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禁止反言原则法律规定民诉法解释

咨询
聂荣律师

聂荣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掌握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类型包括住宅拆迁、商铺拆迁、企业拆迁、营业用房拆迁、违建拆除、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集体维权大型诉讼及土地征收、拆迁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辩护等。

松江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禁止反言原则法律规定民诉法解释

一、禁止反言原则法律规定民诉法解释

一、禁止反言原则的具体含义

禁止反言原则具体是指,在当事人参与诉讼并实施诉讼行为时,应当对自己在诉讼的全部过程中所作出的诉讼行为负责,尤其在对方当事人已经就当事人作出的诉讼行为予以信赖并依此行事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得为一己私利随意否定此前已经作出的言论或行为。简单理解,即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要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并对自己的言行、行为,高度注意,谨慎负责,以便保护对方当事人合理的信赖利益,节约司法资源,防止出现矛盾的裁判,并侵害公平公正的司法秩序。

二、禁止反言原则的在相关法律规定中的具体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

当事人在场对诉讼代理人的自认明确否认的,不视为自认。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自认的事实与已经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 在庭审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事实予以认定。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六十六条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第六十七条 在不受外力影响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认可的,可以认定该证据的证明效力;对方当事人予以否认,但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进行反驳的,可以综合全案情况审查认定该证据的证明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三、禁止反言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作出的(2017)最高法行申9294号行政裁定书中认为:“俞连辉户已于2015年5月与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签订《上海市集体土地上征地房屋补偿协议(居住房屋)》,约定相应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事宜,并约定俞连辉户于2015年6月7日前自行搬迁,同时交付相应房地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批准文件等不动产登记材料,而俞连辉户也已经依约领取相应安置过渡费用,其余补偿费用则待产权调换房屋建成交付后一并结算。因此,俞连辉在其家庭成员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部分履行的情况下,又起诉认为松江区政府征地行为违法并要求履行补偿安置职责,违反禁反言原则,依法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作出的(2018)最高法行申8234号行政裁定书中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本案中,灯塔市政府于2011年10月10日作出15号土地确权批复,肖峰在一审庭审中自认于2013年年初知道该批复,其于2016年9月20日提起诉讼,明显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四、律师解析

根据前述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作为行政诉讼原告,若想避免相关诉讼风险,且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

1、在与行政机关就行政事宜或行政纠纷沟通、交流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言论内容及已经作出的行为,并做好存证工作及记录,避免当事人前后言行及行为的不一致或严重矛盾,并给后续将要提起的法律程序造成阻碍或困难;

2、在向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提交书面文件时,一定要多次核查文书中关于事实部分的真实性,及是否与此前已发生的事实或已作出的陈述存在矛盾;

3、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或行政诉讼程序中,向行政机关或法庭陈述事实时,或回答问题时,一定要谨慎思考后,再予以陈述及答复,且在听证程序或开庭前一定要熟悉已经提交的书面材料,并结合案件事实情况,回忆重要事实,以便庭前及开庭中作出的行为及陈述的事实与实际事实相符。

4、提交证据要逐一核查证据所反映的事实情况与案件实际情况是否存在严重矛盾,并视情况提交证据资料,以免提交了不利于己方利益的证据。

二、如何适用禁止反言原则

禁止反言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禁止违反先前的言论。

在法律原则上它指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民事诉讼等行为时,在表示出相应的言词后,要对自己的言词负责,不得为己利而作出否定先前言词的言论。

禁止反言,顾名思义,是指禁止当事人违反其先前已经所作出的言行。

在民事诉讼中,它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适当的场合对对方提出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或证据进行承认后,不得随意撤销,或者主张与承认事实相反的事实。

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并无“禁止反言”的称谓和明确概念,它主要体现于一些民商实体法及司法解释的某些具体条文及人民法院的办案实践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三、民事诉讼禁止反言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禁止反言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禁止违反先前的言论。

在法律原则上它指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民事诉讼等行为时,在表示出相应的言词后,要对自己的言词负责,不得为己利而作出否定先前言词的言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四、禁止反言原则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

禁止反言原则指的是若一当事人因另一当事人之陈述产生依赖,则另一当事人不得否定其先前的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五、民事诉讼法禁止反言的原则

禁止反言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禁止违反先前的言论。

在法律原则上它指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民事诉讼等行为时,在表示出相应的言词后,要对自己的言词负责,不得为己利而作出否定先前言词的言论。

禁止反言,顾名思义,是指禁止当事人违反其先前已经所作出的言行。

在民事诉讼中,它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适当的场合对对方提出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或证据进行承认后,不得随意撤销,或者主张与承认事实相反的事实。

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并无“禁止反言”的称谓和明确概念,它主要体现于一些民商实体法及司法解释的某些具体条文及人民法院的办案实践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六、禁止反言原则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

1、当庭的陈述与诉状中所主张的内容明显矛盾,法院应用禁止反言原则,直接采信在前的陈述,也即采信诉状中对事实的陈述而否定当庭所作的相反的陈述。

2、在一审诉讼程序中已明确放弃的诉求,法院未予审理,后又以已经放弃的诉求作为上诉理由,二审法院适用禁止反言原则,对该点理由不予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松江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公告

2、松江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政策

3、松江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文件

4、松江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地址

5、松江征地公告

6、松江拆迁补偿

7、松江房屋征收

8、松江土地规划网

9、松江2021年拆迁

10、上海松江区土地价格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松江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禁止反言原则法律规定民诉法解释”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松江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民事诉讼法禁止反言的原则

内容审核:聂荣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松江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禁止反言原则法律规定民诉法解释/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松江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禁止反言原则法律规定民诉法解释

25年10月15日
松江最新的拆迁房政策,寺前浜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15日
冯超律师:南京新浜拆迁公告,新浜镇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15日
松江区拆迁赔偿案件,房屋征收部门征收有抵押和查封的不动产怎么处置

25年10月15日
松江区城镇拆迁怎么补偿,松江拆迁赔偿

25年10月15日
松江区现在拆迁房子怎么赔偿,上海最牛钉子户:拆迁要一亿元外加6套房,苦等十四年结局如何?

25年10月15日
张作元律师:松江新浜拆迁吗,新浜镇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15日
松江区拆迁协议公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人民法庭,金融纠纷案件处理。

25年10月15日
董俊俊律师:松江新浜拆迁别墅,新浜镇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15日
松江新浜镇拆迁,新浜镇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15日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款,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0月15日
拆迁要补偿吗,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0月15日
集体土地拆迁怎么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0月15日
集体土地建房费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0月15日
企业拆迁咨询去哪找厂房,电动车不得在厂房内充电哪条法律规定,寻找拆迁公司

25年10月15日
集体土地经济社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0月15日
拆迁房更名政策文件,国家拆迁安置房法律规定 2025新政策

25年10月15日
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细则,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

25年10月15日
集体土地修建房屋的政策,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盖房子怎么办手续

25年10月15日
集体土地应该怎么征收呢,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0月15日
最新新闻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0月15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10月15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10月15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0月15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10月15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0月15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0月15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0月15日
无证房拆迁面积核算方式,2026年维权顺序梳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10月15日
拆迁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2026年漏算人口的补正路子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

25年10月1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