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拆迁补偿方案,沈阳市于洪区动迁名单

咨询
刘晓刚律师

刘晓刚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严谨,工作作风踏实,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尤其是在办理各种大型疑难复杂案件时更能体现其复合的专业背景及丰富的社会阅历优势。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

滨湖区拆迁补偿方案,沈阳市于洪区动迁名单

一、沈阳市于洪区动迁名单

于洪区丁香湖滨湖区是沈阳市确定的35个核心板块之一,为塑造城市新时期特色风貌,营建高效率发展、高质量服务、高品质生活城市空间,开展了丁香湖滨湖区城市设计。修编范围有东至元江街,南至新开河、白山路,西至京沈高铁,北至于虎铁路,规划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为有效落实城市设计相关要求,对丁香湖滨湖区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优化细化,并完善各项设施配套,形成了丁香湖滨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

一、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集文化娱乐、旅游度假、运动休闲、生态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沈阳新“生态型”城市目的地。

(2)用地布局规划:按照“湖城一体、三生融合”发展理念,依托丁香湖生态环境,环丁香湖布置公园绿地和商业服务类用地;居住用地采用组团化布局,配套多层级公共服务设施;沿丁香大街两侧布置集中绿地,形成渗入居住组团的绿化景观带。

(3)综合交通规划:与周边地区建立一体化的路网格局,重点保障与主城区之间的交通联系。结合用地,划分道路等级和功能,建立“高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体系。

(4)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给水、污水由规划区外设施供给,电力、通信、供热、燃气、雨水由规划区内设施(管线)供给,可以满足规划区市政负荷需求。

(5)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包括白山路、元江街、丁香大街、松山西路等道路。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区域绿地。黄线控制包括地铁线位、雨污水合建泵站、电力、供热等设施。蓝线控制主要为丁香湖、六零灌渠等水系廊道和控制地域。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拟出让地块项目说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在沈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举办拟出让地块说明会。丁香湖板块三宗大体量地块引起众多人的关注,三宗地块分别为丁香湖滨湖区-1、-2、-3地块,占地面积均超过20万方,东至元江街,西至用地界限,南至白山路、规划路,北至用地界限。

二、沈阳市于洪区规划

法律分析:

阳城乡结合部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沈阳城乡结合部范围:

城市建成区以外、规划中心城区边界以内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三、四环路之间,共涉及9个行政区、175个村屯,其中按城市化发展拟拆迁村屯87个、保留村屯88个。

逐步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差异。

详细信息可以在乐居网沈阳查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沈阳市于洪区动迁规划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共有七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沙河子村、小韩村、塔湾村、下坎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3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8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包道村、八家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2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2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0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小转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1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128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于洪街道(北李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04000元/亩;

建设用地:

104000元/亩;

未利用地:

83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

于洪街道(红旗台村、丁香村、姚家村)、造化街道(大转村、后丁香村、造化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81000元/亩;

建设用地:

81000元/亩;

未利用地:

66560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关家村、刘家村、旺牛村、明星村、白家村、郭大桥村、闸上村、高力村)、于洪街道(东民村、前民村、西和平村)、平罗街道(三家子村、上蒲河村、前辛台村、后辛台村、平罗一村、平罗二村、平罗三村、秋家村、黄土坎村)、马三家街道(兰屯村、小三家村、永安桥村、马三家村)、大兴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7000元/亩;

建设用地:

57000元/亩;

未利用地:

45600元/亩。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

沙岭街道、平罗街道(二台子村、北三台子村、富强村、王家村、白辛台村、误兵林村、陆家村、青堆子村)、马三家街道(东三十家、东大林村、东甸子村、北甸子村、古城子村、大房身村、岔路村、拉马台村、教养院、曹台村、皮台村、范屯村、西三十家村、西大林村、边台村、静安村)、光辉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4000元/亩;

建设用地:

44000元/亩;

未利用地:

35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四、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阳城乡结合部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沈阳城乡结合部范围:

城市建成区以外、规划中心城区边界以内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三、四环路之间,共涉及9个行政区、175个村屯,其中按城市化发展拟拆迁村屯87个、保留村屯88个。

逐步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差异。

详细信息可以在乐居网沈阳查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沈阳市于洪区动迁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阳城乡结合部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沈阳城乡结合部范围:

城市建成区以外、规划中心城区边界以内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三、四环路之间,共涉及9个行政区、175个村屯,其中按城市化发展拟拆迁村屯87个、保留村屯88个。

逐步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差异。

详细信息可以在乐居网沈阳查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沈阳市于洪区动迁规划?

法律分析:

阳城乡结合部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沈阳城乡结合部范围:

城市建成区以外、规划中心城区边界以内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三、四环路之间,共涉及9个行政区、175个村屯,其中按城市化发展拟拆迁村屯87个、保留村屯88个。

逐步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差异。

详细信息可以在乐居网沈阳查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滨湖区拆迁补偿方案公示

2、滨湖区拆迁补偿方案查询

3、滨湖区拆迁补偿方案最新

4、滨湖区拆迁计划

5、2021滨湖区拆迁

6、滨湖拆迁政策

7、滨湖拆迁房有哪些

8、滨湖拆迁户

9、滨湖新区拆迁

10、滨湖区拆迁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滨湖区拆迁补偿方案,沈阳市于洪区动迁名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滨湖区拆迁补偿方案,沈阳市于洪区动迁规划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刘晓刚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滨湖区拆迁补偿方案,沈阳市于洪区动迁名单/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苏家屯区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沈阳市苏家屯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6日
沈阳市征收补偿办法,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25年09月16日
沈阳《城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5年09月16日
沈阳和平拆迁补偿,政府拆迁一半因为没钱不拆了怎么办

25年09月16日
沈阳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征地补偿标准

25年09月16日
沈阳市拆迁补偿规定,沈阳大东区动迁计划

25年09月16日
皇姑区36户房子拆迁,一梯四户的房子选东户还是西户好

25年09月16日
沈阳拆迁补偿协议律师,捷敏街拆迁怎么又没动静了

25年09月16日
沈阳市农村房屋拆迁价格表,苏家屯动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6日
沈阳市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农村宅基地拆迁应要如何补偿

25年09月16日
合肥滨湖大圩东规划拆迁,合肥大圩晓星集啥时候拆迁

25年09月16日
滨湖拆迁房小区,安置房民法典新规定

25年09月16日
无锡滨湖区拆迁打官司,无锡滨湖区法院王春年判了几年徒刑

25年09月16日
滨湖再婚子女拆迁补偿,男方离异后再婚 家里拆迁二婚妻子有补偿吗

25年09月16日
刘晓刚律师:滨湖本地拆迁户,民法典关于农村宅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25年09月16日
光谷拆迁补偿标准2026,武汉滨湖街拆迁政策 法律问题

25年09月16日
滨湖有哪些拆迁房,行政法关于拆迁法律规定

25年09月16日
杭埠最新拆迁规划,杭埠划到合肥滨湖新区

25年09月16日
滨湖区拆迁补偿方案,沈阳市于洪区动迁名单

25年09月16日
2026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无锡市滨湖区拆迁办电话

25年09月1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