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征地拆迁方面的大案和疑难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办案风格以理性、干练、高效著称,代理的征地拆迁维权案件遍及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河北、河南、广东、广西、贵州、内蒙、辽宁、吉林、甘肃等多个省市。
对于房屋拆迁预签约,相信很多关注拆迁的朋友们都不会陌生。因为在很多新闻报道中都会经常出现这个词,例如“热烈庆祝模拟房屋拆迁预签约率高达99%,取得这样的成果完全得益于阳光透明的过程和政府公平公正的政策”;“某地房屋拆迁预签约率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90%,房屋拆迁项目自动终止”;“签约率达到100%,经过相关部门的不解努力,最后一家也终于签约了”。
那么这种模式对被拆迁人来说是好还是坏呢?预签约是模拟房屋拆迁,是在一定时间内达成一定签约的比例,就继续征收;达不到就终止征收。看似对拆迁户来说是一种尊重民意的行为,但是却存在很多对拆迁户不利的因素。
被拆迁人各家的实际情况并不一样,各家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可能全都希望在规定期限内达成签约。如果给自己的房屋拆迁补偿偏低就更是如此了。但是因为签约率不达标就不会动迁,会直接影响到那些希望动迁的人的利益,那么对于那些迫切希望的人来说,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去鼓动或劝说周围的人,有时甚至站到了拆迁方的一边,为拆迁方说话。因此,预签约可以说是一个“捆绑式”签约的模式,从拆迁户内部分化瓦解而在短时间内获得高回报的拆迁模式。
协议是否生效由拆迁方说了算。和其它拆迁模式不同,即使你和拆迁方签订了协议,该协议是否生效也是不确定,而是要看该协议的生效条件是否达成。而由于签约期限过程并不透明,拆迁户并不会了解到实际情况,因此协议有效无效全由拆迁方说了算,拆迁户完全处于被动之中。
该模式还利用了人们的从众心理,看到人们不停的签约,很多人也放下了警惕心理,在周围人的影响下签约,完全不顾自己的情况是否和别人一样,有的甚至连协议内容都不看就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一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决定签或不签;
二是要全面审查协议内容,不可马虎了事;
三是不要被各种形式的奖励所诱惑,导致自己捡了芝麻而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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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预签约比例,拆迁预签约有法律效应吗内容审核:黄晓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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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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