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对房屋征收评估的原则进行了规定。那么,依据法律的规定,这一对于最终补偿结果而言至关重要的评估环节究竟该如何操作呢?被征收人又需要注意其中的哪些步骤、时点呢?
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6月12日省政府第一○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活动,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制定本办法。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 《条例》)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为做好全省房屋征收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以下简称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案田大海即属于后者,从而其维护合法权益之旅堪称一路凯歌高奏。而与之相较,同拆迁项目中后期委托律师的几户被拆迁人的维护合法权益命运则坎坷很多,付诸很高法律成本,然成效并不相映生辉!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征收决定是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的合法性依据,是一切征收活动的前提。那么做出征收决定前,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都需要取得哪些前置性文件呢?
在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中,土地权属包含土地使用权权属和土地使用权权属。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规定
建设用地批准书是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据,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出让与划拨的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是专门针对划拨土地核发的,与出让土地的出让合同是相对应的。
按照保证房屋被征收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