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实情,家属能给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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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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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芳律师执业十余年来,深耕征地拆迁一线,足迹遍布全国各省市,办理案件超过800件,经历了征收拆迁模式的变换调整、相关法律法规的迭代更新,精准掌握了全国各地区的征收拆迁政策,尤其在行政赔偿案件中经验丰富,多起案件入选过典型案例、更有二审改判案件、并促成最高法院提审案件等,专业突出、成绩斐然。 陈律师更是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科学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始终致力于构建客户信任关系、服务客户,能多维度解决当事人法律纠纷,获得当事人高度好评。同时,陈律师也注重普法宣讲,开展对杭州市等当地被拆迁户的普法宣讲,针对征地拆迁的核心政策并与当地征拆实际相结合,给当地被拆迁户进行深入浅出的宣讲,取得不凡的普法效果。

拆迁补偿实情,委托律师能不能和被告家属说实情

一、委托律师能不能和被告家属说实情

委托律师在会见后,可以向被告家属交代部分案情,但需注意保密义务和合规性。

一、委托律师的交代义务

委托律师在会见被告后,有义务将部分案情告知家属,包括会见的情况、涉嫌的罪名以及主要的犯罪事实等内容。这有助于家属了解案件的进展和阶段,以便作出相应的应对。

委托律师在案件每进展一步时,都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委托人,即被告家属,以确保家属对案件的持续关注和了解。

二、委托律师的保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因此,在向被告家属交代案情时,律师需注意保护被告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案情中的秘密。

委托律师在交代案情时,应遵循法律职业道德,确保所交代的内容不损害被告的合法权益,也不妨碍案件的公正审理。

综上所述,委托律师在会见被告后,可以在遵守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向被告家属交代部分案情,以便家属了解案件的进展和阶段。同时,律师也应注意保护被告的隐私权,确保所交代的内容合法合规。

二、嫌疑人没有近亲属怎么委托辩护律师

法律分析:

委托律师不一定要亲属才能委托,可以是律师、近亲属,或者所在社区、团体推荐的公民,如果当事人是单位的话,也可以由其员工作为诉讼代理人。

没有规定受委托人必须是亲属的,只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双方就委托事宜都沟通好了并且同意的话就是可以成为受委托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家属能给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吗

1、家属能给被告人委托辩护人。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

根据辩护权的行使方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辩护权的主体,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参与诉讼的目的是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

在诉讼中,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不得拒绝辩护,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除外。

被告人有权随时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义务。

一、犯罪嫌疑人如何委托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自采取第一次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可见,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辩护人的委托时间是不同的。

1、公诉案件中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所谓公诉案件,简单地说,是依法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包括由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因此,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第一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即可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开始充分行使辩护权。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终结后,按照人民检察院的内部分工,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负责审查起诉的部门审查决定,犯罪嫌疑人从这时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受到辩护的权利,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知晓案件已经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都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因此,公诉案件在侦查终结后,犯罪嫌疑人不仅有立即委托辩护人权利,而且有由人民检察院及时告知自己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2、自诉案件中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在刑事诉讼中,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刑事案件即为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类案件从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就直接进入了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被告人即需为出庭受审作好准备,因此,法律规定自诉人一经起诉,被告人就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同样,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人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四、没有直系亲属怎么委托律师

法律分析:

如果其本人没有直系亲属,则旁系亲属也可以委托律师的。

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原告的代理人;

其次其他亲属、朋友也可以,但是需要证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是在同一社区或者同一集体内,这样才可以作为代理人出现在法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律师一定要亲属吗

法律分析:

委托律师不一定要亲属才能委托,可以是律师、近亲属,或者所在社区、团体推荐的公民,如果当事人是单位的话,也可以由其员工作为诉讼代理人。

没有规定受委托人必须是亲属的,只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双方就委托事宜都沟通好了并且同意的话就是可以成为受委托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六、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吗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 委托辩护人 。

这里所指的近亲属法律也有明文的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上述的近亲属都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有权去羁押犯罪嫌疑人的 看守所会见 。

因此,除上述规定之外的人是不能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当然如果其近亲属愿意委托而不愿或无力支付律师费的,其他亲友愿意承担律师费的,可以由近亲属的名义签署委托书,由其他亲友支付律师费,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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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实情,委托律师一定要亲属吗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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