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村集体补偿提留款主要用途,征地提留款是怎么回事

咨询
刘鑫律师

刘鑫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行政谈判

十年时间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在征地拆迁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谈判专家,尤其擅长与政府谈判,能以最快速度帮助委托人争取到最大限度合法合理补偿。代理案件不光能做到尽职尽责,更能做到尽心尽力,所代理案件从未有过投诉或委托人不满意等情况。

征收补偿村集体补偿提留款主要用途,征地提留款是怎么回事

一、征地提留款是怎么回事

征地提留款通常是指在征地过程中,从征地补偿费用中提取并留存的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公共事业的建设。然而,在2002年的农村税费改革中,这一费用已被取消,从而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解释征地提留款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征地提留款的含义

征地提留款曾是中国农村地区政府征收的一种费用,它涉及从征地补偿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和公共事业的发展。然而,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这一费用已不再存在。

二、征地提留款的使用规定(历史背景)

虽然征地提留款已被取消,但了解其历史背景下的使用规定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这一概念。在过去,征地提留款的使用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用途限定:提留款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公共事业的建设,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

管理办法:提留款的管理通常由村委会或村级财务小组负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审计监督:提留款的使用应接受上级政府部门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审计和监督,以防止资金挪用或滥用。

三、征地提留款的现状

如前文所述,征地提留款已在2002年的农村税费改革中被取消。这一改革举措旨在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在当前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下,征地提留款已不再是一个适用的概念。

综上所述,征地提留款是过去农村征地过程中涉及的一种费用,已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而被取消。了解这一历史概念和其背后的使用规定,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中国农村征地制度的发展和变迁。

二、村征地留提留款合法吗

主要看提留的部分要做什么用,并且被提留的要有书面证据,以便于日后如果村民需要时可以有依据申请。

根据国土资源局的指示,有些是禁止提留的。

土地补偿费是给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费用,目前,很多地方直接将土地补偿费发放到农民手中,有的地方将部分征地补偿费集中起来,作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或作为第三产业的投资给农民分红。

但是一些地方的村委会从付给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费中提取管理费,这就与国家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违背了。

一、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4、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现阶段农民可运用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解决土地补偿标准争议。

主要内容如下:

(1)申请裁决的条件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

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和附着物标准。

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2)申请裁决的法定程序

首先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调解的,再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申请裁决。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征地提留款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进行提留是合法的,提留的征地补偿款不得挪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

但被征收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与被征地农民协商确定。

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四、村征地留提留款是不是合法

征地提留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一定比例留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

提留地和留用地的概念相同,体现了农民和企业与集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征地提留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具体提留款比例要根据用途和书面证据确定。

一些地方将征地补偿费作为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或投资分红,但从中提取管理费与法律相违背。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征地提留

提留地和留用地的意思是一样的。

提留地的提留,来源于原来的村提留,是向农民和企业收取村提留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经营收益的一种分配形式,体现社员、企业与集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三项。

该收入来源通常为土地资源,因此提供村提留资金的土地即为提留地。

而留用地在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的留用地(下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征地提留合法吗

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并没有对能否提留征地补偿款作出规定,一般情况下经农村集体协商同意的,提留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征地提留款比例是多少

主要看提留的部分要做什么用,并且被提留的要有书面证据,以便于日后如果村民需要时可以有依据申请。

根据国土资源局的指示,有些是禁止提留的。

土地补偿费是给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费用,目前,很多地方直接将土地补偿费发放到农民手中,有的地方将部分征地补偿费集中起来,作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或作为第三产业的投资给农民分红。

但是一些地方的村委会从付给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费中提取管理费,这就与国家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违背了。

结语

征地提留是指向农民和企业收取村提留,用于土地征收后的安置和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农村集体协商同意的提留是合法的。

然而,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应根据具体用途和书面证据确定,并需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有些地方将征地补偿费作为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或投资分红,但从中提取管理费与法律规定相悖。

因此,在征地提留中,需确保合法性和透明度,以维护农民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五、什么是征地提留,征地提留合法吗

征地提留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一定比例留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

提留地和留用地的概念相同,体现了农民和企业与集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征地提留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具体提留款比例要根据用途和书面证据确定。

一些地方将征地补偿费作为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或投资分红,但从中提取管理费与法律相违背。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征地提留

提留地和留用地的意思是一样的。

提留地的提留,来源于原来的村提留,是向农民和企业收取村提留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经营收益的一种分配形式,体现社员、企业与集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三项。

该收入来源通常为土地资源,因此提供村提留资金的土地即为提留地。

而留用地在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的留用地(下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征地提留合法吗

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并没有对能否提留征地补偿款作出规定,一般情况下经农村集体协商同意的,提留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征地提留款比例是多少

主要看提留的部分要做什么用,并且被提留的要有书面证据,以便于日后如果村民需要时可以有依据申请。

根据国土资源局的指示,有些是禁止提留的。

土地补偿费是给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费用,目前,很多地方直接将土地补偿费发放到农民手中,有的地方将部分征地补偿费集中起来,作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或作为第三产业的投资给农民分红。

但是一些地方的村委会从付给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费中提取管理费,这就与国家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违背了。

结语

征地提留是指向农民和企业收取村提留,用于土地征收后的安置和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农村集体协商同意的提留是合法的。

然而,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应根据具体用途和书面证据确定,并需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有些地方将征地补偿费作为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或投资分红,但从中提取管理费与法律规定相悖。

因此,在征地提留中,需确保合法性和透明度,以维护农民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六、征用用土地中提留地是什么意思

主要看提留的部分要做什么用,并且被提留的要有书面证据,以便于日后如果村民需要时可以有依据申请。

根据国土资源局的指示,有些是禁止提留的。

土地补偿费是给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费用,目前,很多地方直接将土地补偿费发放到农民手中,有的地方将部分征地补偿费集中起来,作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或作为第三产业的投资给农民分红。

但是一些地方的村委会从付给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费中提取管理费,这就与国家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违背了。

一、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4、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现阶段农民可运用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解决土地补偿标准争议。

主要内容如下:

(1)申请裁决的条件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

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和附着物标准。

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2)申请裁决的法定程序

首先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调解的,再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申请裁决。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除外。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征收补偿村集体补偿提留款主要用途是什么

2、土地补偿费村集体留20%什么法律依据

3、征收补偿村集体补偿提留款主要用途有哪些

4、征地补偿村集体提留

5、征地款村集体提留比例

6、土地补偿费村集体留20%什么法律依据

7、关于集体提留20%征地补偿款使用的规定

8、农村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款

9、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账务处理

10、村集体征地补偿款使用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收补偿村集体补偿提留款主要用途,征地提留款是怎么回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收补偿村集体补偿提留款主要用途,什么是征地提留,征地提留合法吗

内容审核:刘鑫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征收补偿村集体补偿提留款主要用途,征地提留款是怎么回事/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25年09月08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25年09月08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25年09月08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25年09月08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25年09月08日
人口补偿认定存异议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25年09月08日
征地拆迁新增人口安置 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指南

25年09月08日
缺少人头费补偿不满意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25年09月08日
征收补偿村集体补偿提留款主要用途,征地提留款是怎么回事

25年09月08日
征收补偿村集体补偿提留款主要用途,征地提留款是怎么回事

25年09月08日
集体土地证能建住房吗,集体建设用地能不能办理土地证手续

25年09月08日
集体土地占用协议,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办,集体用地合同

25年09月08日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赔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09月08日
单位集体产权房屋强拆,集体土地征收中 村委会强拆 镇政府是受益主体的责任认定,集体房产拆迁有补偿吗

25年09月08日
集体地建房强拆怎么赔偿,最高法关于农民自建房强拆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25年09月08日
集体土地征用后拒绝交付,土地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是什么

25年09月08日
集体土地缴税证明,如何证明这土地是村集体的,集体土地证明在哪儿开

25年09月08日
集体土地偿还债务,村集体化解债务的有效方法

25年09月08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怎么交易,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25年09月08日
个人能办集体土地证吗,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办不动产证了吗

25年09月08日
最新新闻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5年09月08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25年09月08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09月08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25年09月08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5年09月08日
人口补偿认定存异议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25年09月08日
征地拆迁新增人口安置 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指南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25年09月08日
缺少人头费补偿不满意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25年09月08日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25年09月08日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 征迁程序维权要点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09月0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