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从事法律工作已逾15年。自2011年执业以来,致力于房地产相关的行政诉讼类及民商事类法律业务,并结合办案实务潜心钻研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征地、拆迁类法律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竭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有户口簿和是否空挂户口是无关的。
户口空挂是指只有户口落入的地址,人实际不居住的情况。户口空挂人群多数是指户口地与其实际工作和生活地分离的人群。“空挂户”具体包括商品房开发后,居民搬迁新房,户口却留在原住处;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工作单位暂未落实,户口留在学校、人才交流中心。
有户口簿和是否空挂户口是无关的。户口空挂是指只有户口落入的地址,人实际不居住的情况。户口空挂人群多数是指户口地与其实际工作和生活地分离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空挂是指只有户口落入的地址,人实际不居住的情况。户口空挂人群多数是指户口地与其实际工作和生活地分离的人群。
法条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分析:
户口空挂户,指的是只有户口落入的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这一住址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空挂户大部分都是集体户就没有个人户口本,各地方都在清理空挂户,拿着身份证到空挂户口的派出所户籍大厅问下补领户口本有无可能。
或者被要求限期迁出户口,或者给补办户口本,或者出具户籍证明。
户口空挂是指只有户口落入的地址,人实际不居住的情况。
“空挂户”具体包括商品房开发后,居民搬迁新房,户口却留在原住处;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工作单位暂未落实,户口留在学校、人才交流中心。
比如根据南昌市引进人才的规定,挂靠在亲戚家的;
大中型企业改制、破产、倒闭后,职工外出打工,但户口仍空挂在单位等原因。
一、空挂户的类型
1、长期在外形成空挂户。
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使大量人员长期漂流在外面,几年或数十年不回家,或者在外置业定居,但户口未随居住地迁入形成空挂户。
这种类型人数多,分布广,普查登记时难以掌握其具体居住地,难以说清从事的具体工作,普查难度大,是比较典型的空挂户。
2、城镇“农转非”形成空挂户。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农村户口在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就成为城镇户口,农村通过买户口实现“农转非”成为潮流。
大量涌入的农转非人员城镇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对这种农转非人员的户口大量挂在了假设的第八、第九居委上,成为名副其实的“空挂户”。
经过十多年的变迁,急需对此进行户口整顿,按其实际居住地迁移落实户口,保证“农转非”人员户有其名,居有其实。
3、挂靠单位形成的空挂户。
按其初始工作地登记入户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常见的登记入户方式。
但随着工作单位、工作地点的变迁,其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分离形成空挂户。
同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亲朋好友以其名义将户口挂靠在该单位形成空挂户。
前者较普遍,数量多,后者数量较少,但情况复杂,是这种类型空挂户的重点。
按照户口管理机关的建议,对这种依赖单位而存在的空挂户最好根据实际居住地重新落实户籍所在地。
4、婚姻嫁娶形成的空挂户。
由于婚姻嫁娶,户口没有随之迁移形成空挂户。
这种空挂户的难点在于远嫁他方,或者长期杳无音讯的情形。
5、“黑人口”形成的空挂户。
农村计划外生育相当普遍。
现行的生育政策要求计划外生育必须缴纳一笔很大的社会抚养费。
先缴后入户的对策使农户为逃避社会抚养费而不入户,造成大量的少年儿童游离于户籍管理之外形成所谓的“黑人口”。
黑人口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空挂户”,但户主故意隐瞒、不申报成为历次人口普查的重点和难点。
这种类型的普查登记必须寻求政策上的支持,保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户口入户相分离,促使户主愿意申报。
可以。
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强制迁出,派出所会审核户主强制迁出的理由是否正当。
理由正当的,派出所会出具证明并为户主办理将空挂户口的人迁至集体户口;
理由不正当的,派出所会拒绝办理强制迁移户口手续。
空挂户如果是原房主没有将户口迁出去就将房子卖给你,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因为他们户口不迁出去你的户口就迁不进来,这样对你子女在当地入学,或是以后想要出售此房产等等都会受到影响,而且派出所是无权强制将他的户口迁出去,你只有先找到当事人沟通,请他们将户口迁出去,如果他们耍赖不迁或是户口无处可迁,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或是赔偿你各方面的损失,但这如果没有事前约定的话希望也不大。
所以最好的手段还是你拿着房产证进行户主变更,然后警告他如果不把户口迁走,就把他当做失踪人口把户口注销,这样如果是正常人的话肯定是会迁走的。
空挂户大部分都是集体户就没有个人户口本,各地方都在清理空挂户,拿着身份证到空挂户口的派出所户籍大厅问下补领户口本有无可能。
或者被要求限期迁出户口,或者给你补办户口本,或者出具户籍证明。
原房主户口空挂存在什么隐患,很多房东想要申请户口空挂,可能出于孩子入学或者这套房子将来会被拆迁,考虑到这些利益的关系,他就会申请空挂。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都属于集体户口的空挂,将来孩子出生之后,可能会影响到新生儿落户手续的办理。
一、原业主将户口挂空户的隐患原业主将户口挂空户,一般情况下对新业主是无影响的,但也需要结合当地具体政策来看,实在不放心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户口问题负责部门是房屋所辖地的派出所户籍科。
原业主户口对新业主是否有影响,主要取决于户口的存在类型:
1、房子内的户口是正常形式存在,必须需要原业主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迁出后,才能再次迁入。
2、房子内的户口是空挂形式存在,这个是不妨碍您再次迁入的,您享受正常户口的学区等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户口空挂户,指的是只有户口落入的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这一住址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空挂户口可以给孩子上户口。
所谓空挂户口,是90年代买卖户口所引发的词汇,就是本来是个农村户口等情况,然后花了若干人民币买了一个城市的户口,由于自己在那个城市里没有住房、没有可以落户的地方,于是派出所就给编一个虚无的地址,将户口落在那个地址上,办理身份证。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
户籍地。
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
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的常见情形包括户口由外省市迁入、户口迁出、户口区域内迁移等。
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
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
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1、南昌市农村拆房子什么政策可以拆
2、南昌市农村拆迁政策
3、南昌县农村拆房赔偿标准
4、南昌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5、2021年南昌县农村拆迁标准
6、南昌市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指导意见
7、南昌县拆房政策
8、南昌拆房政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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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昌市农村拆房子什么政策,什么叫户口空挂户 -户口
内容审核:高华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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