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无论是修路还是建桥,亦或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征收土地时,都需要合法合规,才能确保项目顺利进展。可偏偏有些地区,为了急功近利,不给补偿,不签协议,强拆房屋,以至于被告上法庭。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曾代理这样一起案例,某街道办,为了推进高速公路修建,强拆了征收范围区域内的厂房。
2011年12月15日,丁某作为法定代表人,成立某石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至2031年12月15日。
2014年2月1日,丁某与侯某签订转让合同,某石材公司将其所有的石料加工厂转让给侯某,双方约定了转让期限、价格及其他事项,并约定在转让期限内如遇国家、县开发利用该区域时,工厂地上附属物补偿归侯某所有,该土地补偿归某石材公司所有。
2016年7月26日,当地县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就国高青兰线东阿界至聊城段(鲁冀界)公路项目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其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涉案石料加工厂在被征收范围之内。
当地县人民政府没有与某石材公司或侯某就涉案石料加工厂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涉案石料加工厂于2017年5月9日始被拆除。
侯某认为是某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了拆除行为,违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原告作为被征收拆迁石料加工厂的实际经营者,其与涉案征收拆迁行为存有利害关系,有权提起本案行政诉讼。
根据原告提交的拆迁现场的视听资料显示,被告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某在涉案厂房拆除现场,结合证人刘某、李某的证言,可以认定被告某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了拆除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某街道办事处没有组织实施被诉拆除行为的法定职权,其自行组织实施了被诉拆除行为,属于超越职权,该行为应被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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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