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办理过户后,相对方不履行付款义务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却具有本身的特殊性:国家管理严格、过户办理烦难、合同款项往往较大。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协助相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对方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房屋出卖方往往更容易陷入被动境地......
当我们面对这种被动境地,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此,张华律师以当下一则发生在北京的真实案例为您解析。
案情简介
{"ctype":2,"value":"cf1b9d16fdfaaf51294410249e5494eef11f7a82","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cf1b9d16fdfaaf51294410249e5494eef11f7a82?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当事人安先生生活在北京市顺义区,因自身经济出现问题,不得以决定将其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卖掉。2020年9月,安先生觅得合适的买家柳先生,经过一番交涉,双方敲定价格,验证过各项手续之后,便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奈何柳先生手头资金有限,安先生觉得既然合同已经签订,再解除合同、重新找买家也比较麻烦,便同意柳先生签订欠条后在第二年二月支付完毕剩余款项50万元。而且安先生不仅将房屋交付给了对方,还在对方支付过半款项后协助对方办理了过户手续。结果到了第二年二月双方约定的日期,柳先生仍然以手头不宽裕为由多次推脱。房屋合同已经签了,房屋过户也办理了,房子也住上了,柳先生自然是不愿意再支付剩余的房款。这可愁坏了安先生,本身是好心为对方办过户、好心给对方时间筹集资金,结果不仅没得到应有的感谢,反而连自己赢得的房屋出售款项都没拿全!无奈之下,刘先生认为只能求助于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于是辗转找到在房屋纠纷方面经验丰富的张华律师为其解决问题。
维权有方
{"ctype":2,"value":"fcfaaf51f3deb48f50ce3045e21f3a292cf57882","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fcfaaf51f3deb48f50ce3045e21f3a292cf57882?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在初次和安先生会面时,张华便已经提前将基本案情做了整理,同时对安先生现有的证据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了一一分析。案件委托后,救济时效不能耽搁,维权方案需尽快敲定。张华律师通过反复研究案情、结合法律、研究判例,确定了初步诉讼思路。
张律师认为,若以“履行合同”为案由,对方当事人只会面临“履行合同违约的”的压力,若以“解除合同”为突破口,对方则极有可能面临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并赔偿安先生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等额外费用的不利境地,到最后“房财两空”。两者中诉讼方式虽然都能维护安先生的合法权益,但给对方施加的压力程度是不同的、可能带给安先生的收益更是相差甚远。于是,张律师以“解除合同”为案由,向顺义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庭审中,张律师综合原被告双方证据,条款清晰地分析了对方违约的行为,多角度发表了代理意见、引用合同条款及法律条文,最终赢得了法官的支持。而柳先生看到自己可能面临的“房财两空”境地,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调解,并承诺限期支付剩余房款,并愿意支付违约金,以保住得之不易的房屋所有权。若坚持继续走诉讼程序,当然有为安先生争取更大利益的可能,但考虑到执行难度、回款周期等问题,在听取了安先生的意向后,最终同意该案以法院调解结案。双方达成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柳先生愿意支付安先生房屋尾款50万元、违约金30万元,以及涉案房屋的原有贷款37万元,为了真正解决纠纷双方最终协商一致柳先生支付安先生为112万元,双方针对此房屋买卖再无纠纷。柳先生当日支付安先生房屋尾款50万元,并协议于安先生解除房屋登记异议后40天内支付剩余62万元,若柳先生不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则面临着31万元的违约金压力。调解书一出,安先生心中的阴霾终于散去,几个月来的奔波也终于获得了令他满意的结果。
律师说法
《民法典》合同编共有526条,几乎占据了《民法典》半壁江山,熟练掌握每个法条的应用要点,并结合众多房屋合同纠纷的经验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应当是每个法律从业者的基本功。房屋合同纠纷千案一面,而解决之道不一,不同的诉讼思路、诉讼请求主张、证据组织方式等等,每一点细微的差别,都会造成同样的案情、巨大的判决差异。所谓“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也不是简单要到高金额、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去起诉,而是掌握诉讼策略的灵活性,在众多诉讼策略中找到最适合当事人的策略,最终赢得案件胜诉。
{"ctype":2,"value":"3b292df5e0fe99255fabf8cb26a85edf8cb17182","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3b292df5e0fe99255fabf8cb26a85edf8cb17182?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法律分析:
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双方协商委托费用及事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案情:
两原告系夫妻关系,两被告系夫妻关系。
在济宁市任城区某房屋中介服务中心提供的中介服务下,2021年X月X日原、被告签订《济宁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将位于济宁市任城区某花园X号楼X单元X号的自有房屋出售给被告,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为1426000元,该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波动或面积的变化而变动。
合同签订后,原告配合被告已将涉案房屋网签备案至被告名下,并且现在已经具备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条件。
合同签订当月被告就开始入住涉案房屋至今。
被告陆续支付了100万元,但剩余的购房款426000元迟迟不予支付。
合同约定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即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的王其森律师代理本案的原告即房屋出售方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即支付剩余购房款。
起诉后,被告自感理亏,自觉支付了剩余购房款。
2022年代理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程帮助原告查询被告户籍信息、拟写起诉状、申请立案、参与调解、撤诉等各个环节,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的高效工作非常满意!
张洁律师前往现场为当事人解决房屋纠纷
法律分析:
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双方协商委托费用及事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法律分析:
经济纠纷律师费的金额要看情况,一般是和律师协商解决的。
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争议都会影响律师费的数额,比如争议起诉标的越大,律师费占的比例一般也就越低,当然,还要结合案情的难度、律师的水平等情况而定。
最好是直接与要聘请的律师沟通后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1、复兴区楼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2、复兴区拆迁计划
3、复兴区拆迁计划
4、2020年复兴区征地
5、复兴区旧城改造
6、复兴区政府搬迁
7、复兴区政府搬迁
8、复兴区在建楼盘
9、复兴区在建楼盘
10、复兴村小区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复兴区楼房屋拆迁,商润律所主任律师张华受当事人委托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胜诉”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复兴区楼房屋拆迁,咨询经济纠纷律师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