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文

咨询
郑森林律师

郑森林律师

主办律师 房屋拆迁征收 补偿与安置

执业以来,一直从事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业务纠纷。有案件审理及诉讼文书的制作与调解工作经验,熟悉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丰富的庭审诉辩技巧和机敏的谈判能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文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协议成立后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的不对,就会直接影响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其内容主要有:

1、协议为民事合同,只涉及民事问题,包括范围为拆迁过程中如何安置、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等。进行房屋拆迁则属于行政行为,并不是协议内的内容;

2、协议内的当事人是指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如果涉及到房屋租赁的,承租人也可以成为当事人。而当事人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必须有的条款为: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4、协议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在日后发生纠纷时是一个有效的证据;

5、协议签订时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签订,并依法签订;

6、当事人违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责任外,还应承担《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关注的关键事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看以下几点:

1、看签订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

先看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从上得知,协议双方签订人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就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具体部门。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方主体恒定为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不应该是什么居委会、拆迁办公室、村委会等。协议签订人不合法是有很大风险的,很可能拆迁后一些临时拆迁机构突然解散撤离,造成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2、看拆迁补偿的方式是否明确

从上面的法条能看出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应明确写清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这里我们需要重点注意是下面这些细节:

(1)货币补偿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2)产权置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及相应的标准。

(3)区位补偿价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期限。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如何约定

协议书签订后,首先要由拆迁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还要注意一点,在依法代管的房屋拆迁时,代管人是拆迁主管部门的,必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同时,拆迁户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应交给拆迁方,并由拆迁方交给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应明确双方违约的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在很多情况下拆迁安置都是先拆迁、后付补偿、后安置的。如果协议上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就可以极大程度上降低拆迁人违约(不支付或拖延支付补偿)的风险。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在哪里补办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文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要所有产权人都签字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里怎么没有写拆迁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怎么写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文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文”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明细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内容审核:郑森林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文/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房屋拆迁户口不在那里怎么弄,拆迁户口不在家可以拿房吗

25年09月01日
拆迁女儿分房子吗,房屋拆迁出嫁女儿能分拆迁款吗

25年09月01日
280平米拆迁补偿款,高压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1日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与补偿一,律师文集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区别

25年09月01日
广西拆迁补偿办法,宁芜铁路拆迁征地

25年09月01日
华城房屋拆迁,扬州沙北四村是否折迁

25年09月01日
根据拆迁安置行政协议收取的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费标准有哪些

25年09月01日
齐河县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齐河县杨珍村拆迁吗

25年09月01日
开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开州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1日
拆迁房怎么使分开打款,房屋拆迁款家庭成员如何分配

25年09月01日
买拆迁补偿房,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最新政策,买拆迁房有保障吗

25年09月01日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民法典关于农民拆迁安置房的具体安置方案

25年09月01日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如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25年09月01日
农村征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款,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

25年09月01日
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变更吗,拆迁安置补偿是否可以转让。

25年09月01日
乐西高速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资乐高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5年09月01日
拆迁补偿安置房项目,住建部关于安置房的新规

25年09月01日
江宁镇拆迁补偿安置,江宁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1日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丢失怎么办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25年09月01日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首页,拆迁公告出来时人在世 没签订补偿协议人去世了 能得到补偿安置吗

25年09月01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0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0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0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0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0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0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0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0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0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0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