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5年时间,长期接触处理各省市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案件,充分了解各省市的征地拆迁模式,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并以此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坚持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积极解决委托人面临的问题,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澄清“拆迁误区” 解读中心城区房屋拆迁《意见》
为了规范我市中心城区的房屋拆迁工作,我市首次统一了中心城区拆迁补偿标准,对拆迁补偿实行“打表”,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去年10月正式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市的危旧房拆迁改造,规范我市的拆迁补偿安置行为,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日前,记者了解到,在《意见》的实施过程中,一些市民依然存在一些误区,比如觉得《意见》与《物权法》相抵触,我不同意搬迁,我就有权不搬迁,或是认为补偿价格可以自己任意喊……对于这样的“误区”,记者昨日专门走访了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这样的现象再一次给出了权威解释。
误区1
我不同意搬迁,就有权不搬迁
【权威解读】: “我不同意搬迁,就有权不搬迁!”这样的误区,是我市老百姓对《意见》和《物权法》理解上的偏差。《物权法》中强调最重要的就是“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一些市民由此认为房子是我的,我不同意搬你就不能让我搬。对于这样的误区,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房屋是老百姓最重要、最基本的不动产,《物权法》中也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征用个人房屋时,国家可以征用,但要对房屋权利人进行一定补偿。“赔偿就是对物权保护的一种方式,正因为权利人享有物权,因此才能获得拆迁补偿。”相关负责人说道。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意见》中确定了全市实行统一的拆迁补偿及奖励政策,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应坚持阳光拆迁,并根据当前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增设物管费补贴等,以实现公正补偿。该负责人强调说,只有在拆迁过程中依法充分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拆迁补偿安置,才能与《物权法》的基本理念不相违背。
误区2
补偿项目,自己说了算
【权威解读】: 房屋拆迁补偿,是整个拆迁过程中老百姓最关注的焦点,而随着去年《意见》的正式实施,我市的拆迁补偿也正式进入了“打表”时代,一竿子量到底的阳光、公平、公开,也成为了全国城市拆迁的“样本经”。据了解,在以前的城市拆迁中,不少被拆迁人要求进行不同名目的补偿,以为要哪些补偿,自己说了算,比如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等等。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意见》的出台,规范了拆迁补偿项目,明确规定了拆迁房屋补偿、政策性补偿、政策性补助、政策性补贴、提前搬迁奖励等五大类拆迁补偿项目,被拆迁人不能随意要求其他的、额外的补偿,这就杜绝了“暗箱操作”等行为。
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意见》中对补偿项目的确定是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对拆迁补偿相关原则的体现,两《条例》中提到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也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政策性补偿”和“政策性补助”均是两《条例》规定的项目,《意见》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其发放标准和方式进行了完善和调整。“政策性补贴”和“提前搬迁奖励”则是在借鉴我市锦江区的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变“暗补”为“明补”,对适用条件及金额幅度作了明确规定,在促进危旧房改造的同时,也规范了拆迁市场。
误区3
想补偿多少,自己要价格
【权威解读】: “以前的城市拆迁,难免会遇到那种漫天要价的被拆迁户!”在采访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意见》出台之前,我市拆迁工作缺乏统筹,出现五城区拆迁工程补偿项目不统一,补偿价格偏离市场等现象,拆迁工作难度不断增大。相关负责人坦言,近年我市危旧房改造任务繁重,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为此,我市先后到上海、重庆、南京等城市进行考察,在借鉴这些城市先进工作经验和总结我市2002年以来大规模旧城改造特别是锦江区拆迁工作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情况出台了《意见》。
相关负责人还提醒,作为被拆迁人,要明确我市已经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在协商过程中应当注意在现有政策规定的幅度内提出自己的要求,鉴于《意见》对拆迁补偿标准已经作了明确规定,超出这个规定之外的要求将不再被支持,被拆迁人应当积极与拆迁人协商,主动搬迁以获得提前搬迁奖励,不能恶意躲避拆迁人或提出超出《意见》规定范围的过高要求而拖延搬迁,否则根据《意见》关于“强化行政执法”的规定,拆迁人有权申请行政裁决并最终由市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终结拆迁纠纷。
●拆迁补偿细节
●拆迁补偿款政策
●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
●拆迁补偿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条列
●拆迁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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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补偿方案
●拆迁补偿具体明细有哪些
●拆迁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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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款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内容审核:石有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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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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