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 清偿顺位,拆迁安置费在破产中的清偿顺位

咨询
李娅律师

李娅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理念。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大型征地等案件,为众多被征收人争取到了合理、合法的补偿,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征地补偿款 清偿顺位,拆迁安置费在破产中的清偿顺位

一、拆迁安置费在破产中的清偿顺位

拆迁安置费在破产清偿中的顺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属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特定清偿顺序。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清偿顺序上,首先是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破产程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

拆迁安置费的清偿顺位:

拆迁安置费通常被视为与职工福利相关的费用。在破产清偿中,这类费用往往被归类为劳动者的工资及其它福利费用。

具体而言,拆迁安置费可能被视为类似于“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都属于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的第一清偿顺序。

后续清偿顺序:

在清偿了包括拆迁安置费在内的第一顺序债务后,破产财产将继续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如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以及普通破产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费在破产清偿中的顺位,通常被视为与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费用相似的优先顺序,即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的第一顺序。然而,具体清偿情况还需根据破产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二、破产安置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测算县域范围内农用地综合收益值的基础上,综合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确定的综合补偿标准。

简言之,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都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三、破产安置补偿费是什么

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

破产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

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所得安置职工仍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由企业按照其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暂时尚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拨付。

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给付安置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

各地可根据安置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安置费标准,对不同工龄的破产企业职工有所区别。

破产企业职工在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且自谋职业的,即为在业人员,不再享受失业救济。

一、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有多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职工能够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四、破产安置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安置补偿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的补偿是多少

疫情期间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企业破产安置补偿费如何计算

企业破产安置补偿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的补偿是多少

疫情期间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企业破产安置补偿如何分配

法律主观: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测算县域范围内农用地综合收益值的基础上,综合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确定的综合补偿标准。

简言之,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都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征地补偿款应如何分配?

2、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范围和原则

3、征地补偿款纠纷

4、征地补偿款怎么算

5、征地的赔偿款

6、征地补偿款的构成

7、征地补偿款分配法定依据

8、征地补偿款支付流程

9、征地补偿款归谁

10、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由谁决定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款 清偿顺位,拆迁安置费在破产中的清偿顺位”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款 清偿顺位,企业破产安置补偿费如何计算

内容审核:李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征地补偿款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补偿款是优先债权吗,拆迁安置费在破产中的清偿顺位

25年09月12日
顺位抵押后拆迁怎么赔偿,民法典关于顺位抵押的规定

25年09月12日
成都拆迁房的顺位,商转公本房顺位和非顺位

25年09月12日
拆迁房债权 顺位,拆迁安置费在破产中的清偿顺位

25年09月12日
破产企业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拆迁安置费在破产中的清偿顺位

25年09月12日
衢州继承房产拆迁补偿全指南,法定顺位、特殊分配与公证遗嘱的实务操作,

25年09月12日
拆迁房债权 优先顺序,拆迁安置费在破产中的清偿顺位

25年09月12日
征地补偿款 清偿顺位,拆迁安置费在破产中的清偿顺位

25年09月12日
2025新的拆迁潮又要来了吗,担保物权在重整中的顺位

25年09月12日
破产拆迁补偿款,拆迁安置费在破产中的清偿顺位

25年09月12日
企业拆迁原料搬迁费,责令化工企业搬迁的法律依据,企业搬迁费和安置费补偿标准

25年09月12日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归谁,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 怎么规定的

25年09月12日
临汾宅基地拆迁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25年09月12日
农村土地拆迁补偿金归谁,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 怎么规定的

25年09月12日
破产企业拆迁户优先权,房地产破产清算优先受偿顺序,企业破产安置费的标准是多少

25年09月12日
拆迁房安置费怎么算出来的,拆迁安置房怎么收税

25年09月12日
宁夏拆迁补助费安置费补偿标准,宁夏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5年09月12日
拆迁补偿临时安置,民法典对拆迁临时安置费过渡期超过时间的规定

25年09月12日
农村拆迁房屋安置费谁出,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 怎么规定的

25年09月12日
安置费包括哪些,会翻倍吗,安置费谁承担

25年09月1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