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整个房屋征收过程中,当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时,那就意味着强制征收的大门已经打开。当征收方具备相应的手续,就可以动用公权力对公民的房屋强制进行征收,这也是被征收人不愿意看到的。此时被征收人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我们来看在明拆迁律师张琨、宋晓峰、刘博韬如何将政府作出的3次征收补偿决定一一撤销!
【基本案情】
许先生家位于江苏某县,征收方于2014年7月17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张贴,许先生的家正好在此次征收范围内。之后政府将涉案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通告和张贴。同月,许先生收到涉案地块房屋征收估价报告。许先生认为补偿数额太低,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12月26日,征收方作出第一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送至许先生家。
【办案经过:三下决定三次被撤】
一、房屋征收估价报告无效导致第一次补偿决定被撤销
经过调查,征收方提供的涉案地块房屋征收估价报告可见,参与评估的估价人员其中一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件上载明“有效期至2014-5-10”,而涉案地块房屋征收估价报告明确标注估价时点为2014年7月17日,亦载明“估价作业日期”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7月26日。因此,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其证件已经失效即已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参与涉案征收房屋评估工作,明显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故涉案地块房屋征收估价报告无效。
而第一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主要内容系根据前述评估报告作出,因此第一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也被依法撤销。
二、未依法送达致使第二次补偿决定主动被撤销
2016年8月22日,许先生收到县法院的听证通知书,准备就司法强制执行许先生的房屋进行听证。随听证通知书,一起送达给许先生的还有征收方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和第二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许先生此时才知道征收方已经作出第二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这次征收方害怕许先生再次起诉,连送达都不送达了,而是直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面对迫在眉睫的危局,在明律师在准备拆迁听证会的同时又提起了针对第二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诉讼。迫于自身未依法送达补偿决定的法律漏洞,征收方于2016年9月27日主动撤销了第二次补偿决定,拆迁的危机也再次化解。
三、诉讼后协商解决致使第三次补偿决定被“撤销”
征收方于2017年2月13日作出第三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在此之前履行了催告书、补偿安置方案告知书、补偿安置方案等程序。律师提起诉讼认为第三次补偿决定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严重的侵害了许先生的合法权利,应该予以撤销。
最后在明拆迁律师张琨、宋晓峰、刘博韬的一系列法律手段促使征收方愿意就征收补偿事项进行协商,使得许先生在得到合理补偿之前成功阻滞了公权力对其房屋进行强制征收,进而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次补偿决定,在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介入之下最终都没能派上用场。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
拆迁律师:400-8019-299
北京拆迁律师:400-8019-299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