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超过3年的征地拆迁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于拆迁和征收性案件有全面的实操经验。
法律主观:
你好!以下是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流程,希望可以帮到你。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补贴申领家庭 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并提交《石家庄市区2021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申请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并提交《石家庄市区2021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户口不在市区及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矿区、正定新区的申请人须提供居住证, 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申请家庭; 18周岁以下孤儿;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申请费用 不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分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分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分析:
根据济南市的相关政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拥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且在济南市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或单身家庭年龄满30周岁,年均可支配收入为本市收入水平60%的,可以申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一、申请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家庭。
其中,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以下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承租的公有住房;
已办理预售备案的住房;
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出售房产未满3年的,不受此条款限制);单独居住的父母或子女住房;
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法律分析:
根据济南市的相关政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拥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且在济南市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或单身家庭年龄满30周岁,年均可支配收入为本市收入水平60%的,可以申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一、申请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家庭。
其中,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以下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承租的公有住房;
已办理预售备案的住房;
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出售房产未满3年的,不受此条款限制);单独居住的父母或子女住房;
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法律分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1、济源市房屋拆迁新政策解读
2、济源市房屋拆迁新政策文件
3、济源市房屋拆迁新政策出台
4、济源市拆迁补偿标准
5、济源市拆迁管理
6、济源拆迁撤并计划
7、济源拆迁安置
8、河南济源拆迁征地计划公示
9、济源市拆迁办
10、济源市搬迁2020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济源市房屋拆迁新政策,济源市公租房申请流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济源市房屋拆迁新政策,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内容审核:刘晓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孩子刚出生,赶上拆迁能算人头吗?
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打拆迁官司,法院要收多少诉讼费?
拆迁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晚上被偷拆了,怎么认定、怎么赔?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对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拆迁补偿方案还在公示,能提意见吗?听证怎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