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南京市浦口区征地田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咨询
陈晨律师

陈晨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不动产征收 行政诉讼业务领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案件

陈晨律师为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2014年3月入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遍及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浙江、贵州、广西、陕西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办理及代理企业、住宅征收拆迁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多达50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为促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起到推动作用。执业以来,陈晨律师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委托人的好评和信任。

南京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南京市浦口区征地田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南京市浦口区征地田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田亩补偿标准,依据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一级片区征用土地补偿费每亩14,84万元,二级片区征地补偿每亩11,11万元,三级片区征地补偿每亩8.21万元,被征地农民享受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未满16周岁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平均生活水平20%。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田亩补偿标准,依据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一级片区征用土地补偿费每亩14,84万元,二级片区征地补偿每亩11,11万元,三级片区征地补偿每亩8.21万元,被征地农民享受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未满16周岁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平均生活水平20%。

南京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级区片14.84万元亩调整后,一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14.84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为0.7亩人;二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11.11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为1亩人;三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8.21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为1.5亩人。同时同步调整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市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未满16周岁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1.0万元人提高至省政府规定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此外,我市还将逐步提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的比例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浦政规〔2017〕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南京市浦口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征收的,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原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建设的,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组成,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二。

二、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原房补偿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三。

三、搬家费、住宅房屋征收提前搬家奖励费补偿标准

搬家费及提前搬家奖励按被征收的合法实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自征收期限首日起,按时限划分为二个奖励期限。

在第一个奖励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计算提前搬家奖励费,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

在第二个奖励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每平方米250元标准计算提前搬家奖励费。

在规定的奖励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并搬家的,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费,具体见附表四。

被征收人放弃申购安置房的(10平方米以上),可按照同片区安置房基准价格的50%给予奖励。

综上所述,南京市浦口区征地田亩补偿标准,征地安置一级片区基准价格为5100元每平方米,二级片区安置基准价格为3900元每平方米,对于非住房征收,安照原房补款加片区补偿款,住房征收按照原房补款加建房补助款,住房实行货币征收的,征收补偿有原补助加购房补助。

二、南京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规定

法律主观:

1、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 征地 单位支付的款项。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南京浦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论被拆迁人是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系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及实施规划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拆迁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合理补偿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浦口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管理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征地拆迁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补偿。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规划)、计划、物价、财政、监察、公安、司法、民政、农村经济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各村民小组农业人员和土地数量、耕地数量的变化台帐,做好各村民小组农业人员和土地数量、耕地数量增减的统计工作。

第五条因建设征地拆迁的,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农业人员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等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掌握使用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应当实行财务公开,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向本集体成员公布收支状况。

前款中农业人员安置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标准按行政区范围分两个层次确定:

(一)第一层次为泰山街道、顶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镇行政区范围。

(二)第二层次为珠江镇、桥林镇、汤泉镇、星甸镇、石桥镇、永宁镇、乌江镇行政区范围。

第六条政府建立被征地农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征地拆迁补偿管理

第七条区国土资源局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的10个工作日内,代表政府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街道(镇)、村实行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的,其补偿以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街道(镇)、村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天。

第八条未按照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区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

对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区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被征地拆迁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必须服从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地,不得阻挠。

第九条征地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完毕。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领钱的除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

第十条因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区征地拆迁事务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和拆迁事务协议。

第十一条征地房屋拆迁实施前,拆迁人应当将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报区国土资源局审核,经批准的必须在被拆迁房屋所在街道(镇)、村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天,并按经批准的方案实施拆迁。

第十二条拆迁人应当在拆迁实施前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搬迁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内容应明确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区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裁决作出后,拆迁人按照裁决实施拆迁,但被拆迁人仍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第十三条征地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须经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核发《南京市征地拆迁上岗证》,持证后方可上岗从事征地房屋拆迁工作。

一、渭南高新区拆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

1、为保障渭南高新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渭南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2、在渭南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涉及拆迁安置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3、本办法所指的拆迁人是渭南高新区征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征迁办);

拆迁安置补偿的组织实施单位是被征地拆迁村庄所在的街道办事处;

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4、拆迁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限期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5、村民所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以户为单位进行,计户以宅基地审批文件或登记底册为依据。

6、本办法中的补偿安置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

(2)属于被拆迁村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集体分配;

(3)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具有被拆迁村庄的合法户籍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具有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和其它地面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

(5)户口在拆迁安置期间迁出的现役军人(战士)、在校大学生、服刑人员;

(6)祖遗户。

7、拆迁安置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南京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级区片14.84万元/亩调整后,一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14.84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为0.7亩/人;二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11.11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为1亩/人;三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8.21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为1.5亩/人。

同时同步调整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市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未满16周岁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1.0万元/人提高至省政府规定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

此外,我市还将逐步提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的比例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浦政规〔2017〕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南京市浦口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五、浦口区土地补偿费标准

法律主观:

1、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 征地 单位支付的款项。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六、南京市浦口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一、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最高调至14.84万元/亩

根据细则,南京将提高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

记者注意到,全市征地区片范围共被划分为三级区片。

其中,一级区片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为14.84万元/亩;

二级区片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为11.11万元/亩;

三级区片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为8.21万元/亩。

其中,一级区片包括玄武区孝陵卫街道钟灵街村、秦淮区光华路街道联合村、建邺区兴隆街道乐山路社区、鼓楼区江东街道清江村、栖霞区迈皋桥街道迈皋桥村、雨花台区雨花街道丁墙村等。

据介绍,征地区片价补偿费用将用于列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用,剩余费用纳入征地补偿调剂金管理和使用。

二、未满16岁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将提高

值得关注的是,细则明确,对市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未满16周岁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进行调整,将由原来的1.0万元/人提高至省政府规定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确立了应保尽保的原则,除16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外,所有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都纳入相应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

南京还将逐步提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根据相关规定,将按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的比例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细则规定,对主城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区范围内的征地项目,凡在2013年12月1日之前市政府已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继续按原规定实施;

对2013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市政府已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征地主体单位按照本通知标准补足区片价补偿费用;

对本通知印发之日后市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主要是南京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的土地进行分级,按照土地的等级进行相应的补偿。

也对当地的16周岁以下儿童进行相应的补偿提高。

另外对相应的征收农民的补贴也适当的提高,来维护征地相关当事人的生活保障。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南京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文件

2、南京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3、南京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最新

4、南京市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多少

5、南京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0年

6、南京市土地征收标准

7、江苏南京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8、南京征地政策

9、南京市征地片区补偿价

10、南京市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文件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南京市浦口区征地田亩补偿标准是多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京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浦口区土地补偿费标准

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南京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南京市浦口区征地田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南京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江苏省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25年10月09日
南京市江宁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江宁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09日
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南京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10月09日
南京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江苏省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25年10月09日
江苏旧房屋拆迁方案公示,江苏省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25年10月09日
江宁镇江宁街道拆迁,南京市江宁区龙都镇未来拆并规划

25年10月09日
南京拆迁农村,江苏省南京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25年10月09日
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拆迁补偿办法,食品企业被诉案例2:进口食品宣称辅食篇

25年10月09日
南京农村集体土地住宅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0月09日
南京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上元门江南段住宅拆迁货币补偿方案

25年10月09日
嵊州浦口四村拆迁赔偿,请问嵊州拆哪些村?

25年10月09日
上塘社区拆迁,永嘉县上塘镇浦口什么时候拆迁

25年10月09日
浦口新桥拆迁,新桥新二村拆迁补偿

25年10月09日
南京市浦口区集体土地,自己摆摊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5年10月09日
南京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政策2025,2022年南京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09日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南京市浦口区拆迁办电话

25年10月09日
上海浦口拆迁补偿最新标准,2022年南京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09日
浦口江浦拆迁赔偿标准,南京市浦口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09日
南京市浦口区树木拆迁补偿标准,2022年南京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09日
浦口拆迁最新补偿政策,双浦未来6个村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09日
最新新闻
房屋征收说的「先补偿后搬迁」,到底卡在哪一步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25年10月09日
房子拆迁律师咨询:材料带齐这几样,二十分钟能说清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25年10月09日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能问出什么,问不出什么 摘要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25年10月09日
北京拆迁律师咨询为什么找专办团队,北京在明律所的四条理由 摘要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25年10月09日
北京律师拆迁咨询:第一次问律师,问什么才不白问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25年10月09日
遇到违法强拆正确维权方法:程序、期限和能要的赔偿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25年10月09日
遇到强拆保留哪些证据,这七样当晚就得拍下来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25年10月09日
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区别在哪,三条线一对就清楚,维权途径也分两套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25年10月09日
政府强制拆房子怎么办?先弄清这一步合不合法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25年10月09日
北京在明律所官方电话只有一个,接到陌生号码要多问一句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25年10月0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