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日内作出补偿决定书但不给我签订补偿决定书,在明律师力挽狂澜,终使征拆补偿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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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静律师

吕静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擅长处理行政系列案件。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行政系列案件126多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奖牌等。

90日内作出补偿决定书但不给我签订补偿决定书,在明律师力挽狂澜,终使征拆补偿判决执行,

我有法院的判决书,这上面写的明明白白,让你们在90日内作出补偿决定书,我已经来来回回跑了20趟了,现在已经是第90天了,为什么还不给我签订补偿决定书。木子在征拆办跟工作人员理论着...

已经跟你说过好多次了,你家的房屋不在征收补偿范围,法院的判决书不管用,回去吧!工作人员说道。

天理何在呀!还有王法吗?我要去告你们!木子大喊着被几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架出了征拆办的大院。

妻子看到木子一幅狼狈的模样说道:“我看还是算了,胳膊拗不过大腿,我们平头老百姓斗不过他们,房子拆了不给钱,我们可以租房子,但是命要紧。”

不能就这么算了。我砸锅卖铁也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你先回家,我要去北京一趟。木子和妻子说完后买了张票,直奔北京站。

案情简介

原来木子进京前,约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金蔚然律师,为了更好的帮助木子,金蔚然律师邀请木子来到了在明律师事务所,在访谈室里接待了他。

金蔚然律师通过与木子沟通了解到:2015年12月,征拆办对木子家房屋所在的片区实施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因征收补偿标准过低,木子和征拆办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僵持不下,一晃过去了6年,眼看着周边邻居搬到了新家,一个个都拿到了补偿,开启了新的生活,木子家的房子没了,征收补偿款却一直没有打到银行账号里。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木子在2022年2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过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责令县人民政府90日内作出补偿决定书。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拿到了,但是县人民政府不执行呀。木子向金蔚然律师讲述着自己的遭遇。

律师风采

金蔚然律师先是安抚木子的情绪,随后制定出详细的维权方案,接受木子的委托后,代理木子向县人民政府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申请公开东南社区和西南社区等13个街坊的“征收红线图、征收补偿费用到位证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证明文件、符合规划的证明文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征求意见情况、调查结果、分户补偿情况”事项。

县人民政府只公开了征收红线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证明文件符合规划的证明文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征求意见情况、调查结果等6条信息,而最重要的征收补偿费用到位证明和分户补偿情况却拒绝公开。金蔚然律师认为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金蔚然律师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情况”属法定公开信息,县人民政府应予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第十二条第二款:“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征收补偿费用到位证明”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县人民政府应予公开。

胜诉判决

在帮助木子维权的过程中,金蔚然律师专业知识深厚,逻辑思维能力缜密,县人民政府采纳了金蔚然律师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征拆办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木子申请信息给予公开。

最终,在金蔚然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县人民政府认为木子亦属于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此认定为后续补偿事宜奠定了基础。(本文除律师外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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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

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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