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长期任职于大中型企业,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同时对企业合规管理、企业运营风险管控、民商事纠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
南京市民蔡女士苦等五年的拆迁安置房,近日终于拿到了选房确认单,在交完了相关费用后准备拿房时,遇到了一件“离奇事”,被告知她的那套房子早已有人拿走了,蔡女士无法相信,拆迁安置房有严格的安置程序,一房怎么可以“二嫁”?她质疑这背后一定存在猫腻。
对此,南京晨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蔡女士是南京浦口高新开发区大桥社区的居民,五年前家里房子所在地需要拆迁征用,一家5口人响应有关部门要求,在外过渡,等待入住拆迁安置房。
今年2月份,在外过渡苦等五年拆迁安置房的蔡女士终于可以选房了。蔡女士在200多拆迁安置户中,有幸成了120户成功选房户之一,其所在的大桥社区也对外进行了公示,蔡女士在新建的新桥家园小区3幢房源中,选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17幢2单元605室。
蔡女士一家人高兴不已,都期待入住新房的一天快点儿到来。蔡女士说,家里还有一个80多岁老母亲,与他们在外过渡说实话很辛苦。可是,当她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又去银行将房款交清准备拿房的时候,一个电话让她惊讶不已,电话中称她在年初公示选的房子有主。
“不可能!拆迁安置房有严格的安置程序,17幢2单元605室房子年初选好了,还公示了,怎么可能一套房子可以有两户拿?”蔡女士说,当时她认为可能是社区搞错了,可当进一步确认后这竟是真的。“拿房手续很顺利,就等着拿605室房子钥匙了,现在变了,后来有人通知我的房子被人拿走了,让我等着重新选房,我怀疑这背后一定存在猫腻。”蔡女士说。
在大桥社区大厅一角处,至今还保留着年初蔡女士选房子的公示牌,上面清楚地标着,17幢2单元605室房主姓名为蔡女士儿子的名字。同样,在蔡女士手上有一张新桥家园选房确认单,其单子上也明确写着,蔡女士家的房子为17栋605室,开发商以及浦口高新开发区相关部门都在上面盖了章。
“已经盖章确认的房子是合法的,怎么成了别人的?”蔡女士怎么也想不通,她多次找社区理论,但对方也不知道是哪里出错了。究竟是什么人拿走了自家的房屋呢?
蔡女士带记者展开了调查,发现在其他居民都没有拿到钥匙的情况下,原本属于她的17栋2单元605室却已经开始装修了。
新桥家园开发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2单元605室在近两个月前就被人拿走了。“还没有到拿房子时间他怎么能拿到钥匙的呢?”记者问。“有个领导带来的啊,不然我也不会把房子钥匙给他的。”该工作人员说。开发公司工作人员这一说法,也得到该套房装修公司老板的印证,“他们家近两个月前就开始装修了呀。”
大桥社区负责拆迁安置房工作的褚主任对此也有想不通的地方,“经我们调查,目前这套拿房人是我们红叶加油站那边一个今年6月份才拆迁的拆迁户,还不是我们社区这边的居民,你那个房子就是剩余下来,也不应给别人。”
褚主任说,新桥家园小区这次给大桥社区安置只有120户房源,目前还有80多户社区拆迁居民在等着安置,即便是蔡女士不要该房子,也不应给这位拆迁户。“我们没有剩余房源,我们是选过房子公示的,至于怎么会出现安置房一房二嫁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褚主任说。
一个户口不在本地社区,而且在今年6月份才拆迁的拆迁户,为何能提前拿到大桥社区有限的拆迁安置房呢?社区一直表示不清楚,这得找开发商和浦口高新开发区相关部门。
8月28日下午,浦口高新开发区相关部门在街道召集多部门开会,并请蔡女士列席。经过调查,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选房信息公示后,蔡女士没有按照规定在五日内缴纳房款,所以这套住房就被当作无人认领房屋,给其他地区的拆迁户备选了。
南京浦口高新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余局长说,“你选房后没有交钱所以就没有形成事实上的购房认定,所以这套房子又卖给别人了。” “你的说法不对,这是安置房,就算我暂时没有交钱,你也不能随意卖给别人啊!退一百步讲,即便我不要,你们也应该在给别人前向我们求证一下。”蔡女士气愤地说。
蔡女士人为,拆迁安置房有严格的安置程序和政策规定,选房后没有交钱也不应说明她放弃购房认定,只是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且也没人提醒说马上交钱,拿走她房子的人,怎么在两个月前就把房子拿走了?他公开选房了吗?
南京浦口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承认,在这套房屋有了新主人后,相关部门又让蔡女士交钱并开出确认单,这是由一系列工作失误造成的。经过他们调查,“拿”走蔡女士房子的户主姓曹,是加油站附近的拆迁户,拿钥匙的时间比同地区其他拆迁户早了一些。
“这个人确实在我们这边办手续的。为什么他能先入住呢,这个事情我们要去调查一下。”南京浦口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余局长说。相关部门表态说,因为蔡女士有合法的确认单,他们会与现在的住户沟通,争取将605室退让出来,或者给蔡女士安排其他合适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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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安置房5年后,安置房五年后内容审核:赵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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