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至今办理了上千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及刑事辩护等案件,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和宜宾市珙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通告(珙府通〔2022〕12号),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面积和土地现状
巡场镇新林村二社征收土地0.5520公顷,均为农用地;
巡场镇新林村七社征收土地0.0953公顷,均为农用地;
巡场镇白家村一社征收土地2.0483公顷,其中农用地2.0375公顷、未利用地0.0108公顷;
巡场镇中坝村一社征收土地4.4622公顷,其中农用地4.1805公顷、建设用地0.2817公顷;
巡场镇中坝村二社征收土地3.1360公顷,其中农用地3.0733公顷、建设用地0.0627公顷;
巡场镇中坝村三社征收土地0.0494公顷,均为农用地;
巡场镇中坝村九社征收土地1.4635公顷,其中农用地0.8952公顷、建设用地0.5683公顷;
巡场镇中坝村十社征收土地2.7841公顷,其中农用地2.6500公顷、建设用地0.1341公顷。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全部用于珙县2022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宜府通〔2020〕1号)计算补偿、补助,建设用地、其他未利用地按征收农用地标准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的青苗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告》(宜府通〔2014〕7号)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计算补偿。
本次征收土地的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计算补偿。
四、安置方式
人员安置:本次征收土地产生的失地农民按城镇居民进行管理。
住房安置:按照《珙县人民政府办通室关于印发〈珙县余箐工业园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珙府办函〔2017〕193号)执行。
五、社会保障
按城镇居民进行管理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六、补偿登记要求
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方案通告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上述对应乡镇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以征地单位组织的现场调查数据为准。
七、其他事项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于通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一半以上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本方案的,本机关将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召开听证会。
形成《珙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珙府通〔2022〕17号)后,由珙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根据《方案》规定内容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个别未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由珙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珙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负责受理对本通告内容的查询、意见收集。
联系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征地拆迁领导
特此通告。
珙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法律主观: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规定为: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现在征地一词已被大众所熟知,那么征地对我们老百姓来说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我们都知道土地是老百姓的生命之根,没了土地我们吃什么喝什么,就此国家给了我们一些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来看一下我们宜宾县征地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宜宾县征地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宜宾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在征地补偿安置中要坚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不适应的补偿标准,按程序报批,规定外的补偿项目,参照规定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参照市场价格,按实际损失合理补偿。
这就是征地补偿标准也包括我们宜宾县征地补偿标准,因为每个地方的规定可能都不一样,如果有什么问题或疑问的话可以去当地有关部门了解一下具体内容,看看我们当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虽然地被征走了但国家给了我们一些相应的补偿,让我们能与城市共发展也挺好的。
一般取保候审人可以离开本城市。
对派出所传讯次数没有限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
取保候审是以侦查、起诉和审判能够顺利的进行为前提的,如果不能保证的话,当事人也不可能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因此在取保阶段,必须要保证执行机关传唤的时候到场。
如果有真当理由需要离开的话,必须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执行机关在批准取保候审之前,也必须要取得同意。
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的作证行为。
取保候审是我国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一般取保候审人可以离开本城市。
对派出所传讯次数没有限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
取保候审是以侦查、起诉和审判能够顺利的进行为前提的,如果不能保证的话,当事人也不可能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因此在取保阶段,必须要保证执行机关传唤的时候到场。
如果有真当理由需要离开的话,必须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执行机关在批准取保候审之前,也必须要取得同意。
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的作证行为。
取保候审是我国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主观: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规定为: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宜宾拆迁青苗补偿标准是多少
2、宜宾拆迁青苗补偿标准文件
3、宜宾拆迁青苗补偿标准最新
4、宜宾县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实施细则
5、宜宾征地青苗补偿
6、宜宾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7、宜宾市青苗补偿费标准
8、宜宾拆迁赔偿
9、2020年宜宾青苗赔偿标准
10、宜宾 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宜宾拆迁青苗补偿标准,2022珙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宜宾拆迁青苗补偿标准,宜宾县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翁碧霞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