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补偿原则,增加补偿内容】
新版《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这一征收补偿原则,原本由中纪委、监察部于2011年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提出。经过近十年的宣传、实践,它已经深入人心。这一补偿原则如今被吸纳为法律规定,再次巩固了其原则指导地位。
该条也增加了征地补偿的内容,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的保障体系。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广大农民朋友要记住上述这些法定补偿内容。以往的“老三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已经不再适用。加上对村民住宅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才能满足法定的征地补偿原则的要求。
无疑,这是广大被征地农民的重大福音!
【各地方确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3年调整一次】
征地补偿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这两项,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那么,区片综合地价是什么?它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呢?
其实,早在2005年,原国土资源部就发布了《关于开展制定征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为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提供了详细的政策依据。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测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主要工作步骤包括:
1.确定测算范围
2.划定区片
3.测算区片综合地价
4.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验证和调整
5.测算结果听证和修改
6.确定征地区片价
7.整理与编制成果
《通知》提供了农地价格因素修正测算法、征地案例比较测算法、年产值倍数测算法三种主要测算方法,并允许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他方法测算。但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应当在两种或三种方法测算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评定。
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这一全新的补偿标准,有两点值得广大农民朋友留意:
第一,新版《土地管理法》要求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原有的三至五年更新一次的要求不应继续执行。
第二,公开听证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原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以各种渠道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
总之,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的目的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直接为征地服务。它是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大家应当时刻留意与之相关的最新动态。
【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
以往的征地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暂不完善,对农民住宅的补偿一直被忽视。农民投入了心血与成本建设的住宅,可能无法得到满意补偿。被征地后,基本居住需求也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此次法律修改,在对农民财产权益的保护方面,无疑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新版《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土地管理法》并未提供详细、统一的补偿标准。但是,征收方必须遵守“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同时,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提供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践的有益经验也得以明确。
当前,各地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仍普遍采用区位补偿价+重置成新价的计算方式。如果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并不能满足上述的补偿原则,你完全可以采用各种法律赋予的救济手段,在征地中保护好自己的居住权利和住房财产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统一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不能解决农村村民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问题。对于各地方的进一步规定及具体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广大农民一定要予以足够重视。
在明律师提示广大农民朋友,新版《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事关征地工作的各类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也将逐步随之修改。让我们共同期待新法律实施落地,期待保护农民利益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惠及到每一位农民朋友身上。征地拿到更多补偿,将不再只是梦想。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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