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拆迁补偿是国家对征收行为给予原 土地使用权人 、 房屋所有权 人的补偿,与行政赔偿是没有关系的。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中不存在明确的优先权规定。
根据《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有序、透明的原则进行,并且应当按照“货币补偿+安置补偿”的方式进行。
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1.《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
“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有序、透明的原则进行。
”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拆迁补偿应当采取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
3.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操作建议:
在拆迁补偿中,协商解决是首选。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同时,要了解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执行。
法律分析:
优先受偿权包括破产费用的优先权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优先权,以及民事诉讼法类似的规定、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破产的优先权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保险、保险金、税款)、海商法规定的请求权人对扣押船只的优先权等。
这些优先受偿权,依现行法规定只具有债权性,只是相对其他债权人的优先,而不具有物权性,不能对抗其他物权,因此,对优先权人的保护力度不够,应考虑赋予其物权性,规定为一种担保物权,就叫优先受偿权(狭义的),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不是任意的,以确保对权利人权利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是。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分析:
是。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中不存在明确的优先权规定。
根据《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有序、透明的原则进行,并且应当按照“货币补偿+安置补偿”的方式进行。
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1.《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
“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有序、透明的原则进行。
”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拆迁补偿应当采取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
3.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操作建议:
在拆迁补偿中,协商解决是首选。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同时,要了解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执行。
1、拆迁补偿款是否有优先受偿权呢
2、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优先债权
3、拆迁补偿款是否有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4、拆迁户优先受偿
5、拆迁补偿款有被安置人吗
6、拆迁补偿权利
7、拆迁补偿款谁支付
8、拆迁补偿款有税吗
9、拆迁补偿款由谁发放
10、拆迁补偿款是优先债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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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款是否有优先受偿权,工程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拆迁补偿
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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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