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致力于行政诉讼领域的研究,擅长房屋土地征收补偿领域的各种纠纷案件。经办的百逾件案件涉及全国各地,不仅熟练掌握少数委托人的案件,代理超百人的集体案件亦得心应手。
一、补偿协议签订后,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怎么办
1、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征收方迟迟不支付补偿款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不进行搬迁。
2、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要求对方支付拆迁补偿款。
3、如果征收方在没有支付补偿款的情况下强拆房屋的,被征收人也可以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来维权。
4、征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人不支付补偿费用的,不得对房屋进行拆迁,支付补偿款后才能进行拆迁工作。
5、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签完补偿协议,迟迟拿不到安置房怎么办
1、签订了协议,手需没有原件,只有一份复印件,对方不承认也不履行。
实践中律师们常能接到这种咨询电话,虽然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样,但还是有差别的。如果只拿着复印件,很有可能法院的门都进不去,即便是法院受理了,原件与复印件的证明效力是不一样的。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没有其它佐证,复印件的证明力弱,法院一般是不会采信的。
因此,律师建议,被拆迁人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让律师介入到案件当中,通过法律程序让律师调取协议原件,要求对方履行。
2、签订了协议,却手里没有任何的文件。
相信70%的被拆迁人都是这种情况,在签订完协议之后,拆迁方以各种理由拿走仅有的补偿协议。对于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往往是补偿款或是安置房迟迟下不来。
所以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被拆迁人一定要想明白,要想拿到合理的补偿,被拆迁人手里必须要有原件,在自己无能为力的情况下,需要咨询律师及时的介入到案件中,从而要求其履行协议相关内容。
3、签订了协议,手里有协议原件,协议内容约定清楚明确,到期对方不履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1、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征地补偿费用有以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需要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分析:
征收收到的经济补偿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决议分配,如果发放错误的,应该回收征地补偿款,然后再重新分配。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律师回答
政府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协议。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延伸知识】征收土地的程序有:
1、拟定征地方案;
2、审查、报批及批准;
3、征地方案公告;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实施;
5、清理土地和实施征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律师回答
政府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协议。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延伸知识】征收土地的程序有:
1、拟定征地方案;
2、审查、报批及批准;
3、征地方案公告;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实施;
5、清理土地和实施征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一、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1、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征地补偿费用有以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需要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1、拆迁补偿款支付法律责任有哪些
2、拆迁补偿款支付法律责任规定
3、拆迁补偿款支付法律责任是什么
4、拆迁补偿款支付方式
5、拆迁赔偿款支付规定
6、拆迁补偿款谁支付
7、拆迁补偿款项
8、拆迁补偿款使用范围
9、拆迁 补偿款
10、拆迁补偿款构成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款支付法律责任,征收补偿款签了字迟迟不给钱能毁约吗?损失谁来付”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款支付法律责任,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政府不履行该怎么处理?
内容审核:赵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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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征收补偿协议仍可走行政诉讼,法释〔2019〕17号第二条明确法院应当受理;但主张撤销、解除协议的,依该规定第九条由原告对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