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房屋拆迁补偿,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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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凤律师

刘德凤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房屋土地征收 行政处罚

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博白县房屋拆迁补偿,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一、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法律主观:

当消费者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是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往往会通过投诉消协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广西 各市消费者投诉协会投诉电话及联系地址 是什么 南宁 市消费者协会(0771)5518737金湖路65 柳州 市消费者协会(0772)2636508潭中东路1号 恭城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0773)8210706恭城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岑溪市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0774)8233315义州大道361号附近 博白县 消协(0775)8332315振兴东路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附近 靖西县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监督投诉站(0776)6216363210省道靖西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附近 金城江区 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监督投诉站(0778)2296985,(0778)2303647南新西路162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准备的相关 法律知识 ,如果您还有问题,建议您向 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多少啊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

消费者协会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消费者。

如果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

消费者协会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消费者。

如果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消费者协会应当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回复。

消费者协会应当对处理结果负责,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消费者。

消费者协会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的登记、查询和统计制度,保护消费者投诉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协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咨询和鉴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组织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和活动。

三、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315。

也可以采取信函、面谈或者互联网形式来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1、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

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2、 具体的投诉内容。

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3、具体的证据。

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 具体的投诉请求;

5、投诉的日期。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四、消费者协会电话

法律分析: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五、消费者投诉协会电话是多少

法律分析: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六、消费者协会电话投诉是多少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

消费者协会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消费者。

如果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

消费者协会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消费者。

如果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消费者协会应当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回复。

消费者协会应当对处理结果负责,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消费者。

消费者协会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的登记、查询和统计制度,保护消费者投诉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协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咨询和鉴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组织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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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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