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后撤销条件,拆迁补偿协议撤销,条件与程序需明了

咨询
冯超律师

冯超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刑事辩护

专攻行政复议诉讼,主要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提供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调解、不动产确权、土地征收及拆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为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提供涉行政证据收集、处理等法律服务;为企业上市,融资、日常管理中涉及行政管理领域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拆迁公告后撤销条件,拆迁补偿协议撤销,条件与程序需明了

一、拆迁补偿协议撤销,条件与程序需明了

拆迁补偿协议撤销,条件与程序需明了

二、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第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订立拆迁补偿协议中显失公平;

第二,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

第三,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以欺诈的手段,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

第四,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以胁迫的手段,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

第五,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乘人之危,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一方是政府,另一方是被征收人,所遵守的规划,不是民事法律规划,而是行政规则,故该协议的性质属于行政合同。

被征收人反悔,所提起的诉讼应当是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拒不执行协议,政府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拆迁补偿协议的性质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般不可以撤销。

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一、提起房屋拆迁纠纷诉讼需要走什么程序

提起房屋拆迁纠纷诉讼需要走的程序是: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房屋拆迁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

一、被拆迁人如果已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可以反悔。

二、签署空白拆迁补偿合同后,发现补偿标准不合理。

三、拆迁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

四、拆迁人以签字盖章为由,将被拆迁人签字的补偿安置合同取走后修改。

五、以限制人身自由为要挟,强迫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七、继承房屋,继承人之一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无效。

三、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第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

《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

第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

拆迁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般不可以撤销。

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一、提起房屋拆迁纠纷诉讼需要走什么程序

提起房屋拆迁纠纷诉讼需要走的程序是: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房屋拆迁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

一、被拆迁人如果已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可以反悔。

二、签署空白拆迁补偿合同后,发现补偿标准不合理。

三、拆迁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

四、拆迁人以签字盖章为由,将被拆迁人签字的补偿安置合同取走后修改。

五、以限制人身自由为要挟,强迫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七、继承房屋,继承人之一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无效。

三、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第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

《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

第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

拆迁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拆迁补偿协议能不能撤销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第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订立拆迁补偿协议中显失公平;

第二,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

第三,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以欺诈的手段,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

第四,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以胁迫的手段,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

第五,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乘人之危,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公告后撤销条件有哪些

2、拆迁公告可以撤回吗

3、拆迁公告后撤销条件怎么写

4、拆迁公告出来后

5、发布拆迁公告后却取消拆迁了

6、拆迁公告多久失效

7、拆迁公告发布后,房屋还能买卖吗

8、拆迁公告出来后还能迁户口过去吗

9、拆迁公告出来就一定会拆吗

10、拆迁公告可诉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公告后撤销条件,拆迁补偿协议撤销,条件与程序需明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公告后撤销条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公告后撤销条件,拆迁补偿协议撤销,条件与程序需明了/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置换房屋条件,国家拆迁置换规定

25年09月10日
集体土地入市发预售证,集体土地入市最新规定

25年09月10日
宅基地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宅基地转让条件法律法规出自哪里

25年09月10日
陵水新村拆迁房在哪里,陵水安居房申请条件

25年09月10日
拆迁赔偿条件最新规定,现在拆迁的补偿政策2024最新

25年09月10日
申请安置房的条件,申请安置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5年09月10日
陆丰拆迁赔偿标准,工可批复前置条件政府文件

25年09月10日
成都双水社区拆迁吗今年,成都购房落户条件

25年09月10日
回迁房达到什么条件可以交付,回迁房一般要等几年才可以拿房

25年09月10日
拆迁补偿复议申请条件,不服拆迁补偿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25年09月10日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什么样子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样本内容是什么

25年09月10日
农村集体拆迁房子,农村集体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0日
农村拆迁补偿与人口,农村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还是人头补偿给谁的

25年09月10日
建材市场拆迁补偿多少,农村生产路硬化的政策

25年09月10日
700平米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赔偿多少钱一平方及赔偿标准

25年09月10日
国务院的新拆迁补偿办法,新民法典拆迁补偿规定是如何

25年09月10日
2023江苏拆迁补偿,国家590号拆迁补偿标准表2023

25年09月10日
棚改房拆迁补偿有标准吗,棚改一般都怎么补偿呢

25年09月10日
40平拆迁补偿多少,拆迁人均不足40平有补偿吗

25年09月10日
这次拆迁赔偿方案是什么,酒仙桥拆迁补偿方案

25年09月1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