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我国海上邻国有8个,自北向南是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其中,朝鲜和越南既是我国的陆上邻国,又是我国的海上邻国,其余6个国家则和我国隔海相望。
我国与这8个海上邻国都存在海洋争议,并且与每个国家争议的情况不完全一样。
把它系统分一下类,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是岛礁主权争议,比如南沙群岛,这类问题主要是由于有关国家非法侵占或管控属于我们国家的领土和周边水域造成的。第二类是海洋划界的争议,主要追溯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为这个公约规定了沿海国可以主张200海里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导致许多海上邻国的海洋主张出现重叠,这就需要划界,也就出现了海洋划界问题。这两类争议相互影响、相互交织大大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对于这些争议,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与有关国家友好协商来谈判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声明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十二海里(涅)。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二)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十二海里(涅)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在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在基线以内的岛屿,包括东引岛、高登岛、马祖列岛、白犬列岛、乌听岛、大小金门岛、大担岛、二担岛、东旋岛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岛屿。
针对海洋国土的争议,中国政府的策略是寸土必争。
中国南海的岛礁争议,一度成为热点。
南沙群岛、中沙群岛、西沙群岛和东沙群岛都是中国无可争辩的领土。
只是因为种种原因,很多岛礁被邻国占据而已。
近年来,中国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岛礁建设,巩固了南海海防。
海洋国土一般包括什么?海洋领土是一个国家领土的一部分。
领土包括陆地和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
国家领土分为领陆、领水(包括内水和领海)和领空3个部分,上及高空,下及底土。
领水附随于领陆。
领空和底土又附随于领陆和领水。
因此领陆是最重要的部分,是领土的主要成分,领陆如发生变动,附随于领陆的领水、领空和底土亦随同变动。
中国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
海洋保护地面临的挑战。
一.缺乏顶层设计我国海洋保护地前期建设基本上实行的是“抢救式保护”策略, 虽然保护住了一批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濒危珍稀海洋物种和重要生境, 但顶层设计缺乏和整体发展方向不明确, 海洋保护地管理质量和能力整体不强。
此外, 海洋保护地的制度建设也相对滞后, 早期制定的《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难以适应生态文明新时期海洋保护地管理的要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的管理规定主要针对陆地自然保护区, 很多条款并不适合海洋自然保护区。
例如, 海洋开放性和流动性强, 难以完全禁止航运等人类活动。
同时, 国家层面未专门针对海洋保护地的发展制订相关规划, 大部分沿海地区也未制订海洋保护地发展规划, 导致以地方为主导的海洋保护地的选划和建设缺乏统一部署和科学布局。
近年来,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矛盾日益突出, 地方政府建立海洋保护地的积极性不高, 导致部分重要海洋系统得不到有效保护, 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 2014年至今, 沿海地方政府没有提出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请。
二.管理能力和管护条件弱近年来, 随着海洋保护地数量的不断增加, 海洋保护地“批而不建, 建而不管, 管而不力”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目前,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基本具备专门的管理机构、人员及经费, 管理机制体制较完善。
然而, 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 绝大部分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经费, 大多由地方海洋渔业部门或管委会代管。
由于代管部门人员编制的限制, 保护地专职管理人员严重不足, 加之海洋保护地的特点, 其管理、监测和执法等工作量及难度远超过陆域同样面积的保护区, 造成管理效果不佳。
此外, 部分国家级海洋保护地尚未编制总体规划, 没能及时提出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规划和明确保护地未来发展目标, 严重制约海洋保护地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因海域使用权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海域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海域使用现状。
法律分析:
我国是海洋大国,蕴藏着丰富资源对于丰富的资源,国家有责任实施管理,对于我国辽阔的海域,需要由国家行使管理职能。
这些管理是以海域的国家所有权为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四十八条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我国海域管辖范围总面积约 473 万平方公里。
中国近海海域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岛以东海域。
在地理位詈上,中国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海域介干亚欧大陆与大平洋之间,自北。
向南略呈弧形展布,总面积约 473 万平方公里。
我国海岸线漫长,管辖海域面积广的好处:
1、海洋资源丰富:
不仅有渔业资源,而且蕴藏很丰富的矿产资源,像石油、天然气、海底冰等等,这些都是未来国家发展所必须的。
2、从军事角度讲:
可以增加防御的纵深,使外国侵略者不能很快的登陆占领。
3、从政治角度讲:
管辖海域面积广,也是大国风范的体现,是中国崛起的象征。
综上所述,管辖海域指的是沿海国管辖的内海、领海、毗连区、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等海域的统称。
综上所述,我国的陆上国界漫长,达2万多千米,接壤的国家有14个。
濒临海洋的沿海地区,受海洋的影响,一般都是生态环境优美、适合人类居住、有利于发展经济的“精华地区”。
世界人口的60%居住在距海岸100km的沿海地区。
沿海地区具有临海的区位优势,对外经济联系方便,成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沿海地区气候湿润,雨量较多,土地肥沃,农业生产也很发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我国海域管辖范围总面积约 473 万平方公里。
中国近海海域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岛以东海域。
在地理位詈上,中国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海域介干亚欧大陆与大平洋之间,自北。
向南略呈弧形展布,总面积约 473 万平方公里。
我国海岸线漫长,管辖海域面积广的好处:
1、海洋资源丰富:
不仅有渔业资源,而且蕴藏很丰富的矿产资源,像石油、天然气、海底冰等等,这些都是未来国家发展所必须的。
2、从军事角度讲:
可以增加防御的纵深,使外国侵略者不能很快的登陆占领。
3、从政治角度讲:
管辖海域面积广,也是大国风范的体现,是中国崛起的象征。
综上所述,管辖海域指的是沿海国管辖的内海、领海、毗连区、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等海域的统称。
综上所述,我国的陆上国界漫长,达2万多千米,接壤的国家有14个。
濒临海洋的沿海地区,受海洋的影响,一般都是生态环境优美、适合人类居住、有利于发展经济的“精华地区”。
世界人口的60%居住在距海岸100km的沿海地区。
沿海地区具有临海的区位优势,对外经济联系方便,成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沿海地区气候湿润,雨量较多,土地肥沃,农业生产也很发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针对海洋国土的争议,中国政府的策略是寸土必争。
中国南海的岛礁争议,一度成为热点。
南沙群岛、中沙群岛、西沙群岛和东沙群岛都是中国无可争辩的领土。
只是因为种种原因,很多岛礁被邻国占据而已。
近年来,中国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岛礁建设,巩固了南海海防。
海洋国土一般包括什么?海洋领土是一个国家领土的一部分。
领土包括陆地和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
国家领土分为领陆、领水(包括内水和领海)和领空3个部分,上及高空,下及底土。
领水附随于领陆。
领空和底土又附随于领陆和领水。
因此领陆是最重要的部分,是领土的主要成分,领陆如发生变动,附随于领陆的领水、领空和底土亦随同变动。
中国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
海洋保护地面临的挑战。
一.缺乏顶层设计我国海洋保护地前期建设基本上实行的是“抢救式保护”策略, 虽然保护住了一批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濒危珍稀海洋物种和重要生境, 但顶层设计缺乏和整体发展方向不明确, 海洋保护地管理质量和能力整体不强。
此外, 海洋保护地的制度建设也相对滞后, 早期制定的《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难以适应生态文明新时期海洋保护地管理的要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的管理规定主要针对陆地自然保护区, 很多条款并不适合海洋自然保护区。
例如, 海洋开放性和流动性强, 难以完全禁止航运等人类活动。
同时, 国家层面未专门针对海洋保护地的发展制订相关规划, 大部分沿海地区也未制订海洋保护地发展规划, 导致以地方为主导的海洋保护地的选划和建设缺乏统一部署和科学布局。
近年来,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矛盾日益突出, 地方政府建立海洋保护地的积极性不高, 导致部分重要海洋系统得不到有效保护, 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 2014年至今, 沿海地方政府没有提出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请。
二.管理能力和管护条件弱近年来, 随着海洋保护地数量的不断增加, 海洋保护地“批而不建, 建而不管, 管而不力”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目前,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基本具备专门的管理机构、人员及经费, 管理机制体制较完善。
然而, 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 绝大部分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经费, 大多由地方海洋渔业部门或管委会代管。
由于代管部门人员编制的限制, 保护地专职管理人员严重不足, 加之海洋保护地的特点, 其管理、监测和执法等工作量及难度远超过陆域同样面积的保护区, 造成管理效果不佳。
此外, 部分国家级海洋保护地尚未编制总体规划, 没能及时提出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规划和明确保护地未来发展目标, 严重制约海洋保护地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因海域使用权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海域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海域使用现状。
1、西沙群岛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2、西沙群岛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3、西沙群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4、西沙群岛规划
5、西沙群岛房价多少
6、西沙群岛最新建设
7、西沙群岛扩建
8、西沙小区拆迁
9、西沙群岛项目
10、西沙群岛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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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西沙群岛房屋拆迁补偿,我国海域管辖范围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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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