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拆迁遇到空白协议,被征收人应当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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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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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顾问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张海涛,1972年生,济南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法律顾问,在征地拆迁领域研究造诣颇深。志在为广大征地拆迁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补偿。

建水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拆迁遇到空白协议,被征收人应当怎么做?

一、拆迁遇到空白协议,被征收人应当怎么做?

拆迁遇到空白协议,被征收人应当怎么做?

二、拆迁签空白协议是违法吗

近年来,随着拆迁政策的不断改变,“空白拆迁协议”成为拆迁方越来越惯用的手段,许多被拆迁人出于对政府的信任,贸然签订了空白的拆迁补偿合同。

实际上,并不是说签订的空白拆迁补偿合同有效,只是很多时候由于被拆迁人不设防,导致其事后没有充足证据证明签订空白合同的事实。

这也是拆迁方青睐此种方式的重要原因之一。

盲目听信拆迁方口头承诺,签下空白协议后发觉被骗

2010年,江西王先生的临街商铺因为修建铁路面临拆迁,一家人都欢天喜地的坐等拆迁文件下发。

还没等征收文件和补偿标准发布,拆迁方就拿着一份空白协议找到了王先生一家人,向王先生做出高额补偿的承诺,希望他可以签订这份协议。

王先生文化程度不高,不怎么懂法,加上出于对政府征收项目的信任,就没有怀疑空白协议的合法性,对拆迁方的承诺深信不疑,随即就在补偿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很快拆迁工作就开始了,拆迁款也在约定时间打到了王先生的账户上,但是补偿的数额却和之前拆迁方承诺的相差甚远。

而且,拆迁方也没有将王先生的商铺按照营业用房评估,只是按照普通房屋进行评估。

王先生立即联系拆迁方,要求他们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结果对方却拿出了王先生当初签名捺手印的拆迁补偿合同,当初空白的地方早已被拆迁方填满。

新增的条款并没有跟王先生商量过,这招“狸猫换太子”让王先生有苦难言,这才明白了空白协议的“厉害之处”。

王先生实在没有办法了,便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或者请求予以撤销、变更。

想要撤销、变更空白协议,证据是重中之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第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可见,如果王先生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当初签订的协议为空白协议,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协议无效或者可撤销、变更。

但在实践中,一般等到被拆迁人要维权的时候,空白协议上该填的内容,拆迁人早就填好了。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拆迁人是很难说清楚哪些条款是签字前就有的,哪些是签字后才填上的。

所以只有能够证明签字时协议内容确实有空白的,才会对我们有利,主张空白协议无效、撤销或者变更时才能更顺利。

如果签了空白协议,该怎么办,还有办法补救吗?

其实,签了空白协议,并不代表维权一定就没有希望了。

关于这个问题,归根究底是考虑证据的收集情况,看我们能否收集到充分的证据,证明签字的时候协议确实有空白项。

如果我们真的签了空白协议,又在拆迁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时,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比如在空白协议签订前后的相关情境中,拍摄的照片、录音或者录像。

如果不确定自己收集到的是否充分时,就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我们把关,帮我们梳理有效证据,整理能被法院采信的案情事实。

但是签了空白协议后,再想拿到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三、拆迁迁空白协议违法吗

拆迁合同是空白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

“空白”协议是在协议中只有一些条款的框架,但内容未能被补充、填写完整。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应当包含上述内容,空白协议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征地协议的内容包括:

1、被征土地单位;

征用土地单位;

2、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3、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4、征用土地的补偿费。

综上所述,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是不能签订的,是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只有被征收人签字的,如何后面加的条款不是双方原先协商的,协议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四、拆迁空白协议签字有效吗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只有被征收人签字的,如何后面加的条款不是双方原先协商的,协议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五、拆迁方用空白协议,怎么应对

近年来,随着拆迁政策的不断改变,“空白拆迁协议”成为拆迁方越来越惯用的手段,许多被拆迁人出于对政府的信任,贸然签订了空白的拆迁补偿合同。

实际上,并不是说签订的空白拆迁补偿合同有效,只是很多时候由于被拆迁人不设防,导致其事后没有充足证据证明签订空白合同的事实。

这也是拆迁方青睐此种方式的重要原因之一。

盲目听信拆迁方口头承诺,签下空白协议后发觉被骗

2010年,江西王先生的临街商铺因为修建铁路面临拆迁,一家人都欢天喜地的坐等拆迁文件下发。

还没等征收文件和补偿标准发布,拆迁方就拿着一份空白协议找到了王先生一家人,向王先生做出高额补偿的承诺,希望他可以签订这份协议。

王先生文化程度不高,不怎么懂法,加上出于对政府征收项目的信任,就没有怀疑空白协议的合法性,对拆迁方的承诺深信不疑,随即就在补偿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很快拆迁工作就开始了,拆迁款也在约定时间打到了王先生的账户上,但是补偿的数额却和之前拆迁方承诺的相差甚远。

而且,拆迁方也没有将王先生的商铺按照营业用房评估,只是按照普通房屋进行评估。

王先生立即联系拆迁方,要求他们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结果对方却拿出了王先生当初签名捺手印的拆迁补偿合同,当初空白的地方早已被拆迁方填满。

新增的条款并没有跟王先生商量过,这招“狸猫换太子”让王先生有苦难言,这才明白了空白协议的“厉害之处”。

王先生实在没有办法了,便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或者请求予以撤销、变更。

想要撤销、变更空白协议,证据是重中之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第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可见,如果王先生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当初签订的协议为空白协议,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协议无效或者可撤销、变更。

但在实践中,一般等到被拆迁人要维权的时候,空白协议上该填的内容,拆迁人早就填好了。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拆迁人是很难说清楚哪些条款是签字前就有的,哪些是签字后才填上的。

所以只有能够证明签字时协议内容确实有空白的,才会对我们有利,主张空白协议无效、撤销或者变更时才能更顺利。

如果签了空白协议,该怎么办,还有办法补救吗?

其实,签了空白协议,并不代表维权一定就没有希望了。

关于这个问题,归根究底是考虑证据的收集情况,看我们能否收集到充分的证据,证明签字的时候协议确实有空白项。

如果我们真的签了空白协议,又在拆迁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时,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比如在空白协议签订前后的相关情境中,拍摄的照片、录音或者录像。

如果不确定自己收集到的是否充分时,就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我们把关,帮我们梳理有效证据,整理能被法院采信的案情事实。

但是签了空白协议后,再想拿到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六、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空白条款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

是违法的,不能签订空白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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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建水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拆迁方用空白协议,怎么应对

内容审核:张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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