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义乌无房户进聚集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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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义乌无房户进聚集区的政策

一、义乌无房户进聚集区的政策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义乌市委办公室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2日

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细则

根据义政发〔2013〕43号《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义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集聚范围

中心城区和各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

二、集聚条件

1.实行整村集聚,行政村80%(自然村90%)及以上户代表同意参加集聚建设,经所在镇街审核,报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可列为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的村庄。

2.符合以下条件的村庄,优先参加集聚建设:

(1)重点工程项目涉及需整体搬迁的村庄;

(2)城市建设规划即将开发建设的村庄;

(3)土地已基本被征收的村庄;

(4)其他确需部分予以置换的村庄。

3.目前集聚条件不成熟的村的住房特困户、D级危房户,可先在本镇街城乡新社区集聚区安排水平房一套,待全村统一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时再拆除旧房、安排剩余的置换权益面积。3人及以下的安排建筑面积105平方米以内户型高层公寓一套;4人及以上的安排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内户型高层公寓一套。住房特困户、D级危房户填写申请表格,村级组织出具意见后,在《义乌商报》、村务公开栏和村级便民与三务公开信息平台进行张榜公布7天,公示无异议后,所在镇街进行审批,审批结果报市社区建设办备案。

三、参加集聚建设的人口计算截止日

行政村80%(自然村90%)及以上户代表同意参加集聚建设的村,以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时间,作为该村参加集聚建设的人口计算截止日;

涉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拆迁安置的农户,以旧房列入拆迁范围的政府部门文件下发时间,作为该户参加集聚建设的人口计算截止日。如在全村统一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时,置换权益面积有变化的,可以在全村参加集聚时予以补足。

四、集聚建设对象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的成员;

2.服兵役前属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的现役义务兵、士官;

3.入学前属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4.在服刑、劳教前属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的正在改造人员;

5.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五、集聚家庭人口核算

1.以下三类家庭,可以增加一人标准安排:

(1)夫妻双方(父母)均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的成员,子女未立户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增加一人标准安排。

(2)至截止日有年满20周岁未婚子女的家庭,最多增加一人标准安排(独生子女不重复增计)。

(3)夫妻双方均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均达到晚婚年龄但未生育的家庭,可以增加一人标准安排。

2.夫妻双方中一方为非农的家庭,非农一方不计入该家庭户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的人数。该家庭户其他成员选择“按每人175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置换权益面积”的,非农一方未享受住房政策的可给予安置高层公寓面积70平方米,不再安排产业用房。非农一方属整体“农转非”且未享受住房政策的人员,按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

3.已婚嫁但户口未迁出的成员:

(1)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的,经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国土部门出具的1999年7月20日之后女方未享受旧村改造建房用地证明(男方户籍在义乌市外的,由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出具证明;在义乌市内的,由各镇街国土所出具证明),本人可以在本村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基数结合分家立户及离异分户等情况确定。如已在男方享受建房用地,则不再予以安排。

(2)不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的,按照义政发〔2013〕43号文件有关“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条款处理。

(3)其子女的户口也落户在本村的,不在本村参加集聚。

4.因婚嫁等原因迁入,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的成员,经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国土部门出具的1999年7月20日之后未享受旧村改造建房用地证明(原户籍在义乌市外的,由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出具证明;在义乌市内的,由各镇街国土所出具证明),本人可以在本村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如已在原户籍所在地享受建房用地,不能重复享受。

5.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其违法生育的行为全部依法处理后,违法生育的子女只限一人且减半享受置换权益面积。

六、置换基数审批

1.集聚建设对象以大户为单位申请,结合分家立户及离异分户等情况审查合法旧房后,按以下标准确定置换权益面积: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的成员以合法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为基数(每户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按1:5确定置换权益面积,其中35为高层公寓面积,25为产业用房面积,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下同)。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的成员也可选择按每人175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置换权益面积,其中35为高层公寓面积,25为产业用房面积。

(2)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合法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为基数(每户最高不超过126平方米),按1:5确定置换权益面积,其中35为高层公寓面积,25为产业用房面积。

2.因分家立户或离异分户时旧房分配不均造成集聚建设对象拥有的合法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人均少于35平方米的,以实际拥有的合法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为基数,按1:5确定置换权益面积(不得选择按每人175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置换权益面积)。

3.已出卖、赠予或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拍卖的旧房建筑占地面积,在置换基数审批时要予以扣减。

七、置换方式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的成员选择高层公寓的面积最少不低于人均30平方米,剩余的高层公寓可置换权益面积还可以在相应地段继续选择产业用房、商业用房、商务楼宇、货币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置换。

高层公寓置换产业用房的比例为最高不超过1:2;

高层公寓置换商业用房的比例为最高不超过1:0.6;

高层公寓置换商务楼宇的比例为最高不超过1:1;

集聚建设对象选择货币置换方式的,由政府按高层公寓权益保护价格给予补偿。

2.产业用房不得置换高层公寓,但可按比例置换成商业用房和商务楼宇:

产业用房置换商业用房的比例为最高不超过1:0.3;

产业用房置换商务楼宇的比例为最高不超过1:0.5。

八、旧房确权

1.合法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以土地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未经登记的以国土部门确认为准。

2.现村集体公房(含生产队公房)不再予以审批安置。

九、资金核算与权益保障

1.置换价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的房产面积置换价格分别采用优惠价、项目综合成本价(含建安成本、财务成本、公建配套等)和市场评估价,高层公寓面积按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享受优惠价(为项目综合成本价的80%)置换,其余部分按项目综合成本价置换;因户型关系超出部分(最高不超过置换标准的8%)按市场评估价置换。产业用房、商业用房、商务楼宇按照项目综合成本价置换。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置换房产按项目综合成本价置换,因户型关系超出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置换。土地征收补偿款、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不计入项目综合成本价。

2.奖励资金。参加集聚的对象,在房产置换前,必须全部拆除旧房。在规定期限内,旧房拆除率达到90%的行政村,人均奖励3000元;达到100%的,人均奖励5000元。

奖励人数按实际参加集聚建设的人数计算(不含增计人口,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户最多计1人)。旧房拆除率以户为单位计算,旧房拆除率=已拆除旧房的户数该村的总户数。

奖励资金由村级组织提出申请,所在镇街进行现场核查后报市社区建设办。市社区建设办会同镇街、社投集团公司等相关单位到现场核查后,报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市社投集团公司予以拨付。奖励资金用于推进旧房拆除工作等。

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加大对集聚对象的确定、置换基数审批、资金收缴和旧房拆除的工作力度。对旧房拆除率高的镇街,市财政予以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

3.过渡补助费。在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中,需占用原有村庄建设用地并拆除原有合法房屋的,对拆除房屋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过渡补助费。补助时间从腾空房屋移交钥匙之日至镇街组织房产置换工作之日延长半年止。

过渡补助费申领。由所在镇街审核、市社区建设办核准后,报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社投集团公司拨付到镇街,由镇街拨付到村并监督村发放到户。

十、 实施程序

1.申请。行政村80%(自然村90%)及以上户代表同意后,村级组织向所在镇街提出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的申请,所在镇街进行审核,报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2.审批。集聚对象提出置换基数和置换权益面积申请,村级组织出具意见,报镇街初审后,在村务公开栏和村级便民与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同时张榜公布7日。公示无异议后,镇街再次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市社区建设办备案。相关权证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注销。

3.签订协议。镇街与集聚对象签订置换协议。协议需载明:集聚对象以宅基地用益物权置换集聚建设项目内的房产;参与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后停止审批农村宅基地;置换地点、建筑面积、付款方式、交付时间、旧房拆除时间、履约保证金等。

4.预交资金。参加集聚建设对象按相关规定预交建房资金。

5.房屋拆除。根据置换协议,在房产置换前由村级组织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原有房屋。政府收回宅基地。

6.权益确定。各农户根据审批的置换权益面积,确定高层公寓和产业用房的置换权益面积,报各镇街汇总。

7.房产置换。城乡新社区集聚项目完成建设并竣工验收合格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镇街制定房产置换方案并组织分配。市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登记发证。

8.前期物业管理。由市社投集团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9.资产清算,档案移交。项目建设完成后,社投集团应进行工程决算和资产清算,经审计后,后续工作按规定程序移交给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档案资料按规定要求分别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和城建档案馆等部门。

十一、其他

1.集聚范围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需拆迁安置的农户,可以参加本镇街新社区集聚建设,按地级差确定置换基数。

2.通过以婚变等手段骗取置换权益面积的,经查证属实,不当所得部分,不予审批,已经取得的不当置换权益,予以收回。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社区建设办负责解释。

二、义乌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新政

申请积分入户要符合哪些条件申请入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指标包括:

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本市同时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适度从严的原则,推进建立各类落户渠道和政策的统筹机制,分类完善落户标准和政策,严格规范户口审批管理。

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

贯彻执行好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建立政策实施会商和联动审核机制,规范操作流程,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拓展资料:

完善人才落户政策,适应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需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制度,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京创新创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三、义乌落户政策2022

一、落户政策最新

西安市2022年的落户政策主要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要在西安市落户必须符合落户条件,满足政策中任一条件即可。

主要是学历条件是否满足,拥有符合西安市所需的人才技能,是否有居住证,是否在西安市有自主创业,直系亲属在西安市等等。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一、学历落户: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此前政策规定中对本科学历落户有年龄限制。

全市一律实行学历落户只凭两证(身份证、毕业证)。

也就是说,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只需要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前往就近派出所办理。

本科生45周岁以下(含45),大专毕业生35周岁以下(含35岁)。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三、人才引进落户:

(一)专业人才落户。

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

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

(二)技能人才落户。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技能人才包括:

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

四、投资创业落户:

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安居落户:

(一)在我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一、研究生落户政策

研究生落户以成都为例:研究生在成都落户政策

从正在召开的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上可以了解到,成都将改革人才落户政策,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

二、西安落户有哪些政策新政策

目前,2021西安落户政策没有变化,依旧是原先的政策,包括人才落户、安居落户、投靠落户、其他落户。

其中安居落户包括固定住所落户和长期居住缴纳社保落户。

一、人才落户:

1、学历落户:

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在校大学生落户:

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和申请人身份证照片

3、专业人才落户:

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4、技能人才落户:

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二、安居落户:

1、固定住所落户2、长期居住缴纳社保落户

三、投靠落户:

1、夫妻投靠2、子女投靠3、父母投靠

四、其他:

1、市内户口迁移2、复退伍军人落户3、新生儿入户4、收养子女落户5、知青落户6、华侨定居落户

三、海南省最新落户政策

海南省最新落户政策条件如下:

1、一是大专以上学历(大专45周岁以下,本科5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

2、二是有三级以上技工证;

或者中级以上职称证。

3、人才引进落户,是需要人才为海南做贡献的,也就是工作。

省级奖项人才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2、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获奖证书、劳动合同、一张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

创新创业人才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在海口市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本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2、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市政府的确认意见书、一张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

紧缺急需、特殊才能人才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在海口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2、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市政府的确认意见书、一张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一、学历落户: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此前政策规定中对本科学历落户有年龄限制。

全市一律实行学历落户只凭两证(身份证、毕业证)。

也就是说,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只需要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前往就近派出所办理。

本科生45周岁以下(含45),大专毕业生35周岁以下(含35岁)。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三、人才引进落户:

(一)专业人才落户。

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

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

(二)技能人才落户。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技能人才包括:

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

四、投资创业落户:

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安居落户:

(一)在我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四、义乌落户政策2022最新

一、义乌外来人口落户政策

(一)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

在城镇有合法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使用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

其中,非本省户籍人员迁往本市城镇的,需有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并实际居住。

(二)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

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及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可放宽为2年及以上)的,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以直接在城镇申请常住户口迁移登记。

(三)引进人才。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人员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投资兴业人员。

在本市投资经商、兴办实业,年缴纳地方税费五万元及以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特殊贡献人员。

获得义乌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相当层级的人员,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六)直系亲属投靠人员。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被投靠人户内落户。

被投靠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投靠落户。

离婚人员(不包括已再婚人员)离婚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申请时也无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迁回婚前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范围内户籍人员,现与在城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三代之内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可以申请在直系亲属处投靠落户。

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五、义乌外来人口落户政策

一、义乌外来人口落户政策

(一)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

在城镇有合法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使用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

其中,非本省户籍人员迁往本市城镇的,需有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并实际居住。

(二)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

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及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可放宽为2年及以上)的,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以直接在城镇申请常住户口迁移登记。

(三)引进人才。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人员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投资兴业人员。

在本市投资经商、兴办实业,年缴纳地方税费五万元及以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特殊贡献人员。

获得义乌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相当层级的人员,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六)直系亲属投靠人员。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被投靠人户内落户。

被投靠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投靠落户。

离婚人员(不包括已再婚人员)离婚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申请时也无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迁回婚前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范围内户籍人员,现与在城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三代之内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可以申请在直系亲属处投靠落户。

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六、义乌人才房政策有哪些2022

申请积分入户要符合哪些条件申请入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指标包括:

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本市同时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适度从严的原则,推进建立各类落户渠道和政策的统筹机制,分类完善落户标准和政策,严格规范户口审批管理。

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

贯彻执行好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建立政策实施会商和联动审核机制,规范操作流程,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拓展资料:

完善人才落户政策,适应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需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制度,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京创新创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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