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概要:一日三份文书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某村村民甲,在2017年3月27日这天同时接到了镇政府作出的《谈话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和(普)桃浦限拆字【2017】第0192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认定其在临河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的房屋属于擅自搭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镇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甲在4月5日24时前自行拆除前述违法建筑。突如其来的“拆违噩梦”惊到了甲。无助的甲经多方打听决定委托北京在明律师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杨念平和黄艳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办案经过:4大“罪状”撤决定
经分析镇政府所作拆违执法文书,黄艳律师得出了镇政府对拆违职权与物业管理职权“张冠李戴”的结论,遂起草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指导委托人甲向普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普)桃浦限拆字【2017】第0192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在这份复议申请书中,黄律师罗列了撤销理由:①镇政府适用的《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系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集中行使处罚权的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拆违职权条款,被申请人作为镇级政府,显然不属于该条规定的职权机关;②申请人房屋并不属于《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调整范围,并且,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并非违反规划行政管理的行为;③被申请人并未尽到事先权利告知义务,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另一方面,被申请人作出争议行政行为前并未向申请人进行调查询问,未尽调查程序职责就径行处罚显属不妥;④被申请人之所以对申请人启动拆违执法程序,实际上是因为申请人的房屋已经被划入具体项目的征收范围,以拆违替代征收、拉动征收是被申请人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真正目的。换言之,被申请人作出争议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目的明显不正当。
8月16日,普陀区人民政府作出普府复〔2017〕第4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六条、《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四条第四款、《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镇政府具有对本辖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许可证进行建设,以及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权限。本案所涉房屋系甲于其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而《物业管理规定》适用于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镇政府认定申请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实施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违法行为,系认定事实不清。另,镇政府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完整履行了相关执法程序。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普陀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桃浦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27日做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律师说法:文书审查须严格
对此,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实践中地方政府在拆迁项目中所使用的法律文书可谓千奇百怪、无所不包,除去大家比较熟悉的590号令及《土地管理法》中所列举的之外,尚有许多形形色色的由头、借口会成为政府对被征收人施加压力的工具和手段,最终所实现的都是变相逼迁(签)的非法目的。因此,被征收人要对收到的各类文书擦亮眼睛,仔细甄别和审查判断,发现有违法嫌疑立即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对于可能威胁拆迁的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坚决予以复议或者诉讼,进而阻止拆迁进逼,确保谈判筹码。只有如此“锱铢必较”,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意识才有望提高,和谐征收的愿景才可能最终变为现实。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