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是两种不同的安置方式,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定义和目的
就地安置通常指的是在受灾地区或原地进行的人员安置,这种安置方式主要适用于灾害或紧急情况并不严重到需要大规模转移人员的情况。其目的是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减少人员流动和社会成本。
异地安置则指的是将受灾或受影响的人员从原地转移到其他地区进行安置。这种安置方式通常发生在灾害或紧急情况较为严重,原地已无法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或安全环境的情况下。其目的是确保受灾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并避免进一步的损害和风险。
二、实施方式和挑战性
就地安置的实施相对简单,主要涉及在原地搭建临时住所、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救援等。然而,这种方式可能面临资源紧张、环境恶劣等挑战,需要有效的协调和管理来确保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异地安置的实施则更为复杂,需要涉及到人员转移、新安置地点的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生活物资供应等诸多方面。同时,异地安置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文化差异、就业困难等,需要政府和相关机构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予以充分考虑。
综上所述,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在定义、目的以及实施方式和挑战性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具体采取哪种安置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决策,以确保受灾或受影响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和有效救援。
此外,在异地安置中,还涉及到异地安置医保的问题。这主要指的是参保人员在异地安置后,其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和续接。通常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参保人员在新的安置地点能够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相关,以确保异地安置人员的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
一、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怎么选择
常见的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
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
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其次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对于就地和异地安置的规定也有一定不同。
二、什么是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
原先住在哪就一定还在哪里安置是对就地安置的一种误解。
一般而言,拆迁区域范围内的安置均属就地安置。
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对于就地和异地安置的规定也有一定不同。
在《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第三条中就指出,本规定所称就近安置,是指安置小区外边缘线与原拆迁区域外边缘线的最近直线距离不大于1公里,且安置区域较拆迁区域不低于二个区域类别的安置。
所谓异地其实并没有很远,异地是相对于被拆迁人目前所在的地块或区域而言。
实践中,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等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进行安置。
异地安置的安置小区只是与原拆迁区域相对较远,一般大于1公里。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法律分析:
异地安置是指退休人员因户口迁移外地或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退休异地安置),在职人员因工作需要(含成建制驻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流动施工人员、学习进修人员等)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在职长期驻外)。
例如,徐州规定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及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连续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简称住外人员)在住地门诊和住院的,可以参加异地就医。
法律依据: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条:异地就医范围包括:
(一)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及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连续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简称住外人员)在住地门诊和住院的;
(二)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连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简称外出人员)在外地急诊、抢救的。
异地安置和长期居住的区别如下:
:
1、户籍关系不同:
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并没有迁移户籍,仍然属于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而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则是长期在非户籍地居住,没有转移户籍,但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
2、安置原因不同:
异地安置通常是由于工作、政策等原因造成本来应该在本籍地居住的人远离家乡,而异地长期居住则是个人自行选择;
3、待遇不同:
异地安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与本地职工相同的待遇标准,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则一般会面对就业、医疗、社保等方面的问题。
异地就医的情况如下: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
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综上所述,异地安置是指政府将某些职工、军人等从工作地点远离家乡的地方调往安置地,以解决其就业、教育、医疗等生活和工作问题的一种安置方式。
异地长期居住是指在非户籍地长期居住,但未申请户籍迁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异地安置和长期居住的区别如下:
:
1、户籍关系不同:
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并没有迁移户籍,仍然属于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而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则是长期在非户籍地居住,没有转移户籍,但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
2、安置原因不同:
异地安置通常是由于工作、政策等原因造成本来应该在本籍地居住的人远离家乡,而异地长期居住则是个人自行选择;
3、待遇不同:
异地安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与本地职工相同的待遇标准,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则一般会面对就业、医疗、社保等方面的问题。
异地就医的情况如下: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
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综上所述,异地安置是指政府将某些职工、军人等从工作地点远离家乡的地方调往安置地,以解决其就业、教育、医疗等生活和工作问题的一种安置方式。
异地长期居住是指在非户籍地长期居住,但未申请户籍迁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一、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怎么选择
常见的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
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
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其次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对于就地和异地安置的规定也有一定不同。
二、什么是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
原先住在哪就一定还在哪里安置是对就地安置的一种误解。
一般而言,拆迁区域范围内的安置均属就地安置。
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对于就地和异地安置的规定也有一定不同。
在《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第三条中就指出,本规定所称就近安置,是指安置小区外边缘线与原拆迁区域外边缘线的最近直线距离不大于1公里,且安置区域较拆迁区域不低于二个区域类别的安置。
所谓异地其实并没有很远,异地是相对于被拆迁人目前所在的地块或区域而言。
实践中,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等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进行安置。
异地安置的安置小区只是与原拆迁区域相对较远,一般大于1公里。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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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就地安置异地安置区别,异地安置和长期居住的区别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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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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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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