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房子拆迁,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判决

咨询
刘智杰律师

刘智杰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自2005年律师执业至今拥有18年征地拆迁经验。曾为政府、开发商、村委会在拆迁一线提供过10多年征地拆迁法律服务,懂政府、懂开发商、懂村委会、懂被拆迁人、懂社会运行规则,是一个拥有综合经验的专业型律师。其团队专注为被拆迁企业提供法律、资产评估、税务筹划一站式综合服务。代理被拆迁企业与政府或开发商谈判、诉讼,提高补偿标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定安县房子拆迁,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判决

一、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判决

对于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法律分析和判决可能的情况:

一、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若此类行为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二、土地权属争议解决

在土地使用权争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提供了解决机制。该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争议双方的性质(单位之间、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诉讼时效

对于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问题,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一般而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上所述,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判决将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土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及诉讼时效等多个方面。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判决结果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二、侵占他人土地是什么罪

法律分析:

农户符某、冼某亮和冼某君是雷鸣镇雷鸣圩二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在1998年1月1日以家庭承包方式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了涉案土地0.7亩,承包期限为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且定安县政府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该3名农户先后在涉案土地上种植水稻与农作物,但从2010年3月起,被告林某明却一直非法侵占涉案土地,种上青苗槟榔树。

符某等人发现土地被侵占后,多次与林某明沟通交涉,均没有效果。

走访多部门进行协调无果后,无奈之下,符某等人将林某明起诉至法院。

2020年9月8日,定安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面对起诉,林某明辩称:

“我种植的土地不是他们的(符某等人),是弃耕的土地,我没有侵占。

法院经审理认为,符某等人以家庭承包方式从村集体承包了涉案农村土地,并已依法取得定安县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涉案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林某明未与符某等人成立涉案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未合法享有涉案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所以不得占有、使用涉案土地种植槟榔等农作物,不得妨害符某等人的合法权利。

法院依法判决林某明停止占有涉案土地,并限期内自行清理涉案土地上种植的槟榔树等农作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三、侵犯土地使用权怎么判

一是行政处罚。

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

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

除此之外,可以并处罚款。

罚款数额为非法占用土地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

对于农民非法占地建住宅,则不论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必须予以拆除,但没有罚款的规定。

二是行政处分。

如果非法占地的主体是政府及部门或者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除了要予以行政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还要给予行政处分。

三是刑事处罚。

按照《刑法》的规定,如果非法占用的是耕地并且数量较大,造成被占耕地大量毁坏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那么什么情况算是数量较大和大量毁坏呢?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一般耕地10亩以上就属于数量较大,大量毁坏则是指在耕地上实施建筑等非农业建设,致使耕地的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的。

根据法律规定如下: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一、受到侵犯时怎么保护自己土地使用权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

(1)停止侵害,即土地使用权人在其土地使用权权遭到非法侵害时,有权请求侵害方停止侵权,或者请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等依法责令侵权人停止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

(2)返还原物,即侵权人非法占有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或者其他财产,土地使用权权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其非法占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侵权人将非法占有的土地或其他财产返还土地使用权人,同时,还应该返还土地和其他财产在被非法占有期间的孳息。

(3)恢复原状,即在土地使用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土地使用权主体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侵权人将受到损坏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恢复原来的状态。

(4)排除妨害,即侵权人非法干涉、阻碍、妨害权利主体行使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其排除行使土地使用权的障碍,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即农民集体组织为阻止承包经营权人耕作其承包地而设置障碍、停供水电以及阻止通行等,应承担排除妨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5)赔偿损失,即侵权人侵害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给土地使用权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土地使用权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以其财产赔偿土地使用权人所受到的财产损失。

四、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法律分析: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五、土地使用权被侵占案例

法律分析:

农户符某、冼某亮和冼某君是雷鸣镇雷鸣圩二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在1998年1月1日以家庭承包方式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了涉案土地0.7亩,承包期限为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且定安县政府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该3名农户先后在涉案土地上种植水稻与农作物,但从2010年3月起,被告林某明却一直非法侵占涉案土地,种上青苗槟榔树。

符某等人发现土地被侵占后,多次与林某明沟通交涉,均没有效果。

走访多部门进行协调无果后,无奈之下,符某等人将林某明起诉至法院。

2020年9月8日,定安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面对起诉,林某明辩称:

“我种植的土地不是他们的(符某等人),是弃耕的土地,我没有侵占。

法院经审理认为,符某等人以家庭承包方式从村集体承包了涉案农村土地,并已依法取得定安县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涉案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林某明未与符某等人成立涉案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未合法享有涉案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所以不得占有、使用涉案土地种植槟榔等农作物,不得妨害符某等人的合法权利。

法院依法判决林某明停止占有涉案土地,并限期内自行清理涉案土地上种植的槟榔树等农作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六、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侵占他人土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侵占他人土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大国,农用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

然而我国人均只有农用地约1.3亩,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农用地4.1亩的1/3。

农用地的贫乏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严加保护农用地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

2、客观要件。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自然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的自然人。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凡违反该程序私自占用数量较大农用地的居民,均可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即明知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农用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

行为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定安县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2、海南定安拆迁

3、定安县房子拆迁最新消息

4、定安县安置房

5、定安县2020年规划

6、定安县征地办

7、定安县总体规划

8、定安县安居房何时开工

9、定安县房子有升值空间吗

10、定安规划政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定安县房子拆迁,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判决”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定安县房子拆迁,土地使用权被侵占案例

内容审核:刘智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定安县房子拆迁,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判决/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定安县房屋拆迁政策,律师披露揭阳村支书侵占60亩土地?

25年10月10日
定安县小区拆迁补偿,占用邻居土地 法院判决最后彩取什么行动

25年10月10日
定安县房子拆迁,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判决

25年10月10日
定安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律师披露揭阳村支书侵占60亩土地?

25年10月10日
定安县房屋拆迁补偿,律师披露揭阳村支书侵占60亩土地?

25年10月10日
定安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律师披露揭阳村支书侵占60亩土地?

25年10月10日
定安县拆房屋拆迁补偿款,律师披露揭阳村支书侵占60亩土地?

25年10月10日
定安县征地补偿,律师披露揭阳村支书侵占60亩土地?

25年10月10日
定安县土地征收补偿,不动产中心对判决的房产登记制度

25年10月10日
定安县征收土地补偿补偿,律师披露揭阳村支书侵占60亩土地?

25年10月10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村民,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25年10月10日
集体土地租赁有效吗现在,农村的集体土地可以租赁吗

25年10月10日
如何依法清坟土地使用权,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 地上坟地如何处理

25年10月10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25年10月10日
企业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吗,公司厂房的产权性质是股份制还是私有

25年10月10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间,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25年10月10日
如何提升土地使用权年限,被评估土地使用权年限的修正方法

25年10月10日
村集体土地转让买卖是否合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转让

25年10月10日
农村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方式

25年10月10日
集体土地继承法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25年10月1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0月1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0月1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0月1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0月1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0月1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0月1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0月1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0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