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咨询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19日


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赤峰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房屋征收的行政主管部门,赤峰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市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文件;


(二)指导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培训房屋征收工作人员;


(四)规范房屋征收评估行为;


(五)组织实施市政府决定征收的项目。


第四条 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旗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和旗县区住建、规划、财政、国土、发改、人社、文物保护、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旗县区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在委托范围内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所需的调查登记、评估、论证、听证、鉴定、公告、公证、测绘、专项委托及其他工作经费应列入征收补偿预算,由所在旗县区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六条 旗县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拟征收房屋范围,说明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报旗县区人民政府审核后予以公布。


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各级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应当按相应职责和权限分别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标明的为准;被征收房屋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产权登记的房屋,应当由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住建、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八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住建、规划、国土、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旗县区人民政府。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征收的目的、依据、范围;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奖励办法等事项;


(三)搬迁期限、临时过渡期限和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四)其他应当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第十条 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已经纳入中心城区规划管理范围的喀喇沁旗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收补偿方案、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源落实情况等相关资料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后,方可作出征收决定。


第十一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由房屋征收部门设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采用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给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其价值可计入征收补偿费总额。


第十二条 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由旗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3日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三章 征收补偿


第十三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依本办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除政府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应当以评估方式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平房调换至多层住宅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1.2比例调换;由平房调换至高层住宅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1.3比例调换,互相不找差价。由多层住宅调换至多层住宅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1的比例调换,由多层住宅调换至中高层住宅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1.1比例调换,互相不找差价。具体调换比例及被征收人要求增加安置房面积的结算办法,由旗县区人民政府在征收补偿方案中确定。


第十五条 被征收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增加安置房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且在人均3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由本办法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安置房市场价格下浮比例不低于20%结算,超出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一)三代(或三户)以上家庭共同居住;


(二)户口簿登记常住人口与实际居住人相符;


(三)共同居住人系直系亲属且本地区无其它住房;


(四)征收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公示7日后无异议。


第十六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同等建筑面积、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第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属于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的,可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被征收房屋,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按照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第十八条 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在本市城镇内只有该套住房的,产权调换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50平方米以内不找差价;选择货币补偿的,最低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平均售价购买50平方米住宅的金额。


第十九条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房屋登记面积以外的已建建筑按其重新建造的成本价值折旧评估补偿,未建部分补偿300元/㎡。


未经批准在原有房屋上后加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第二十条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依本办法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标准按房屋登记建筑面积计算,一般不超过300元/㎡。


第二十一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日。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补偿决定书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内容:


(一)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及被征收房屋具体位置;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补偿决定的内容,具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四)补偿决定的依据、理由;


(五)告知被征收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


(六)作出补偿决定的市、旗县区人民政府的名称、作出补偿决定日期并加盖公章。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征收住宅房屋的,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费按有证房屋面积不得低于15元/㎡,每户不得低于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两次;临时安置费按有证房屋面积每月不得低于15元/㎡,每户每月不得低于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逾期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双倍发给临时安置费;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房屋为生产用房的,搬迁费不低于房屋评估金额的1.5%;对其他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用,不低于房屋评估金额的1%。


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价值由依本办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旗县区人民政府有条件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第二十四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3%。


被征收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依照前款规定计算的补偿费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效益、纳税凭证、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


被征收人不能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征收范围内二层以下(含二层)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补偿,按经营状况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被征收人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结合其经营状况、净收益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不能提供纳税证明或按规定免税证明材料的,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场所一致的,一次性补偿6000至9000元。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房屋的下列附着物、设施按以下规定标准补偿:


(一)空调补偿迁移费400元,有线电视迁移费400元;


(二)养殖花卉(草)、饲养鸟类、鱼类、鸡、牛等补偿实际发生的本市之内的搬运费;


(三)手压管井每眼800元;


(四)杨、柳、榆树等未成材的,每棵补偿8-12元,每平方米补偿不超过12棵,成材的按市场价补偿;


(五)果树:结果的按产量每棵补偿200-700元,苗木每棵4-8元,每平方米补偿不超过20棵;


(六)葡萄:结果的每棵120-180元,未结果的每棵25元,每平方米补偿不超过4棵。


第二十七条 实行奖励和救助政策。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签约并按约定时限搬迁的,应对被征收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确定。


第四章 房屋征收评估


第二十八条 从事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并列入市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由市房屋征收部门定期公布。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自房屋征收部门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之日起10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


通过投票或随机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通过投票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有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参加投票并获得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的过半数票。


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公证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中所涉及的补偿补助标准由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实际市场状况适时进行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十一条 原拆迁许可项目未完成的,根据原拆迁人申请,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共利益情形的,旗县区政府可以实施房屋征收。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赤政发〔2011〕56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已发布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可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抄送:市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16年4月20日印发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2019年3月1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查询问本所杨念平律师、燕晓静律师代理的沈某诉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行政确认纠纷二审一案,

17年08月23日
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17年08月23日
本所黄艳律师、杨念平律师代理的李先生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胜诉

17年08月23日
2018年7月12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限期拆除决定违法二审案

17年08月23日
2019年8月1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审理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蚌埠沈先生与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纠纷一案

17年08月23日
2018年3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马丽芬、闫会东、张伟律师代理的政府责令交地决定及复议决定案

17年08月23日
2020年4月16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马鞍山孙女士诉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出让案

17年08月23日
2018年1月18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案

17年08月23日
2017年5月15日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府行政认定纠纷案

17年08月23日
本所纪召兵、张明亮律师代理的牡丹江市造化印务有限公司与牡丹江市造化印刷厂诉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上诉一案胜诉

17年08月23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金甬铁路、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7年08月23日
山西省旧城改造案例:“合法”拆迁、认定被征收人妨害公务罪,三份胜诉判决击破政府编织的谎言

17年08月23日
【房屋拆迁】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7种情况下你可以反悔!

17年08月23日
现在城中村改造怎么补偿

17年08月23日
拆迁主体不明推定征收方担责,你必须符合这两点才能开始推定!

17年08月23日
“村民自治”就能随便拆我的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能按腾退拆吗?

17年08月23日
浙江省2018年度丽水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项目清单(第三批)

17年08月23日
晋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17年08月23日
房屋拆迁前遭殴打、拘禁,这4种不同情形下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17年08月23日
2018年海南省陵水县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项目

17年08月23日
2018年11月1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涛律师代理的政府行政不作为及行政赔偿纠纷案

17年08月23日
2020年6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上开庭审理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宣城市李女士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复议决定案

17年08月23日
2018年11月13日北京市房山法院开庭审理闫会东、马丽芬、毕文芳律师代理的拆迁许可证续证案

17年08月23日
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江苏淮安张先生等四人与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行政纠纷一案胜诉

17年08月23日
由本所赵帅律师代理的李先生、郑女士诉巫溪县人民政府行政纠纷一案

17年08月23日
承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17年08月23日
2019年3月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陈某诉北京顺开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17年08月23日
2018年5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政府确认行政协议无效案

17年08月23日
2018年3月14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丽芬、闫会东、毕文芳律师代理的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17年08月23日
本所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重庆徐先生等6人诉丰都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征地行政补偿一案胜诉。

17年08月23日
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17年08月23日
北京市一环外73.9平米房屋3400万巨额补偿,梁红丽律师协商结案

17年08月23日
征地树木赔偿标准和种植什么树征地时补偿得最多?

17年08月23日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7年08月23日
拆迁确认违法就完事儿?复议机关还需履行行政赔偿职责!

17年08月23日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案例:“折腾式”维权与诉讼途径维权,哪个更管用?

17年08月23日
重磅!最新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来了,房、地都要给钱?

17年08月23日
浙江拆迁征收律师乐清市、台州市、金华市拆迁征收律师2020年8月胜诉

17年08月23日
棚户区改造中这3件事关补偿金额的大事,稀里糊涂可就吃暗亏了!

17年08月23日
2021年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17年08月23日
本溪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7年08月23日
保定市第三批城中村改造名单

17年08月23日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有哪些

17年08月23日
2018年海南省昌江县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项目

17年08月23日
当棚改遭遇预签约,被征收人需当心!

17年08月23日
广东省珠海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

17年08月23日
山东省聊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7年08月23日
【拆迁许可证】以信访程序代替法律程序?省政府一纸复核决定扭转乾坤!

17年08月23日
「在明胜诉」棚户区改造申请公开补偿信息又遇“个人隐私”?

17年08月23日
棚户区改造10年没拆完,回迁遥遥无期,真的赖“钉子户”吗?

17年08月23日
到底算城还是算村?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不是你想的那样!

17年08月23日
浙江省2018年度丽水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项目清单(第一批)

17年08月23日
什么是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有哪些

17年08月23日
居民小区拆迁如何赔偿

17年08月2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7年08月23日
2018年江苏淮安棚改计划棚户区房屋拆迁改造计划出炉

17年08月23日
浙江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案例:共同居住人代替产权人签拆房屋迁补偿协议被判无效

17年08月23日
拆迁主体不明推定征收方担责,你必须符合这两点才能开始推定!

17年08月23日
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士强制拆除,造成的巨额损失该由谁来付?最终法院这样判!

17年08月23日
征收维权中的批复诉讼,确认违法后仍就有效吗?

17年08月23日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17年08月23日
2020年1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八号法庭调查询问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衢州市陈先生与衢州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二审案

17年08月23日
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杨先生、吕女士诉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街道办事处、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确认强拆违法一案胜诉

17年08月23日
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

17年08月23日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含义

17年08月23日
2019年8月12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周口市曹先生诉淮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17年08月23日
190万买的回迁房无法过户还要被强执?买回迁房的那些风险,你清楚吗?

17年08月23日
2018最新消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7年08月23日
业主深夜重伤入户违法暴力强拆人员,检察院:业主属于正当防卫不批捕,不承担刑事责任!

17年08月23日
自留地征收补偿多少钱

17年08月23日
最新新闻
遇到违法强拆正确维权方法:程序、期限和能要的赔偿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17年08月23日
遇到强拆保留哪些证据,这七样当晚就得拍下来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17年08月23日
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区别在哪,三条线一对就清楚,维权途径也分两套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17年08月23日
政府强制拆房子怎么办?先弄清这一步合不合法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17年08月23日
北京在明律所官方电话只有一个,接到陌生号码要多问一句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17年08月23日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优势:一间只做征地拆迁的所,凭什么被记住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17年08月23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这四件事您自己就能查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17年08月23日
北京征地拆迁知名律所有哪些?被拆迁人为什么常提到在明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17年08月23日
北京拆迁律所哪家好?别听广告,用这五条自己挑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17年08月23日
咨询杨在明律师预约方式怎么走?杨在明律师咨询介绍文案里没说全的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

17年08月2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