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是两种不同的安置方式,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定义和目的
就地安置通常指的是在受灾地区或原地进行的人员安置,这种安置方式主要适用于灾害或紧急情况并不严重到需要大规模转移人员的情况。其目的是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减少人员流动和社会成本。
异地安置则指的是将受灾或受影响的人员从原地转移到其他地区进行安置。这种安置方式通常发生在灾害或紧急情况较为严重,原地已无法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或安全环境的情况下。其目的是确保受灾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并避免进一步的损害和风险。
二、实施方式和挑战性
就地安置的实施相对简单,主要涉及在原地搭建临时住所、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救援等。然而,这种方式可能面临资源紧张、环境恶劣等挑战,需要有效的协调和管理来确保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异地安置的实施则更为复杂,需要涉及到人员转移、新安置地点的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生活物资供应等诸多方面。同时,异地安置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文化差异、就业困难等,需要政府和相关机构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予以充分考虑。
综上所述,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在定义、目的以及实施方式和挑战性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具体采取哪种安置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决策,以确保受灾或受影响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和有效救援。
此外,在异地安置中,还涉及到异地安置医保的问题。这主要指的是参保人员在异地安置后,其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和续接。通常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参保人员在新的安置地点能够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相关,以确保异地安置人员的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
一、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怎么选择
常见的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
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
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其次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对于就地和异地安置的规定也有一定不同。
二、什么是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
原先住在哪就一定还在哪里安置是对就地安置的一种误解。
一般而言,拆迁区域范围内的安置均属就地安置。
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对于就地和异地安置的规定也有一定不同。
在《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第三条中就指出,本规定所称就近安置,是指安置小区外边缘线与原拆迁区域外边缘线的最近直线距离不大于1公里,且安置区域较拆迁区域不低于二个区域类别的安置。
所谓异地其实并没有很远,异地是相对于被拆迁人目前所在的地块或区域而言。
实践中,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等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进行安置。
异地安置的安置小区只是与原拆迁区域相对较远,一般大于1公里。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法律分析:
异地安置是指退休人员因户口迁移外地或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退休异地安置),在职人员因工作需要(含成建制驻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流动施工人员、学习进修人员等)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在职长期驻外)。
例如,徐州规定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及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连续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简称住外人员)在住地门诊和住院的,可以参加异地就医。
法律依据: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条:异地就医范围包括:
(一)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及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连续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简称住外人员)在住地门诊和住院的;
(二)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连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简称外出人员)在外地急诊、抢救的。
异地安置和长期居住的区别如下:
:
1、户籍关系不同:
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并没有迁移户籍,仍然属于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而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则是长期在非户籍地居住,没有转移户籍,但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
2、安置原因不同:
异地安置通常是由于工作、政策等原因造成本来应该在本籍地居住的人远离家乡,而异地长期居住则是个人自行选择;
3、待遇不同:
异地安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与本地职工相同的待遇标准,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则一般会面对就业、医疗、社保等方面的问题。
异地就医的情况如下: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
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综上所述,异地安置是指政府将某些职工、军人等从工作地点远离家乡的地方调往安置地,以解决其就业、教育、医疗等生活和工作问题的一种安置方式。
异地长期居住是指在非户籍地长期居住,但未申请户籍迁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异地安置和长期居住的区别如下:
:
1、户籍关系不同:
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并没有迁移户籍,仍然属于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而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则是长期在非户籍地居住,没有转移户籍,但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
2、安置原因不同:
异地安置通常是由于工作、政策等原因造成本来应该在本籍地居住的人远离家乡,而异地长期居住则是个人自行选择;
3、待遇不同:
异地安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与本地职工相同的待遇标准,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则一般会面对就业、医疗、社保等方面的问题。
异地就医的情况如下: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
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综上所述,异地安置是指政府将某些职工、军人等从工作地点远离家乡的地方调往安置地,以解决其就业、教育、医疗等生活和工作问题的一种安置方式。
异地长期居住是指在非户籍地长期居住,但未申请户籍迁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一、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怎么选择
常见的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
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
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其次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对于就地和异地安置的规定也有一定不同。
二、什么是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
原先住在哪就一定还在哪里安置是对就地安置的一种误解。
一般而言,拆迁区域范围内的安置均属就地安置。
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对于就地和异地安置的规定也有一定不同。
在《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第三条中就指出,本规定所称就近安置,是指安置小区外边缘线与原拆迁区域外边缘线的最近直线距离不大于1公里,且安置区域较拆迁区域不低于二个区域类别的安置。
所谓异地其实并没有很远,异地是相对于被拆迁人目前所在的地块或区域而言。
实践中,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等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进行安置。
异地安置的安置小区只是与原拆迁区域相对较远,一般大于1公里。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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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就地安置异地安置区别,异地安置和长期居住的区别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