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主攻各类征地拆迁案件,同时参与处理过婚姻家事、民事纠纷商事仲裁等各类案件。秉持“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的”法律信仰,坚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行业清风正气的守护者。
“一宅两户”可能因历史原因等形成。要明确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若符合分户条件,比如子女成年结婚等,可向当地村委会提出分户申请。经村委会审核同意、乡镇政府审批后,能依法办理分户手续,进而可能分别取得宅基地权益。若不符合分户条件却存在“一宅两户”,可考虑房屋继承、买卖等情况。若一方通过继承或合法买卖取得房屋权益,可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若因政策调整等导致“一宅两户”不符合现有规定,可与村委会协商,尝试通过有偿退出部分权益等方式解决,但具体操作需依当地政策法规。总之,要依据实际情况,按法定程序妥善处理“一宅两户”问题,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农村宅基地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会被法院执行。若宅基地上房屋因民间借贷等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偿还债务,而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可对宅基地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等处置。不过,执行时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需求。若涉及刑事犯罪等,相关涉案宅基地也可能依法被执行。但宅基地的执行较为复杂,因为其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等问题。法院在执行时会遵循法定程序,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平衡债权人利益与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权益等,确保执行行为合法合规且合理。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一般是针对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孙女是否有份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孙女的户口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其在宅基地上房屋建设等方面有实际贡献,比如参与出资出力建房等,那么她可能基于房屋共有关系等享有一定权益。若只是单纯户口不在,一般不能直接分得宅基地征收补偿款。但如果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孙女作为家庭成员,在房屋征收补偿分配时,可根据家庭内部关于房屋权益的约定等,通过析产等方式确定其应得份额。总之,要综合考虑孙女与宅基地及房屋的关联因素来判断其是否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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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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