私自占地建房,以下几种情况就是违法的,在遇到征收时很难获得补偿:
其一,私自翻建宅基地上房屋。
这种是最为普遍的违法情况,许多农户知道自己的房屋将要征收,就在自己的房屋周围大面积圈地,觊觎领取补偿款。但是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和位置,在农村每家每户都是划定好了的,是不能私自选址另外翻建的,比如在耕地或农用地上建房子,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是绝对不允许的,闹不好会弄个刑事责任出来。
其二,户口迁出后仍然占有宅基地。
有些农户在城里打工赚钱买了房子,或者子女已经在城市扎稳脚跟,就把一家人的户口也迁到了城里。这种情况下也就不属于原村集体的成员了,那么这个时候原有的宅基地应当依法予以收回,如果将来还想回老家翻建原来的房屋也是不可以的,因为已经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限了。
其三,宅基地上房屋楼层超高或私挖地下室。
现在农村楼房越来越多,很多农户都想把自家的房屋改成楼房。一些人觉得房子建的越高,越能够显示身份和地位,但是很多地方对农村建设楼房是有楼层规定的。如果超出了楼层规定要求,一定要向村集体直至乡镇、县级政府报批,否则遇征收时超高部分无从获取补偿。同理,地下室也不能私自开挖,否则涉嫌违法建设也将无权获取征收补偿。
在明拆迁律师
最后想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我们很清楚地明白,宅基地是农民最重要的东西,想要翻建房屋也是农民生活改善的基本需求。实践中想要依法依规“动房子”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报而不批的情况在各地十分普遍。但即便如此,各位在翻建房屋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一些政策规定,以免因为“无知”导致的不合规让自己面临损失。本文的目的也不在于让广大农户非法占地和建房,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让“一户多宅”的客观情况产生,但是有的政府为了减少补偿款,将房屋认定为违建。在明律师希望通过本文让广大农民清楚自己的房屋性质,以免被忽悠造成额外损失。
相关搜索词:
拆迁
,北京拆迁律师,黄晓丽律师,农村宅基地拆迁,
征地补偿安置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