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无法办理所有权登记。包括未经批准建房、骗取批准建房、占用土地建房等。
违法建筑类型
1.突击建房形成的违法建筑(西安邓店新村、甘家寨、鱼化寨、北窑头等)
由于农村房屋征收补偿可以带来可观的财产利益,在实践中,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上级安排的征收任务,往往对非法建筑给予一定的补偿,因此一些村民收到征地通知到征地实施阶段,突击在耕地上建房,或在住宅建筑或者成非法建筑。
2.未办理或骗取批建手续,占用耕地而形成的违法建筑(长安区兴隆街道东河村、郭杜街道宫子村)。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民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政府批准,并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村里的闲置土地。没有或者骗取批准程序,占用耕地的,属于在耕地上开小工厂、建小工厂、租赁房屋等违法建筑。
3.非法建筑(长安区兴隆街羊元村、安丰村)未办理或骗取批建手续,未破坏或占用耕地而形成
由于历史环境条件的限制,中国形成了大量的自然村,农民主要采用自由布局,导致混乱的模式。由于缺乏正确的指导和管理,加上免费使用宅基地的制度,许多农民没有办理或欺骗批准程序,宅基地面积超过了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一些村庄甚至出现了一户多户的现象。
4.未办理批建手续,但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的违法建筑(长安区郭杜街南北雷村、王曲街贾里村)。
这类建筑符合宅基地使用面积法律规定,但未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类型,可以通过纠正程序转化为合法建筑。
还有三种类型被视为非法建筑,但应视为合法建筑。
1.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违法建筑
虽然这类建筑占用的宅基地面积超过了法律标准,但它们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自1982年《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我国才开始限制宅基地使用面积。198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首次提出农村居民建设用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按照法律不追溯的原则,村民在法律标准出台前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违法建筑处理。
2.因继承房屋违反 “一户一宅”规定的建筑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 村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但《继承法》规定,公民的房屋属于合法财产,可以继承。这就产生了法律冲突:村民因继承而拥有两所或两所以上的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作者认为,继承的房屋具有权力和继承手段的合法性,不应被认定为非法建筑。
3.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取得批准程序,未办理房产证的建筑
非法建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未取得产权证书。我国农村地区有大量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并通过相关批准程序的建筑物,但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产权证书。《物权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该建筑属于因事实行为取得物权的合法建筑。
拆除违法建筑的主体
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要求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等处置措施。200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还规定,应当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并制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拆除的处置措施。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住宅非法建筑的执法主体为乡镇政府,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非法建筑的执法主体为县级政府。在《城乡规划法》中,住宅、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违法建筑的执法主体为乡镇政府。198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并设置了限期拆除、没收违法建筑、没收新建筑的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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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