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拆扦办还是镇政府,房子是不是违建拆迁方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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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拆扦办还是镇政府,房子是不是违建拆迁方说了不算!

一、房子是不是违建拆迁方说了不算!

在拆迁中征收方为了加快项目进度,降低补偿款给付,往往会想尽办法套路我们老百姓,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就是说你的房子属于违建要立即拆除,并且不给补偿。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讲解关于房屋认定违建的相关问题。

律师解读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征收中征收方是否有权力认定我们的房屋属于违建,答案当然是无权。法律规定房屋认定违建是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绝不是征收方一句话一个文书说你房子是违建就是违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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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定违建的法定主体:

(1)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认定城市中的违法建筑。(2)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有权对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管辖,有权认定前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自然资源部门(国土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国土部门)有权对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及责令交出土地。

也就是说,若土地上的建筑是属于违法用地,则其有权对违建进行认定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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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违建房屋的认定必须要经过法定的征收程序:

(1)入户调查:相关部门首先要对违法建筑进行立案,开始对房屋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进行调查,调查人员要2名以上持有相关证件正式公务人员,调查过程中全程公开、全程录像摄影,并根据调查询问情况制作笔录,笔录要得到当事人的认可签字。

(2)通知申辩、听证权利:通过入户调查结果对房屋作出是否是违建的决定,确定是违建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事实和依据,并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申辩权和听证权,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提出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并且对听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听证结论要有当事人签字确认。

(3)作出决定书:没有申请听证或申辩事实、理由不成立的,就要对建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向当事人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但是限期拆除决定书中要说明享有的救济权利比如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起诉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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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行催告程序: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没有履行决定书义务不自行拆除的,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催告程序,目的是让当事人尽快履行,这里需要注意,如果经过催告程序之后,当事人仍然不履行的,就会进入行政强制程序。

(5)作出拆除决定:经过催告程序后,当事人仍然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义务的,相关部门依法作出拆除决定,主要是告知当事人违法建筑将在某个时间被强制拆除,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利。

(6)公告拆除决定,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后应当向当事人下达《拆除公告》,告知当事人应当自行拆除,如果不自行拆除又不提起任何救济途径的,将进行强制拆除。这里是最后一个拆除程序,如果此时当事人还没有自行拆除的,也没有提起任何有效的救济途径的,将会被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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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可知房屋是否属于违建,需要经过法定主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绝不是征收方可以随意认定的。而且即使作出了违建认定,也不是立即可以拆除房屋,需要给当事人留出提起行政复议、起诉的期限。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二、违建之后房子是否被强拆?

一、已经建好的违建房可以强拆吗1、已经建好的违建房可以强拆。

具体如下:

(1)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强拆怎么举报最有效公民的房屋遭受到非法强拆时,举报方法如下:

1、公民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来维护自身权益;

2、如果不涉及到犯罪,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三、已经建好的违建房可以强拆吗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撤销建制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等价值的产权房进行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

(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

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

推定未经有权机关认定的房屋为合法并按照合法建筑的标准予以赔偿,体现了司法对产权的保护精神和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惩罚。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不应使权利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即不应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当事人的损失因客观原因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结合当事人的主张和在案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酌情确定赔偿数额,更有利于公平、公正解决问题,确保当事人获得及时、公正的救济。

违建拆迁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机关是不可以强制拆除的

四、拆迁违建房怎么算

法律分析:

违法建筑房屋在两年以外,虽不改变手续完善的事实,但是不能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五、违建几年的房子不拆

法律分析:

违法建筑房屋在两年以外,虽不改变手续完善的事实,但是不能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六、什么情况下违建可以不拆

一、已经建好的违建房可以强拆吗1、已经建好的违建房可以强拆。

具体如下:

(1)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强拆怎么举报最有效公民的房屋遭受到非法强拆时,举报方法如下:

1、公民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来维护自身权益;

2、如果不涉及到犯罪,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起诉拆迁办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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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起诉拆扦办还是镇政府,违建几年的房子不拆

内容审核:张海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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