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督导律师团队负责人。有36年法律工作经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
法律分析:保定市主城区未审批的城中村改造计划清单已确定。其中,竞秀区计划启动改造的10个城中村分别为郎庄、大车、大车辛庄、马厂、王七里店、大祝泽、二台、小车、前屯村、沈庄;莲池区计划启动的19个城中村分别为大阳西街、大阳东街、东马池、焦庄、樊庄、徐庄、徐河桥、前辛庄、东金庄、后辛庄、东后营、头台、东百楼、蔡庄、北张庄、柴楼、银定庄、杨庄、后营村;高新区计划启动的13个城中村分别为代庄、东尹庄、曹庄、张庄、大边坨、周庄、高屯、大马坊、杨庄、小营、东贤台、中贤台、西贤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主观:
最新保定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四十三条拆迁人对拆迁范围内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安置。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居住并具有房屋产权证或有效住房证明的公民;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房屋性质为非住宅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人员。
被拆除临时建筑、违章建筑的不予安置。
第四十四条拆除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安置。
拆除住宅房屋按使用面积安置,并区分以下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平房而安置房屋为成套型住宅房屋的,以被拆除房屋使用面积为基础,增加13平方米使用面积,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应安置房屋使用面积,就近安置于建设标准符合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安置房屋户型。
(二)被拆除房屋和安置房屋同为成套型住宅房屋或同为平房的,按原使用面积安置。
第四十五条安置房屋竣工,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并取得质量监理部门的质检合格证书,市政和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具备入住条件后,方可回迁安置被拆迁人。
第四十六条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新建房屋性质确定。
新建房屋为住宅或兼有住宅与非住宅的,应就近(指拆迁范围内)安置。
新建房屋全部为非住宅的,应易地安置。
由区位好的地段到偏远地段(指七一路、红光路、三丰路、建设路以外区域)安置的,应在安置面积的基础增加25%。
第四十七条拆除住宅房屋对被拆迁人安置楼层的原则是:
(一)年老或有明显残疾行动不便的就低安置;(二)一户安排两套住房的,要高低层搭配;(三)自己要求减少安置面积的,在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四)除本条(一)(三)款外,对被拆迁人一般按搬迁时间先后顺序,从好层次向次层次安置。
第四十八条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一次性搬迁定居的,按被拆除房屋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8元发给搬家补助费,过渡性搬迁的按一次性搬迁的二倍发给。
第四十九条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不能一次性搬迁定居的,可以采取过渡方式,过渡期间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办理。
(一)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自找房屋过渡的,自搬迁之日起,按被拆除房屋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5元发给。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月计算,15天以下按半月计算,16天以上按整月计算。
(二)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的(周转房应具备基本生活条件),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周转房过渡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给所在单位。
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过渡期限,安置房为多层楼房的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安置房为高层楼房的按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期为准。
第五十条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并按下列标准办理:
(一)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过渡或由其单位安排过渡的,从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为基数,按被拆除房屋使用面积,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半年以内的增加50%,逾期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增加100%,逾期满一年不满18个月的增加150%,逾期满18个月以上的增加200%。
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时间分段计算。
(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的,从逾期之月起,按被拆除房屋的使用面积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一年以内的每平方米每月发给3元,逾期满一年以上的每平方米每月发给5元。
第五十一条拆除生产、经营性用房,区别以下情况给予补助:
(一)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且需由拆迁人回迁安置的,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8元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同时按拆迁时在岗职工每人一次性发给停产、停业损失费100元;(二)一次性搬迁的,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一般掌握在被拆迁单位拆迁时实有人数六个月左右的基本工资之和;(三)搬迁补助费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发给,过渡性搬迁的按二倍计发。
保定市主城区未审批的城中村改造计划清单已确定。
其中,竞秀区计划启动改造的10个城中村分别为郎庄、大车、大车辛庄、马厂、王七里店、大祝泽、二台、小车、前屯村、沈庄;莲池区计划启动的19个城中村分别为大阳西街、大阳东街、东马池、焦庄、樊庄、徐庄、徐河桥、前辛庄、东金庄、后辛庄、东后营、头台、东百楼、蔡庄、北张庄、柴楼、银定庄、杨庄、后营村; 高新区计划启动的13个城中村分别为代庄、东尹庄、曹庄、张庄、大边坨、周庄、高屯、大马坊、杨庄、小营、东贤台、中贤台、西贤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指根据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城中村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
我国城市化进程表现为:
进程上属于“急速城市化”,人口城市化虚高;空间上,建设布局出现无序乃
至失控。
城市的扩张将城市周边的农村纳入城市的规划范围,城市周边的农村逐渐被城市的高楼大厦包围,成为了“都市里的村庄”,即城中村。
一、购小产权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看小产权房开发主体是否合法?
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也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是不管主体是谁,在你购买之前都一定要弄清楚主体有没有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购房者在购买之前需要确定该房屋是否应该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相关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有房地产市场整顿风险?
按照现今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村民享有使用权、继承权,但是不能转卖。
现在,以新农村名义建设的住宅除了村民自住的部分,流向城市居民的部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处置和管理办法,但是小产权房一直不被国家所认可,所以有着随时会被整顿的风险,要多多关注政策的变动。
4、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城中村的改造项目是必须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小产权房本就不允许被售卖,如果要是不符合城市的规划,就会有拆迁的可能性,所以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可能取得一定的保障。
5、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样房屋的质量才能够被保障,如果没有取得该证件,那么购买的时候就要多加小心。
6、看是否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据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同时这也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
二、农村三改一拆政策
三改指对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拆是拆除违法建筑。
三改一拆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指根据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城中村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
我国城市化进程表现为:
进程上属于“急速城市化”,人口城市化虚高;空间上,建设布局出现无序乃
至失控。
城市的扩张将城市周边的农村纳入城市的规划范围,城市周边的农村逐渐被城市的高楼大厦包围,成为了“都市里的村庄”,即城中村。
一、购小产权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看小产权房开发主体是否合法?
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也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是不管主体是谁,在你购买之前都一定要弄清楚主体有没有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购房者在购买之前需要确定该房屋是否应该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相关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有房地产市场整顿风险?
按照现今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村民享有使用权、继承权,但是不能转卖。
现在,以新农村名义建设的住宅除了村民自住的部分,流向城市居民的部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处置和管理办法,但是小产权房一直不被国家所认可,所以有着随时会被整顿的风险,要多多关注政策的变动。
4、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城中村的改造项目是必须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小产权房本就不允许被售卖,如果要是不符合城市的规划,就会有拆迁的可能性,所以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可能取得一定的保障。
5、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样房屋的质量才能够被保障,如果没有取得该证件,那么购买的时候就要多加小心。
6、看是否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据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同时这也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
二、农村三改一拆政策
三改指对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拆是拆除违法建筑。
三改一拆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法律主观:
最新保定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四十三条拆迁人对拆迁范围内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安置。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居住并具有房屋产权证或有效住房证明的公民;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房屋性质为非住宅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人员。
被拆除临时建筑、违章建筑的不予安置。
第四十四条拆除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安置。
拆除住宅房屋按使用面积安置,并区分以下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平房而安置房屋为成套型住宅房屋的,以被拆除房屋使用面积为基础,增加13平方米使用面积,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应安置房屋使用面积,就近安置于建设标准符合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安置房屋户型。
(二)被拆除房屋和安置房屋同为成套型住宅房屋或同为平房的,按原使用面积安置。
第四十五条安置房屋竣工,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并取得质量监理部门的质检合格证书,市政和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具备入住条件后,方可回迁安置被拆迁人。
第四十六条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新建房屋性质确定。
新建房屋为住宅或兼有住宅与非住宅的,应就近(指拆迁范围内)安置。
新建房屋全部为非住宅的,应易地安置。
由区位好的地段到偏远地段(指七一路、红光路、三丰路、建设路以外区域)安置的,应在安置面积的基础增加25%。
第四十七条拆除住宅房屋对被拆迁人安置楼层的原则是:
(一)年老或有明显残疾行动不便的就低安置;(二)一户安排两套住房的,要高低层搭配;(三)自己要求减少安置面积的,在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四)除本条(一)(三)款外,对被拆迁人一般按搬迁时间先后顺序,从好层次向次层次安置。
第四十八条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一次性搬迁定居的,按被拆除房屋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8元发给搬家补助费,过渡性搬迁的按一次性搬迁的二倍发给。
第四十九条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不能一次性搬迁定居的,可以采取过渡方式,过渡期间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办理。
(一)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自找房屋过渡的,自搬迁之日起,按被拆除房屋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5元发给。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月计算,15天以下按半月计算,16天以上按整月计算。
(二)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的(周转房应具备基本生活条件),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周转房过渡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给所在单位。
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过渡期限,安置房为多层楼房的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安置房为高层楼房的按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期为准。
第五十条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并按下列标准办理:
(一)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过渡或由其单位安排过渡的,从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为基数,按被拆除房屋使用面积,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半年以内的增加50%,逾期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增加100%,逾期满一年不满18个月的增加150%,逾期满18个月以上的增加200%。
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时间分段计算。
(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的,从逾期之月起,按被拆除房屋的使用面积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一年以内的每平方米每月发给3元,逾期满一年以上的每平方米每月发给5元。
第五十一条拆除生产、经营性用房,区别以下情况给予补助:
(一)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且需由拆迁人回迁安置的,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8元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同时按拆迁时在岗职工每人一次性发给停产、停业损失费100元;(二)一次性搬迁的,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一般掌握在被拆迁单位拆迁时实有人数六个月左右的基本工资之和;(三)搬迁补助费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发给,过渡性搬迁的按二倍计发。
1、康庄拆迁公告
2、康庄镇撤村规划
3、康庄镇各村规划
4、康庄村城中村改造进展
5、康庄什么时候拆
6、康庄村改造最新进展
7、康庄东区
8、康庄村怎么样
9、康庄镇的村
10、康庄村 概况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康庄村东周庄最新拆迁补偿,保定西康庄村在规划改造内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上海莘庄即将大拆迁的区域,城中村改造保定的概念是什么?
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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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