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方合法签订主体,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谁

咨询
卢恩光律师

卢恩光律师

专业律师 国有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 企业征收

专注于行政诉讼领域,擅长土地、房屋征收,大型厂房、养殖场、果园征收,房屋违建、危房认定,违法占地,国家赔偿等有关土地、房屋而引起的纠纷,在直接代理或参与的数百起案件中,始终贯彻以专业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客户最大化地争取合法利益。

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方合法签订主体,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谁

一、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谁

法律主观: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 拆迁补偿方式 , 货币补偿金 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 安置补助费 或 停产停业损失 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都有哪几个

法律分析:

(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二)适用范围不同。

(三)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

(四)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某些地方由一个机关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或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该机关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该两项职权,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实施行政管理。

●动迁协议上有名字是否有产权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民事还是行政

●拆迁安置协议属于民事还是行政

●拆迁补偿协议的性质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性质

●拆迁协议无效的诉讼时效

三、协议拆迁和征收拆迁的区别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

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3、村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列明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委会不属于政府下属部门,其职能也不包括房屋征收拆迁。

加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

因为,它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利用自身相应特权与被征收人协议,双方的地位不平等,且遵循的是行政规则。

一、遇到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有效处理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

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

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

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

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

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咨询:

网友: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

1、市场价补偿安置――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

2、异地产权房屋安置――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以原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再增加地段级差面积,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超出或少于应安置面积的部分按实结算差价。

四、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有哪些

法律分析:

1.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2.适用范围不同。

3.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的区别

法律分析:

1.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2.适用范围不同。

3.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属于合同吗

法律分析:

(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二)适用范围不同。

(三)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

(四)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某些地方由一个机关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或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该机关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该两项职权,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实施行政管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方合法签订主体有效吗

2、拆迁协议的主体

3、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

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5、拆迁补偿协议属于什么性质

6、拆迁补偿协议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7、拆迁补偿协议上是谁的名字

8、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

9、拆迁补偿协议主体是谁?

10、拆迁补偿协议和谁签订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方合法签订主体,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搬迁协议书范本,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的区别

内容审核:卢恩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方合法签订主体,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谁/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农村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的主体,与被征地农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是

25年08月28日
如何确认被腾退主体,责令退还土地 法院怎么执行

25年08月28日
拆迁补偿款的赔偿主体,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主体

25年08月28日
村委会是征地拆迁的主体吗,农村拆迁村委会起什么作用

25年08月28日
强制拆迁的主体有哪些,强制性拆迁

25年08月28日
土地法要求拆迁主体有哪些,谁可以合法拆迁(适用主体)

25年08月28日
宅基地拆迁赔偿主体,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被拆迁 应该怎样赔偿

25年08月28日
在开发区内的集体土地,土地征收主体 开发区管委会能否作为征迁主体

25年08月28日
集体土地征收征拆所主体,集体土地征收主体是谁

25年08月28日
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房屋,单位房改房拆迁最新政策,棚户区改造拆迁主体

25年08月28日
综合用地土地等级一级拆迁补偿,综合用地怎么补偿

25年08月28日
句容黄梅拆迁补偿方法,句容郭庄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28日
集美08年房屋拆迁补偿,同安洪塘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28日
拆迁补偿民生问题,民生四村拆迁补偿明细

25年08月28日
佛山拆迁补偿条例071,搬迁补偿和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25年08月28日
不足50平米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老破小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28日
拆迁补偿26条,国家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5年08月28日
腾退拆迁补偿方法,北京拆迁腾退如何补偿

25年08月28日
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开吗,拆迁补偿信息能否公开?

25年08月28日
农村多处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明细表

25年08月28日
最新新闻
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25年08月28日
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25年08月28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08月28日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25年08月28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25年08月28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25年08月28日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房子住了二十年不算一句话的违建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08月28日
房屋征收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认定标准落在户籍和成员资格上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25年08月28日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差额集中的项目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08月28日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先做这件事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5年08月2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