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25年。深耕行政法领域,对政府征收拆迁领域有深入研究,熟悉行政法及行政程序流程,能够深入细致地研究案情,勤勉尽职;曾参与西安某区城中村改造、北京市某区交通枢纽改造、深圳某大型社区业主维权等近百起案件,得到当事人极高的评价。
店铺转让人隐瞒实情,受让方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民事法律途径1. 合同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若转让方以欺诈手段使受让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转让合同,受让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例如,转让方故意隐瞒店铺存在重大债务或法律纠纷,导致受让方误判而签订合同,受让方可主张撤销。
2. 违约责任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若转让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构成违约,受让方可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已支付的转让款)及间接损失(如预期经营收益)。
3. 表见代理的例外:若转让方以他人名义转让店铺且构成表见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受让方有权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但需证明自身善意且无过失。
2)刑事法律途径1. 诈骗罪举报:若转让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且数额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受让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转让方伪造店铺产权证明或虚构经营数据,骗取转让款后逃匿。
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受让方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转让方退赔经济损失,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3)行政与协商途径1. 行政投诉:若隐瞒行为涉及虚假宣传或扰乱市场秩序,受让方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转让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2. 协商调解: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受让方可优先与转让方协商,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款项或赔偿损失,并保留书面协议作为后续维权依据。
关于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在履行中发生变更如何确定价款的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固定总价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固定总价合同,顾名思义,是在合同订立时即确定了工程的总价款,一般情况下,这款项是不可调整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况,导致继续按原合同价格履行显失公平,那么合同价款是可以进行调整的。
1. 情势变更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协商一致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双方就价款调整达成一致,即可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总价合同价款调整的具体情形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形,通常需要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 设计变更:若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原合同约定的价款可能无法覆盖实际发生的成本。此时,承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 建筑材料价格或人工费用上涨:若建筑材料价格或人工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过快上涨,且这种上涨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那么继续按原合同价格履行将显失公平。承包人可以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3)固定总价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1. 协商:首先,双方应就价款调整进行协商。若能够达成一致,则可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价款进行相应的调整。
2. 鉴定或评估:若双方无法就价款调整达成一致,承包人可以依据施工过程中的图纸、签证等资料,申请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成本进行鉴定或评估。这将为价款调整提供有力的依据。
3. 法律途径:若协商、鉴定或评估均无法解决问题,承包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请求变更或解除原合同,并确定新的合同价款。
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在履行中发生变更时,价款的确定需遵循情势变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形进行调整。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可依法通过鉴定、评估或法律途径解决价款调整问题。
以房抵工程款在工程合同中的写法需确保合法性、明确性及可操作性,以下从法律角度详细阐述如何撰写相关条款:
一、合同形式与基本要素
1. 书面形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房抵工程款条款需包含在工程合同或补充协议中,避免口头约定。
示例条款:
“双方同意,甲方以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XXX)抵偿部分工程款,具体金额及交付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2. 合同主体信息
需明确发包方(甲方)与承包方(乙方)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主体适格。
示例条款:
“甲方(发包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地址:XXX;乙方(承包方):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地址:XXX。”
二、抵债房屋的具体约定
1. 房屋基本信息
需详细列明房屋坐落、面积、户型、产权证号、土地性质及用途,避免权属争议。
示例条款:
“抵债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栋XX单元XX室,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编号:XXXXXX,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出让。”
2. 权属状态声明
甲方需承诺房屋无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限制,或注明已解除限制。
示例条款:
“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晰,未设定抵押、查封,且无其他权利负担。如因权属问题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 房屋作价与差额处理
需明确房屋折抵工程款的金额、作价依据(如市场评估价、双方协商价)及差额补足方式。
示例条款:
“经双方确认,房屋作价为人民币XXX万元,用于冲抵同等金额的工程款。若房屋价值高于欠款,甲方应于XX日内退还差价;若低于欠款,乙方应于XX日内补足差价。”
三、交付与过户条款
1. 交付时间与标准
需约定房屋交付日期、条件(如腾空房屋、结清物业费)及交付方式。
示例条款: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XX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并确保房屋内无租赁关系、无欠费,附赠家具清单见附件。”
2. 过户义务与税费承担
需明确甲方负责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乙方配合提供资料,并约定税费分担比例。
示例条款:
“甲方应于交付后XX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因过户产生的契税、增值税由甲方承担XX%,乙方承担XX%。”
3. 预告登记条款
为保障乙方权益,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申请预告登记,防止甲方擅自处分房屋。
示例条款:
“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后XX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该房屋。”
四、双方承诺与违约责任
1. 甲方承诺
需承诺对房屋拥有合法处分权,未隐瞒重大瑕疵(如质量问题、凶宅等)。
示例条款:
“甲方保证房屋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无质量瑕疵。如因房屋问题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修复费用及赔偿责任。”
2. 乙方承诺
需承诺接受房屋现状,放弃对工程质量等其他主张(若适用)。
示例条款:
“乙方接受房屋现状,不得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受领房屋或主张额外赔偿。”
3. 违约责任
需约定逾期交房、无法过户、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等情形的违约金或赔偿方式。
示例条款:
“若甲方逾期交房或无法过户,每逾期一日,应按抵债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X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五、争议解决与协议生效
1. 争议解决方式
需选择仲裁或诉讼,并指定管辖机构。
示例条款: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协议生效条件
需约定协议生效时间(如签字盖章后生效)及份数保存方式。
示例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论:以房抵工程款条款需涵盖合同形式、房屋信息、交付过户、承诺保证及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并严格遵循《民法典》相关规定,确保条款合法、明确、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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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在履行中发生变更如何确定价款,工程合同上怎么写以房抵工程款
内容审核:尹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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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协议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已签订的《集体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能否成为街道办“非强制”拆除厂房的依据?那也得看所谓的协议书到底签成了什么样,以及拆除行为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刘晓刚律师团队的刘晓刚、方丽律师在安徽省w市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对咱委托人用于经营的数百平米厂房组织拆除,却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形下强调系“依约拆除”而非强制拆除。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被拆迁人手上通常只有一份限期拆除决定,或者一句口头通知。这两样都不是终局结论,限期拆除决定属于行政处罚,要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送达,四步缺一步,这份决定就能被撤销。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签了协议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