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专业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不动产征收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业至今,参与办理的行政系列案件百余件。曾办理过多起民事系列案件以及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中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这条规定旨在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没想到在实践中却成为了某些公安机关逃避自身法定职责的理由。
近日,西安市西咸新区石家村村民李先生就遇见了这样的事。该地区为了实施土地储备而进行征收,李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内,但是由于李先生从一开始就未见任何批准文件且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因此迟迟未签订补偿协议。
在协商拆迁补偿款期间,李先生发现总遭遇不明身份人员对其房屋进行暴力破坏,并对自己和家人进行骚扰、恐吓,此外,该伙人员还在夜间盗取房屋门窗及内部物品。李先生不堪其扰,向当地公安局邮寄了一份《报案材料及人身、财产保护申请》,公安局立即对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对李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立即予以保护,而公安局却敷衍了事一拖再拖。
后李先生的房屋在夜间遭遇不明身份的人强拆,李先生多次报警,而公安局却以公安机关不得参与拆迁事宜为由拒不出警也不立案、回复。
在拆迁中,李先生多次寻求公安机关的保护都遭到了拒绝,那么是否真如公安机关所说的那样,公安机关不得参与拆迁事务呢?带着疑问,李先生到在明律师事务所寻求答案。对于这个问题,在明律师告诉李先生“当然不是!公安局具有保护人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绝不能拿拆迁当做逃避自身责任的借口。”据此,在明律师帮助李先生对公安机关进行了起诉,最后法院判决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并责令公安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李先生就其房屋被强拆的报警事项作出处理。
在此,在明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注意,法律虽然禁止公安机关参与拆迁事务,但是公安机关还具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因此,面对身份不明人员的人身威胁时,面对强拆、偷拆房屋时,公安机关是有义务对被侵害人进行保护的,被征收人遇见紧急情况应当立即报警并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如果公安机关不出警或不作为的话,可以立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起诉。
●公安机关不得参与强拆规定
●公安不得参与折迁
●公安不得参与强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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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禁公安人员参与拆迁
●公安机关不允许参与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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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能不能参与拆迁
●公安机关能否参与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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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公安不许参与拆迁,公安不得参与强拆条例内容审核:席炎飞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