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至今办理了上百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善于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分析处理疑难案件,实质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周女士是河南省阜平县白河村村民,当地政府因为实行拆迁计划将周女士的房屋强行拆除。周女士遂委托在明律师向法院起诉,这是怎么回事呢?在明律师又是如何胜诉的呢?
周女士有坐落于阜平县××镇白河村榆树口住房一套,已经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城镇居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5年当地政府实行征拆项目,将周女士的上述房屋列入征迁范围。2016年5月13日,阜平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作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范围、补偿原则、补偿安置、其他补偿、奖励办法、优惠政策、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说明。同日,举行房屋征收听证会,有被征住户代表、村民代表、相关部门代表参与。2016年6月22日,阜平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工作的决定。2016年6月24日,该政府公布了补偿方案。次日,政府又发布了正式的征收决定。征收工作至此开始。周女士两次请求政府公开关于征拆内容的信心,然而政府以“申请内容不存在”为由拒绝公开。然而,没想到的是,2017年政府以“周女士的房屋是违法建筑”为由,将周女士的房屋擅自拆除。一气之下,周女士找到在明律师,企图通过法律方式维权。
在明律师收到委托后,组成专业的律师团对周女士的案件进行研讨。在明律师检索了大量类似案例与胜诉判决书仔细钻研。然后,在明律师走访到当地了解具体的事情经过和收集相关证据。在明律师撰写法律文书,参与庭审终于赢得了胜诉。
一、该征收决定未依法公示公告。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告未对征收决定进行公示公告,严重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程序规定。
二、评估机构的选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待选的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同时为了保障评估的公正性和双方的认同性,不应当仅提供本区域的评估机构名单,且评估机构应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决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三、被告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不合理、不合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产地的市场价格。但被告制定的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法律规定的价格标准。被告作出的征收决定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剥夺了原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公平补偿权,现原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确认被告于2016年6月22日房屋征收工作的决定违法;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然而,被告称:该拆迁项目合法,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合法。在征收期限内,该项目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全部与阜平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且阜平县政府给予了被征收人足额补偿,所有被征收人按补偿协议履行了搬迁义务。评估机构选定合法,原告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庭辩论环节,针对被告的答辩,在明律师指出,该征收决定征收范围包括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原告的涉案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根据该规定,征收集体土地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甚至国务院批准,由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故就涉案集体土地部分的征收,被告无作出征收决定的法定职权,也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告征收部门征收决定作出前组织了由被征收人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就并拟定的补偿方案征求了公众意见。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本案中,被告没有提交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及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的相关证据,故就涉案国有土地部分的征收,被告也存在程序错误等问题。
最终,法院认为本案涉案地块上已经建成公路,原告亦没有举证证明多数被征收人不同意征收,撤销涉案征收决定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确认被告作出《房屋征收工作的决定》违法;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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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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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