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长期任职于大中型企业,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同时对企业合规管理、企业运营风险管控、民商事纠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
强拆派出所不立案,涉及到的可能是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材料的审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需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因此,如果强拆派出所不立案,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该案件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责任问题,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未进行充分的审查,或者错误地认为案件没有犯罪事实,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可能包括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监督,或者在被害人申请复议时,需要重新审查案件。
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当,有几种救济方式可以考虑。被害人可以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请求他们重新审查案件。被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在接到请求后,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被害人还可以考虑提起自诉,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强拆派出所不立案的责任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公安机关的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被害人也有多种救济方式可以考虑,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1.申请复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向检察院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遇到类似的事件,在公安机关不予批准立案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一、强拆派出所不立案合法吗
不合法。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另外,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
(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
我们认为,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
(二)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
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
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
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
不合法。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警察是不能参与非职务活动的,警察可以依法行使职权制止暴力强拆的行为,但不能参与到强拆中。
2.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革是否落实等情况,限期整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如果是合法的房子能强拆吗?
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强拆。
不经过法定程序,即使是法院也无权强拆公民的合法房屋。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二、如果遇到民房被强拆怎么做?
依法提起诉讼。
1.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2.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
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
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
对应有两种程序。
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
3.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
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
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
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强拆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1.申请复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向检察院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强拆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1.申请复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向检察院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1.申请复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向检察院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遇到类似的事件,在公安机关不予批准立案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一、强拆派出所不立案合法吗
不合法。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另外,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
(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
我们认为,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
(二)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
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
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
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
1、公安机关参与强拆文件
2、公安参与强拆是违法的?
3、公安部门参与强拆
4、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
5、公安机关情况说明格式
6、强拆公安机关可否介入
7、关于强制拆除的情况说明
8、强拆公安局不受理的法律依据
9、强拆公安机关能否出面
10、公安机关情况说明的要求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机关 情况说明 强拆,强拆派出所不立案是什么责任呢”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公安机关 情况说明 强拆,强拆能否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内容审核:赵权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