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

《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我们可以从上述条款中解读出如下关键信息:
其一,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已不再是一个模糊的范围,《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对此进行了列举式规定,法院在审理起诉征收决定的案件时也会对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审查。
实践中那些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的项目,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格检验。
其二,有征收必有补偿。“先补偿,后搬迁”已经明确写入了法律法规之中。先拆了再谈补偿、未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或者签订补偿协议就径行强拆强铲的做法将注定是非法的。
其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有责任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而公民对房屋的所有权即是其中的典型。当不明身份社会人员在没有任何行政决定作出的情况下深夜翻墙、破门而入,意图强行控制从熟睡中惊醒的被拆迁人,对其实施恐吓、羞辱、拖拽、拘禁甚至殴打,进而将其赖以居住生活、生产经营的房屋夷为平地的时候,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机关自然有义务及时制止暴行,坚决站在老百姓这一边。
《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显然,征地拆迁领域长期客观存在的违法逼签、强拆是对上述公民权利的粗暴侵犯。“公共利益需要”被无限放大、滥用甚至歪曲,公民个人权利被人为弃置于“公共利益”的对立面,在这种错误认识的背景下,面对违法强拆者抄起农具正当防卫的有之,花费十数万元巨资自行委托评估鉴定的有之,为撤销张贴在自家被征收房屋门上“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而奔走的有之,为争取公平、合理,能够保障“居者有其屋”的拆迁补偿权益而与占尽资源优势的拆迁方对簿公堂的有之……
凡此种种,绝非“内循环”所应包含之事,而是一个个普通的公民所不能承受之重压!
所有正在经历征地拆迁的人,都会被赋予一个共同的名字“被拆迁人”。他们和你我一样,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妻子的丈夫,母亲的孩子;他们和你我一样,都善良、宽容、有公益之心,不贪得无厌,有底线思维,有法治和权利的意识……
在严格依宪依法依规、公平合情合理的前提下,他们都会积极配合征地拆迁,这对公共利益有好处,对他们自己的生活更有好处。
但若将宪法与法律抛在脑后,只谈方案不谈法律,只强调“一把尺子量到底”而不顾“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更有甚者竟不惜逼签、强拆迫使被拆迁人就范,那么就请不法分子们记住,“手握《宪法》的被拆迁人的权利意识已经觉醒,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办的!”
在明律师将始终与广大被拆迁人在一起,与所有依法裁判的法院、依法征拆的行政机关一道,无畏无惧,携手并肩,共沐风雨,只为你一个温暖的家。(王小明/文)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