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当事人王女士自出生以来一直与其母王何氏共同居住在北京市西城区的一处房屋中,与母亲形成共居关系,该房屋是其母王何氏承租的公房。1997年,王女士的哥哥甲将户口迁入,但并未在此居住。2000年,王女士的母亲王何氏去世,王女士与其女儿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且王女士系户主。后甲以继承母亲遗产为由占据该房屋。2016年,甲去世。甲之子乙与王女士系姑侄关系,在甲去世后,乙便将房屋封上,不让王女士居住,并堆放了杂物,占用了该房屋,经多次协商,乙拒不开锁搬离。
万般无奈之下,王女士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征收维权律师段福惠寻求帮助。段福惠律师接手案件后,旋即开展了法律行动:2016年12月13日,段福惠律师草拟《变更承租人申请书》,请王女士签字后寄往北京市西城区某房管所,但房管所拒收该邮件。12月20日,段律师陪同王女士亲自前往房管所要求其进行变更承租人登记,但房管所一直以王女士未在现场居住为由拒绝变更。
2017年2月7日,段福惠律师将西城区政府不予变更登记的行为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5月10日,段福惠律师向法院起诉乙,要求其搬离房屋。6月9日,西城法院与王女士谈话称王女士并非该房屋的承租人,不具备主体资格,若不撤诉则将裁定驳回起诉,王女士无奈只得撤回起诉。6月12日,段福惠律师向西城区人民政府和房管所同时寄出要求变更承租人申请书,结果房管所再次退件。案件陷入僵局。
本案的症结无疑在于公房承租人的变更。对此,在明所的王金龙律师认为,我们的主要任务还是起诉房管所不予受理变更承租人申请的行为,想办法证明房管所行政不作为。黄晓丽律师建议,我方可以携带录音录像设备前往房管所要求变更承租人,如此一来,我们就有了房管所行政不作为的证据。杨念平律师则建议我们可以带着公证人员前往房管所,缺点是成本过高。
王金龙律师还提出,我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乙侵犯当事人王女士的居住权。因为公房承租应当以户为单位,本案当事人王女士虽还未变更成为承租人,但是作为该公房的共同居住人,王女士享有居住权。乙把门锁上,将房间堆满杂物的行为侵犯了王女士的居住权,因此,我方可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居住权保护的诉讼程序。
在明拆迁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公房承租人的征收补偿权益问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一个具有时代特征的复杂问题。一般而言,所谓“公房”大多已在房改的过程中被承租人购置而成为私房,进而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再面临征收时就不会出现补偿主体的问题。本案中的情形,反映的正是当事人对于不动产确权一事的不敏感外加一些家庭纠纷,最终导致纠纷久拖未决而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疑难案件。故此,本案的最大启示就在于,要补偿,先确权。只有把确权做到了,才有望在征收中确保自己的权益。
外一篇:公租房被国企私下转让,协议有效吗?
本案的当事人贾女士等人是某市陶瓷厂的职工。现今,陶瓷厂处于当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拆迁范围之内,贾女士等人所居住的宿舍房屋是其承租的公房,也在该拆迁范围内。2006年,陶瓷厂整体改制变更为某建机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随后,建机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陶瓷厂有限责任公司公租宿舍房屋拆迁补偿协议》。2017年2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拆迁了当事人的房屋。贾女士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段福惠帮助其维权。
本案中,陶瓷厂已改制为建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隶属于某大集团,是该集团的子公司。而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另一大集团,是该集团的子公司,以上二公司皆为国企。问题的症结在于,二国企签订所谓“拆迁补偿协议”的效力如何?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生效呢?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毕文芳律师建议,我们可以申请公开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的批文等相关信息,找出其中漏洞,推进案件程序;王金龙律师认为,建机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都是国企,二公司私下签订的协议实际上违反了行政强制性规定。国有资产的转让应当经过国资委的审查批准,因此,我们可以国资委申请查处建机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私下签订转让国有资产的协议,如果国资委不予查处,就可以起诉国资委行政不作为,从而推进案件的发展。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例:非诉代理企业征收纠纷,5个月获亿元补偿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