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小区拆迁补偿,宜宾购房补贴来了!每户不低于200元\u002F_、车位、三孩补助、提高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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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小区拆迁补偿,宜宾购房补贴来了!每户不低于200元\u002F_、车位、三孩补助、提高公积金贷款

一、宜宾购房补贴来了!每户不低于200元\u002F_、车位、三孩补助、提高公积金贷款

5月29日,记者从宜宾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办公室获悉,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鼓励和保障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办公室当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实施特殊群体购房补贴、促进小区车位(库)销售、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加快推动房票制度落地落实、优化商品房预售条件、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科学合理指导预售申报价格等方面出台了购房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在我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我市工作的高校教师、35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人才群体;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外市户籍来宜购房人员的城镇化群体;退役和现役军人、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家庭等重点特殊群体,在我市主城区(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实施购房补贴。

其中,购房补贴原则按不低于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多项条件的不作累加计算,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区自行确定。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购房家庭,在现有补贴基础上,每户额外补助3万元。凡符合《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宜府办发〔2020〕12号)规定的,按原文件执行,但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在促进小区车位(库)销售方面,《通知》明确,对于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车位的购房人给予3000元个,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补贴。该《通知》也明确,我市主城区范围内住宅小区配建的库存车位(库),应当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要。已全部竣工验收备案且交付使用的项目,从最后一个楼栋竣工备案日期计算,超过2年未销售的车位(库),应采取媒体公告、短信告知、小区内公示等方式,告知小区业主在1个月内优先购买。1个月后仍未销售的车位(库),可对小区以外的单位和人员销售。

针对群众关心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相关问题,《通知》也进行了明确,包括提高单、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进一步提高;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对已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的,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消费,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等。

与此同时,根据《通知》要求,鼓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出台响应措施,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通知》所涉及的政策措施自2022年5月29日起施行,施行期一年。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以外的区县可参照执行或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措施。购房人可通过电话进行房地产促进政策咨询,其中宜宾市住房中心:2320101;三江新区:2108648;翠屏区:8736161;叙州区:7822779。一、实施特殊群体购房补贴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购房人,在我市主城区(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下同)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实施购房补贴。

(一)就业群体

在我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

(二)人才群体

1.在我市工作的高校教师;

2.35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城镇化群体

1.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

2.外市户籍来宜购房人员;

(四)重点特殊群体

1.退役和现役军人;

2.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

3.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家庭;

4.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由各区自行确定)。

补贴原则按不低于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多项条件的不作累加计算,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区自行确定。

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购房家庭,在现有补贴基础上,每户额外补助3万元。

凡符合《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宜府办发〔2020〕12号)规定的,按原文件执行,但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二、促进小区车位(库)销售

对于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车位的购房人给予3000元个,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补贴。

我市主城区范围内住宅小区配建的库存车位(库),应当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要。已全部竣工验收备案且交付使用的项目,从最后一个楼栋竣工备案日期计算,超过2年未销售的车位(库),应采取媒体公告、短信告知、小区内公示等方式,告知小区业主在1个月内优先购买。1个月后仍未销售的车位(库),可对小区以外的单位和人员销售。

三、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

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一)提高单、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进一步提高;

(二)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对已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的,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三)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消费,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

(四)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持,优化住房公积金按揭项目贷款划款条件;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五、加快推动房票制度落地落实

按照《关于建立房票安置制度丰富征地征收住房安置补偿方式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号)要求,主城区加快出台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实现以市场化房源安置被征收群众;主城区新的征地征收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拆迁安置房。

六、优化商品房预售条件

新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条件为:在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的基础上,七层及以下的主体施工形象进度需达到地面正负零;七层以上至十一层的须修至地面1层,十二层以上的须修至地面2层。

七、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可申请先按照50%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余下部分须在申请办理项目首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清。

八、科学合理指导预售申报价格

各区县要严格审查商品房预售方案,在办理预售许可和网签备案时,注意把握好两个“合理范围”:一是同一项目同类型商品房当期预售申报均价与首期申报均价上下浮动范围应在15%内;二是一个商品房项目初次申报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其申报均价与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项目近期备案均价上下浮动范围应在15%内。对于超范围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可以采取不予办理或关停网签等必要措施。

九、鼓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出台响应措施,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十、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期一年。相关措施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如需制定实施细则的另行制定。若国、省、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主城区以外的区县可参照执行或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二、宜宾大学生购房补贴?

2023年宜宾购房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购房所需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暂住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2、婚姻状况证明:

未婚者无需提供,已婚者需要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

3、购房合同:

购房者与房屋开发商或个人签订的购房合同;

4、首付款证明:

购房者支付首付款的银行转账记录或者购房款的发票、收据等;

5、购房贷款材料:

如购房者需要贷款购房,则需要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申请材料;

6、不动产权证:

如房屋已有不动产权证,则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的复印件;

7、房屋产权证明:

如房屋没有不动产权证,则需要提供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如购房者需要在房屋内进行装修,还需要提供装修规划等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不同的购房情况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购房流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仔细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和流程,并咨询相关的购房咨询机构或房屋开发商,以便顺利完成购房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2023年宜宾购房补贴政策

宜宾市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面向全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宜宾购买首次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提供5万元购房补贴,申请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前。

宜宾市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是为了支持宜宾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宜宾市稳定就业和创业,解决大学生购房难问题而设立的。

该政策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首次自住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提供5万元的购房补贴。

具体条件如下:

申请人应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获得在宜宾市工作或创业的稳定就业和社保证明;

购房时间应在政策实施期间内,即2019年10月3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申请人须自己名下无住房,且仅限购买7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

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是宜宾市政府为解决大学生购房难问题而出台的一项利好措施。

该政策的实施可以帮助宜宾市的大学毕业生解决住房问题,促进其在宜宾市的创业就业。

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来说,申请购房补贴减轻了经济压力,方便了他们的生活。

该政策的补贴金额是否可以累积?根据《宜宾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管理办法》,该政策的购房补贴金额不可累积。

每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只能获得一次5万元的购房补贴,无法在多次购房中叠加申请。

宜宾市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提供了住房上的经济支持,为其创业就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享受补贴的同时,申请人需要认真履行申报和审核程序,确保符合政策规定,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宜宾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管理办法》第五条 本办法实施期间,每名大学生仅限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每套房屋仅限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四、宜宾大学生购房补贴

一、阶段性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异地缴存职工缓缴期间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缓缴证明。

二、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符合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当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提高至15000元。

三、阶段性放宽贷款逾期处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主要是根据我市房价和工资水平、居民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规模、资金流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五、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已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一)首套房认定标准: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无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二)二套房认定标准:

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三)三套房及以上认定标准:

1.职工家庭已有两笔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2.职工家庭信用报告中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3.职工家庭已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职工家庭信用报告中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以上3项满足其中1项即认定为三套房及以上,不予贷款。

六、提高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符合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调整至18000元;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调整至20000元。

七、调整按揭项目贷款放款条件对经营正常,风险可控的按揭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由多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二分之一,高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三分之一放款调整为多层住宅、高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四分之一放款。

法律依据《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一、阶段性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单位住房公积金缓补缴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等资料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符合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当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提高至15000元。

三、阶段性放宽贷款逾期处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须在实施期限结束后三个月内还清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及罚息,并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退回实施期限内已收罚息。

四、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申请人为单身缴存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

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同等条件下相应提高5万元;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同等条件下相应提高10万元。

五、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

以缴存职工家庭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及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依据,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六、提高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符合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调整至18000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调整至20000元。

七、调整按揭项目贷款放款条件。

对经营正常,风险可控的按揭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由多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二分之一,高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三分之一放款调整为多层住宅、高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四分之一放款。

八、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一)至(三)条暂定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四)至(七)条暂定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此前管委会发布的有关政策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九、本通知相关内容,由市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五、宜宾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一、阶段性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异地缴存职工缓缴期间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缓缴证明。

二、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符合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当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提高至15000元。

三、阶段性放宽贷款逾期处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主要是根据我市房价和工资水平、居民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规模、资金流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五、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已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一)首套房认定标准: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无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二)二套房认定标准:

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三)三套房及以上认定标准:

1.职工家庭已有两笔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2.职工家庭信用报告中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3.职工家庭已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职工家庭信用报告中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以上3项满足其中1项即认定为三套房及以上,不予贷款。

六、提高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符合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调整至18000元;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调整至20000元。

七、调整按揭项目贷款放款条件对经营正常,风险可控的按揭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由多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二分之一,高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三分之一放款调整为多层住宅、高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四分之一放款。

法律依据《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一、阶段性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单位住房公积金缓补缴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等资料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符合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当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提高至15000元。

三、阶段性放宽贷款逾期处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须在实施期限结束后三个月内还清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及罚息,并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退回实施期限内已收罚息。

四、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申请人为单身缴存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

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同等条件下相应提高5万元;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同等条件下相应提高10万元。

五、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

以缴存职工家庭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及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依据,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六、提高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符合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调整至18000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限额调整至20000元。

七、调整按揭项目贷款放款条件。

对经营正常,风险可控的按揭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由多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二分之一,高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三分之一放款调整为多层住宅、高层住宅主体形象进度达四分之一放款。

八、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一)至(三)条暂定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四)至(七)条暂定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此前管委会发布的有关政策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九、本通知相关内容,由市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六、宜宾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3年宜宾购房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购房所需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暂住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2、婚姻状况证明:

未婚者无需提供,已婚者需要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

3、购房合同:

购房者与房屋开发商或个人签订的购房合同;

4、首付款证明:

购房者支付首付款的银行转账记录或者购房款的发票、收据等;

5、购房贷款材料:

如购房者需要贷款购房,则需要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申请材料;

6、不动产权证:

如房屋已有不动产权证,则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的复印件;

7、房屋产权证明:

如房屋没有不动产权证,则需要提供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如购房者需要在房屋内进行装修,还需要提供装修规划等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不同的购房情况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购房流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仔细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和流程,并咨询相关的购房咨询机构或房屋开发商,以便顺利完成购房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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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翠屏区小区拆迁补偿,宜宾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内容审核:曹艳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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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09月29日
绵阳市拆迁房屋赔偿文件,2022年绵阳市最新拆迁村名单来了!绵阳市拆迁怎么补偿?|征地|绵阳市|观音

25年09月29日
绵阳市现在拆迁怎么赔,2022年绵阳市最新拆迁村名单来了!绵阳市拆迁怎么补偿?|征地|绵阳市|观音

25年09月29日
高铁占地拆迁家庭暖气补偿,到底拆不拆?濮阳市民关注的拆迁规划,官方回复来了!

25年09月29日
鄞州区房屋拆迁规划最新,总投资超50亿,鄞州首南桃江村、傅家村安置房建设等项目来了!

25年09月29日
华龙区房子拆迁,征拆进行中!濮阳这些地方拆迁进展最新回复来了!

25年09月29日
山南征收补偿,安徽省肥西县土地补偿标准来了!看看你们那里能拿多少钱

25年09月29日
四类拆迁房必看攻略,好消息来了 2025年四类人可以迁回农村户口 还能申请宅基地建房

25年09月29日
大庆路西段规划拆迁,到底拆不拆?濮阳市民关注的拆迁规划,官方回复来了!

25年09月29日
上海新贸动拆迁有限公司,业主阻挠加装电梯?最新法律规定及法院观点来了(以上海为例)

25年09月29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29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29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29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29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29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29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29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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