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经验,专注代理征地拆迁领域。杨素丽律师长期专注如何维护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尽职尽责,其善于谈判协调,专业、负责的代理风格深受当事人好评。杨素丽律师代理了广西、河南、河北、山东、贵州、北京、天津等多地案件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处的“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效益损失。
一般是因房屋被征收造成停产停业,从而丧失的可得利润。
在部分学说或地方规定中还包括设备、仪器、商品的搬迁费用。
综合《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常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规定》《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等地方性规定,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被征收房屋一般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依法认定为合法建筑《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可见,如果房屋本身是违法建筑,即使被划入征收范围也不能获得补偿,也自然没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当然,在明律师一再强调,无证建筑不等于违法建筑。
针对未登记房屋,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考虑历史原因、建造年限、使用状况等方面来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因此,未登记房屋能否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存在可争取余地的,在明律师代理的“许水云案”中即涉及这方面问题,最高法在再审裁判中进行了详细的理由阐述。
2.被征收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它有关证件一方面,与合法建筑相对应的,是合法经营。
要想证明合法经营的事实,就需要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同时,部分特殊行业还需要相应资质,例如餐饮行业还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教育培训行业还需具有办学许可证等。
另一方面,被征收房屋应当是合法经营的场所。
一般情况下,被征收房屋最好与证载住所地一致,即工商登记为注册地址。
如果被征收房屋不是注册地址,被征收人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征收房屋是实际经营场所。
证据准备不充分、证据链条不完整,就有可能导致被征收房屋不被认定为合法经营场所,也就将减损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此,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部分,证据是关键。
就证据部分,被征收人一定要查阅相关法律或咨询专业律师,对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等方面有足够的了解。
3.因房屋被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房屋被征收”与“停产停业损失”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
具体而言,一方面,房屋被征收是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在房屋被征收之前,企业应当仍在持续营业中。
例如,被征收房屋关联企业在被征收以前就因其他原因停产停业,则不能再主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或者企业的工商登记状态显示一直在存续经营,但实际上在被征收以前就已停止经营,则很难认定停产停业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践中,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多是依据省、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确定。
例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规定,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结合停产停业期限按月支付。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一次性给付。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具体比例由各市县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指导意见》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按照以下分类和标准进行补偿:(一)被征收人能够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证明的,按照上一年度月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每月的经营性损失补偿;被征收人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证明的,经营性损失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屋被征收前的经济效益等因素制定。
(二)被征收人能够提供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计算每月的职工失业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标准(上述标准)一次性计发3-6个月的经营性损失补偿和职工失业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了非住宅临时安置房的,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3-6个月的经营性损失补偿和职工失业补助。
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标准逐月计发经营性损失补偿和6个月的职工失业补助。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前已停产停业的房屋,对被征收人不予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在明律师认为,每一经营个体在行业特性、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经营效益等方面都不同,因此统一的补偿标准并不适用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的“协商确定”和“评估确定”最为适宜。
(一)“协商确定”是最合适的方式。
一方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不宜简单适用“一刀切”的统一补偿标准,“协商确定”就是避免纠纷的最好方式;另一方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征收补偿的一部分,一般由征收补偿协议最终确定。
因此,“协商确定”体现了征收补偿协议的民事特征,即自愿、平等、友好。
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人应当有清晰的主张和完备的证据,方能在协商中占据主导地位。
(二)“评估确定”是最公平的方式。
“协商确定”的方式虽然能够做到进退有度,但是被征收人反悔、“没发挥好”的情形也不在少数。
因受到证据材料、市场行情、情势变更等因素影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数额将是不唯不确定的。
此时,“评估确定”就是最公平最客观的方式,在增强补偿数额的科学性确定性的同时,亦能随之消除被征收人的心理焦虑。
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被征收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这一项补偿数额十分可观,建议您选择“评估确定”的方式,必要时可自行委托评估机构作出涵盖此内容的评估报告。
如此,即使日后厂房突遭强拆或打砸,已经作出的评估报告也将成为证明损失的十分有力的证据。
在明律师提示您,征收中与停产停业损失相关的纠纷屡见不鲜。
例如,原房东、二房东、承租人都向征收方申请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养殖、种植珍稀动植物的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认定等。
停产停业损失对普通的被征收人而言可能是个小问题,但是对这些案件中的被征收人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大问题。
在明律师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梳理停产停业损失的相关法律知识,形成基本事实判断。
如果您对“停产停业损失”问题依旧困惑,或者认为自家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过低,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以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停产停业国家赔偿范围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主体认定
●停产停业损失归属问题
●停产停业算什么处罚
●停产停业是什么责任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归谁所有案例
●停产停业补偿费归属问题
●停产停业怎么补偿
●停产停业是什么责任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停产停业损失比房屋价值还大懂得3大问题助你收获满意补偿!,停产停业是什么责任”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停产停业属于民事责任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主体认定内容审核:杨素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